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某与明某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后,米某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审查期间,米某又改变主意,撤回上诉,但二审法院已经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此时二审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A.不准撤回上诉B.准予撤回上诉C.查明米某撤诉的原因,理由正当则允许上诉,否则则不允许D.中止诉讼程序

题目

米某与明某因侵权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后,米某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审查期间,米某又改变主意,撤回上诉,但二审法院已经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此时二审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不准撤回上诉

B.准予撤回上诉

C.查明米某撤诉的原因,理由正当则允许上诉,否则则不允许

D.中止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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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刘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三天,张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及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第(7)项规定,第一次诉讼时法院判决不予离婚,而王某败诉,意味着原来起诉要求离婚的是王某,妻子李某作为被告,不受这一禁止条款的限制,因此本案应该受理并审理,选A

    离婚案件一般要先调解,但是调解也是法院处理案件的方式,其前提是受理。驳回起诉一般是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还是坚持起诉用的一种结案方式。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而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依《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A和B中的判决,均已经是生效判决,所以只能通过再审申请的途径寻求救济了,法院将不再受理。D中原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只有C撤诉的原告还是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再次就同一事实和理由起诉,这是民事诉讼法区别于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重要一点,千万不可混淆,《民诉意见》第144条也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A中的原告虽然没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但是其监护人可以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所以应该受理。B的起诉状缺少明确的诉讼请求金额,不符合法律要求。C的情况是应该先行受理如果被告确实有证据证明仲裁约定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那么其应该在答辩之际提出管辖权异议。D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24条明确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AC。

    B项认为法官没有采用设证推理的说法有误,本题为选非题,B项当选。法律本身并不具有创造作用,亦谈不上法官发挥法律的创造作用。故D项错误,当选。女方父母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故法院应予受理。至于受理以后,如果诉讼请求成立,法院将依法或依公平原则对之作出裁判;如果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将驳回起诉。故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只要是民事纠纷,且符合了起诉条件,就不再属于法院主管之外的“法外空间”,一旦当事人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或组织行使了诉权,法院就应当受理,否则即违反了“禁止拒绝裁判原则”,至于是否能胜诉,那是属于另外的问题了,故A项当选。

    《民诉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3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定,缺席判决。从这两条的规定上可以看出应按照原告撤诉处理,因为本案的法定代理人不是不能到庭,而是中途退庭,不愿再出庭,这和不能到庭是有本质区别的,因此答案应该选D。

    并不是只有对被告才有可能适用缺席判决,A说法错误。B是正确的,这是一项严格的程序要求,如果普通程序在没有经过传票传唤当事人的情况下就作出缺席判决,甚至构成二审发回重审以及再审的理由。C的说法忽视了我国对上诉审理范围和证据时效制度的改革,应该说在这些改革的基础上,被告如果在一审恶意不出席而意欲在二审进行证据突袭等防御策略的,此种策略已经受到了法律的诸多限制;因此C说法错误。D正确,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即使不出席,只要原告与被告出席了,就构成对席判决,《民诉意见》第162条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ABD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4)、(5)项情形,而C的情况应该直接终结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是由于以上情形均涉及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在一方当事人死亡后,上述几种关系自然不再存在,诉讼已无必要继续进行或者不可能继续进行,诉讼终结并没有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问题,因此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诉讼终结。结合本题,刘某起诉与张某离婚,张某遇车祸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A项正确,B项、C项、D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规定,开庭前可以调解的,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故B项错误,D项正确;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可以主持调解,故C项错误。

  • 第2题:

    甲是某侵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其对 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又想撤回上诉,下 列关于上诉的提起和撤回上诉的方法、后果表述正确 的是:( )
    A.甲欲提起上诉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
    B.撤回上诉无须经法院审查同意
    C.甲撤回上诉后如反悔,在上诉期内不可再次上诉
    D.甲的上诉一经撤回,一审判决即行生效


    答案:C
    解析:
    。撤回上诉后,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便不能再 次上诉。甲的上诉撤回后不必然导致一审判决生效, 因为根据题意尚不清楚是否有其他当事人提起上诉。

  • 第3题:

    6、陈某与孙某侵权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审理,判决责令孙某赔偿陈某损失10万元。孙某不服上诉至市中级法院,二审期间,陈某与孙某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孙某赔偿陈某9万元,孙某申请撤回上诉,市中级法院裁定准许,此后,孙某仅支付5万元赔偿款。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一审判决生效

    B.陈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一审判决

    C.陈某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D.陈某可以再起诉孙某侵权损害赔偿


    B 42,【答案】B 【考点】 检察院抗诉程序【解析j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因此答案选B.

  • 第4题:

    张某、李某侵权纠纷一案,某县法院于6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一审判决后,李某不服,欲提出上诉,关于本案上诉期间表述正确的是

    A.李某赴法院提交上诉状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上诉期间内
    B.李某在6月16日将上诉状交邮,上诉状于6月18日寄到法院,本案上诉有效
    C.如果李某在提交上诉状的路上发生车祸昏迷至6月17日,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顺延期间
    D.在上诉期内有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予以扣除

    答案:B
    解析:
    首先分析本案,6月1日送达一审判决,上诉期自6月2日开始计算15天,即6月16日为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关于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内的规定仅仅指诉讼文书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内,只要在期间届满前将文书交邮的,均不算过期,故B选项中刘某在6月16日将上诉状交邮的,不算过期,其上诉行为有效,表述正确;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应当计算在期间内,故A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考查期间的耽误与顺延,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可见因为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而顺延期限的需要经过当事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顺延,故本题C选项错误。D选项关于节假日的问题,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期间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是期间开始或者期间中有节假日的不能予以扣除,所以D选项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

  • 第5题:

    李某起诉与王某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予准许。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在李某将上诉状递交原审法院后第3天,王某遇车祸死亡。此时,原审法院尚未将上诉状转交给二审法院。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终结诉讼
    B.驳回上诉
    C.不予受理上诉
    D.中止诉讼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中止和终结。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