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题目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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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A、甲在荒郊野外对乙实施伤害,但由于抢救不及时导致伤口恶化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B、甲在楼梯上对乙实施严重暴力,乙在急速往楼下逃跑时摔倒,头部受伤死亡的,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寒冷的冬天,甲为了取乐将100元扔入湖中,乙为了得到100元而跳入湖中而死亡,甲的扔钱行为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甲乙二人在没有意思联络的前提下,同时向丙开枪,丙中弹而亡。即使事后查明,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丙的心脏,但无法查明是甲乙二人谁的子弹,也应承认甲乙二人的行为对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B
    解析:
    A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不存在介入因素时,判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方法是“条件理论”,即,“无A则无B,A就是B的原因”。本案中,如果没有A的伤害行为,乙就不会死,因此二者具有因果关系。
    B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当先行行为(甲的行为)与最终结果(乙的死亡)之间出现介入因素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先行行为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二是,介入因素是否异常(一般人所预见);三是,介入因素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本案中,甲的暴力行为对乙的死亡的作用力较大,且介入因素(被害人自身的原因)并不异常。因此,综合考虑,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项是正确的。理由在于,本案中出现的介入因素是乙的行为,在判断时依然遵循上述的标准:甲的行为对最终结果的作用力较小;乙的介入因素较为异常;乙的行为对结果的作用力较大,换言之,结果属于被害人自我负责的范畴。
    D项是错误的。理由在于,当无法查明谁的子弹导致丙的死亡时,属于“事实存在疑问”,此时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假设,二人对丙的死亡均否定因果关系。

  • 第2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面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射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被疾驶的汽车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重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客观上就是甲的枪击行为导致了丙的死亡结果的出现,二者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中,似乎存在没有甲的追赶行为,就没有小偷死亡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我们探讨的是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而非生活上的,因此这里的“因”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而非所有的行为,故B选项错误。C选项考查的是二重的因果关系,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其中任何一人的行为,被害人都会死去,因此似乎可以否认任何一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是,甲、乙两人的行为本身均能独立地导致被害人死亡,如若同时排除甲、乙的行为,被害人就不会死亡,因此甲、乙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我们只需要明确,被害人是如何死亡的,即不是毒发身亡,而是死于枪击,故甲的行为在客观上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第3题:

    4、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 第4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甲开枪射击乙,乙迅速躲闪,子弹击中乙身后的丙。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赶小偷乙,乙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身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乙没有意思联络,碰巧同时向丙开枪,且均打中了丙的心脏。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以杀人故意向乙的食物中投放了足以致死的毒药,但在该毒药起作用前,丙开枪杀死了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D
    解析:
    【考点】因果关系【详解】选项A中,由于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甲主观上对其行为与丙的死亡间的因果关系有无认识并不影响因果关系的成立,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中,由于没有甲的追赶行为,就没有乙逃跑进而死亡的结果,甲的追赶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条件关系;但由于其中介入了被害人乙自己的行为——“慌忙中撞上疾驶汽车”,而这一行为的异常性较大,且该行为对乙死亡结果发生的作用较大,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选项B是错误的。行为是结果发生的条件之一时便可认定条件关系,并非唯一条件时才肯定条件关系;在数个行为共同导致一个结果的情况下,如果除去一个行为结果将发生,除去全部行为结果将不发生,则全部行为都是结果发生的原因。因此,选项C中,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选项C是错误的。在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中,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或者特殊的自然事实导致了结果发生,那么,前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便中断。选项D中,虽然本来甲的投毒行为足以造成乙的死亡,但是由于在这个过程中,介入了丙的枪杀行为且该行为独立造成乙死亡的结果,从而使甲的投毒行为与乙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 第5题:

    甲欲杀乙而向乙开枪射击,子弹从乙的袖口穿过,恰巧击中与乙同行的丙,致丙重伤。丙在治疗过程中由于伤口感染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A
    解析:
    此题涉及行为误差,理论上也称之为打击错误,是指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由于失误而致使其实际侵害的对象与行为人所意图侵害的对象不相符合。例如,甲开枪向乙射击.因枪法不准,却将乙附近的丙击毙(不同于目标的错误认识,如甲把丙当作乙击毙,则属于目橱的错误认识)。又如,甲从楼上扔石头想砸毁乙的汽车,刚好住在楼下的丙从窗口探头向外张望,把丙头部击成重伤。只有当这种误差与行为人的主观认识无关时,才能称之为打击错误,这种打击错误纯属客观行为的失误或行为误差,实际上并不属于刑法上行为人认识错误的范围。打击错误在主观上并不影响客体的性质,在客观上也不影响客体的性质,因此,对犯罪构成的整体性质并无影响,应按同一性质的行为定罪。丙在治疗过程中因感染而死亡与甲的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甲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