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的论述正确的是:( )A.拍卖行为无效,因为它构成了重大误解B.拍卖行为无效,因为高某与A公司未签署成交确认书C.拍卖行为有效,因为它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D.拍卖行为如若有效,高某应与A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题目

关于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拍卖行为无效,因为它构成了重大误解

B.拍卖行为无效,因为高某与A公司未签署成交确认书

C.拍卖行为有效,因为它符合拍卖法的有关规定

D.拍卖行为如若有效,高某应与A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考点】拍卖行为的效力
【解析】拍卖行为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除受《民法通则》调整外,还受有关拍卖行为的专门法律《拍卖法》调整。在拍卖法中,拍卖成交价与拍卖标的价值是允许悖立的。也就是说,竞买人只需在高于拍卖底价的情形下竞买成功,不管这个竞买成功的价值和拍卖标的实际价值是一致还是不符,该成交价都是成立并有效的。故选C。本题中,由于A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而使底价出现误印使拍卖底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值,且在拍卖过程中高某两次提出疑问的情况下,A公司仍未重视不予改变,足以使善意人高某认为这个底价是没有问题,是有效的。高某依此底价竞买成功,A公司不能以重大误解来解释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只能用“事实说明自己”的原则,承担因此引起的责任。故A项不正确。关于拍卖行为的生效,《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依此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公示的方式确认买定,则以拍卖师落槌定买。

更多“关于该拍卖行为是否有效的论述正确的是:( ) A.拍卖行为无效,因为它构成了重大误解B.拍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杨志军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居时铺上,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

    A.是无效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目的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B.是可撤销行为,因为杨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是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是重大的

    D.是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张三的单位盖了新房。张三预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房屋面积购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入新居时使用,但张三没有分到房屋。张三购买地毯的行为是( )

    A.有效行为。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

    B.可撤销行为。因为张三对于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

    C.有效行为。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不重大

    D.无效行为。因为张三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


    正确答案:A

  • 第3题:

    甲有某著名画家的画作,乙拍卖行的工作人员丙鼓励其拍卖,甲没有同意。后甲急需800万元买房,问丙是否可以拍到800万元,丙说很有可能。甲遂与乙拍卖行签订了拍卖协议,协议规定的保留价为240万元,丙没有向甲解释保留价是什么意思。甲误以为保留价是起拍价,但实际上保留价是卖家的最低心理价位,竞拍不到保留价则流拍。后该画作以200万元起拍,最终落锤250万元。甲向乙拍卖行提出异议,不同意拍卖结果。对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本案是欺诈而设立的民事行为
    B.甲在此后三个月内未行使撤销权,该撤销权消灭
    C.本案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D.本案的民事行为无效

    答案:B
    解析:
    《民法总则》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甲对保留价的性质产生错误认识造成重大损失,属于重大误解,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 第4题:

    对公安机关将该手表交拍卖进行拍卖的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公安机关侵犯了甲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B. 公安机关构成了物权处分

    C. 由于甲超过法定期限未予认领,故公安机关有权处分

    D. 公安机关的交售行为只有经过甲的追认,方可有效


    正确答案:C

    本题考点是遗失失物的归属。我国《物权法》第110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该及时发布招领公告。”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国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是C。

  • 第5题:

    甲所在单位即将分房,甲估计自己能分得一套新房,便向某公司定购了一套厨具。然而,在单位公布分房名单时,并没有甲。以下关于甲定购厨具的表述,错误的是()。

    A.无效行为,因为甲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B.可撤销行为,因为甲存在重大误解
    C.无效行为,因为甲的行为显失公平
    D.有效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是:(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可知甲订购厨具的行为是有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