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A.应适用原告的本国法,即德国法B.适用光船租赁行为地法,即意大利法C.因抵押权具有优先性,应适用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D.适用船舶登记国法,即马来西亚法

题目

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号”享有的货款抵押权。经法院调查,“胜利号”是我国乙公司从意大利租用的一艘在马来西亚登记并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光船。则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

A.应适用原告的本国法,即德国法

B.适用光船租赁行为地法,即意大利法

C.因抵押权具有优先性,应适用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规定,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D.适用船舶登记国法,即马来西亚法


相似考题
更多“2003年1月,德国甲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我国乙公司,要求行使其对乙公司所属货轮“胜利 ”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公司将该批电脑中的几台自行留用,因硬盘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乙公司的一部分重要 资料流失。给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

    A.乙公司可以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B.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

    E.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管辖和合同责任的承担。甲公司与乙公司没有约定电脑的 质舒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要符合一一般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出现质量问 题,其首先违反了同乙公司的约定。同时造成乙公司的损失,也构成了侵权责任。根据 民法规定,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起诉讼。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都是2 年。

  • 第2题:

    下列案件中,直接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 定审理的有:( )
    a.甲失踪3年杳无音信,其妻到法院要求宣告甲失踪
    b.乙欠丙3000元钱迟迟不还,丙无奈之下请求 法院向乙发出支付令
    c.甲货轮和乙客轮在大连港内发生碰撞,甲方向 当地海事法院起诉请求索赔
    d.戊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戊工作能 力欠缺为由未足额支付合同中规定的月薪,戊向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 诉讼


    答案:A,B,D
    解析:
    。C项是海事纠纷,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法》(以下简称《海亊诉讼法》)通过后主要按照《海事 诉讼法 》 的规定进行审理,在《海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的情况下才适用《民事诉讼法》。

  • 第3题:

    【多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20万元。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是乙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索要。同时乙公司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设备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甲公司()。

    A.应当在知道乙公司低价出售财产的行为之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

    B.可以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其将设备返还给自己

    C.可以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其清偿20万

    D.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要求确认乙与丁的合同无效。


    AC

  • 第4题:

    2008年5月,香港A公司向大连海事法院起诉,根据其对我国B公司货轮“明星号”享有的贷款抵押权进行求偿;经法院调查,“明星号”是我国B公司从希腊租用的一艘在巴拿马登记并悬挂巴拿马国旗的光船。大连海事法院在处理该案时,应适用( )法律。

    A.香港法

    B.希腊法

    C.巴拿马法

    D.中国法


    参考答案:C
    解析:《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乙公司到期未支付货款20万元。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是乙公司一直未向丙公司索要。同时乙公司将自己价值20万元的设备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丁公司。甲公司( )。

    A.应当在知道乙公司低价出售财产的行为之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买卖行为
    B.可以向法院起诉丁公司,要求其将设备返还给自己
    C.可以向法院起诉丙公司,要求其清偿20万元
    D.向法院起诉丙公司,丙公司认为乙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向法院起诉丙公司,法院可以将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答案:D,E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虽然乙公司是低价处分自己的财物,但是因为丁公司是不知情的第三人,且为有偿受让,所以甲公司不能就该处分行为行使撤销权。所以选项A、B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数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错误。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所以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