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丙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了以下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不符合《投标 招标法》规定的?( )A.丁公司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丙公司B.丙公司接受分包后可以将分包项目进行再分包C.丁公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丙公司后就该分包项目不再对甲公司负责D.丁公司与丙公司应就分包项目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题目

对于丙公司的申请,甲公司的法律顾问提出了以下法律意见,其中哪些是不符合《投标 招标法》规定的?( )

A.丁公司可以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丙公司

B.丙公司接受分包后可以将分包项目进行再分包

C.丁公司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丙公司后就该分包项目不再对甲公司负责

D.丁公司与丙公司应就分包项目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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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B
    解析:
    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必须是要约人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符合题目条件。

  • 第2题:

    甲律师是乙银行的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丙 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丙房地产公司拟向乙银行提 出贷款申请,甲律师为该房地产公司草拟了有关贷款 合同,乙银行要求甲律师就丙房地产公司提交的贷款 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在上述情况下,甲律师采取的下 列何种行为是正确的?
    A.向丙房地产公司说明自己是乙银行公司的法 律顾问,经丙房地产公司同意后,继续代理
    B.向乙银行说明自己是丙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 问,拒绝提供法律意见
    C.向所在律师事务所说明情况,由本所的其他 律师代理乙银行审査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
    D.向乙银行说明情况,建议乙银行另外聘请其 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审查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答案:D
    解析:
    .避免利益冲突规范是律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 容。A选项属于利益冲突的形式之一,故不应选。提供法 律意见是法律顾问的职责,B项不应选。根据《律师法》第 对条规定,律师不得在词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 人,故C项不应选。

  • 第3题:

    某工程货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甲公司依照要求制作了投标文件,但因公司自身管理混乱等问题,于11月28日才将标书寄出,导致招标人2天后收到该文件,并因此超出了招标人规定的最终投标截止日期。此外,乙、丙公司也都想参加此次投标,但乙公司目前规模小,资金、技术贫乏,而丙公司则担心公司形象一般,在投标中处于劣势,因此,乙、丙两公司协商组成联合投标体进行投标。
    1.招标人是否应该受理甲公司的投标文件?为什么?
    2.甲公司的投标报价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解析:
    1.(1)招标人不应当受理曱公司的投标文件。(2)理由: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41条的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本案例中,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故招标人依法不应当受理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或货物、服务清单及其投标报价表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计算出投标报价,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反映自身竞争能力的报价。具体内容包括:(1)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招标的“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等内容相街接。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计价规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并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2)货物
    投标报价表。货物投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和统一的报价表格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报价说明,全面、正确和详尽的理解招标文件报价要求,避免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发生偏离。(3)服务投标报价文件。服务招投标中,投融资与特许经营、勘察、设计、监理、项目管理、科研与咨询服务等招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服务量、拟投入服务人员的数量以及服务方案,结合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服务业务能力、履约情况、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企业资源优势等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包括:(1)服务费用说明;(2)服务费用估算汇总表;(3)服务费用估算分项明细表等。其中投融资与特许经营的投标文件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项目融资方案、财务分析、服务费价格方案及分析报告。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律师是乙银行的法律顾问,同时又担任丙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丙房地产公司拟向乙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甲律师为该房地产公司草拟了有关贷款合同,乙银行要求甲律师就丙房地产公司提交的贷款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在上述情况下,甲律师采取的下列行为是正确的是、()
    A、向丙房地产公司说明自己是乙银行公司的法律顾问,经丙房地产公司同意后,继续代理
    B、向乙银行说明自己是丙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拒绝提供法律意见
    C、向所在律师事务所说明情况,由本所的其他律师代理乙银行审查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D、向乙银行说明情况,建议乙银行另外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审查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答案:D
    解析:
    A项,实行独任审和简易程序应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不能为了加快案件进度而擅自实行,选项A错误;B项,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是提高司法效率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实践中已经开始推行,故选项B正确;C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以后,被告有权在15天之内提交答辩状,法官擅自把这一法定的期间缩短为5天,明显损害了当事人的法定权利,选项C错误;D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原则和精神,当事人享有充分陈述和辩论的权利,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该保证当事人的这一权利,事先限制当事人陈述和辩论的时间,无疑会损害当事人的这一合法权利,选项D错误。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检察官遵守忠诚规范,即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检察事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关于忠于国家,《检察官法》第35条第(一)项规定,检察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因此选项A正确。忠于人民,在行动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因此,D为正确答案。选项B、C主要是违反了公正原则而非忠诚原则。


    根据《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第23条的规定,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私自探询其他检察官、其他人民检察院或者其他司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和有关信息,不泄露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案件承办人的有关信息,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因此A、B错误,D正确。根据该准则第15条的规定,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人情所动摇,不为权势所屈服。C正确。


    《检察官法》第19条规定,检察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同一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三)同一业务部门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根据该条规定,C、D选项不在检察官的任职回避范围之内。


    《律师法》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涉嫌犯罪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被依法拘留、逮捕的,侦查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故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47条规定,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故C项说法错误;该法第53条规定,受到六个月以上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处罚期满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合伙人。而D项中处罚期满已经达到三年,故可以担任合伙人,故应选B、D。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A、B项错误。《律师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只要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就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而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故C项正确,D项错误。故应选A、B、D项。


    律师职业道德中有一项规定即避免利益冲突。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本题中甲律师就同一合同既是乙银行又是丙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构成利益冲突。显然,A、B项不正确。至于C项,同一个律所律师仍可能产生利益冲突,因此不是合理的选择,故D项当选。


    《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A项仅仅持授权委托书会见的说法不对。该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所以B项正确。该法第35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C项正确。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所以D项正确。所以应选B、C、D项。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20条,律师可以以自己或者其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名义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A项正确。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7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同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三)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B、C项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不选。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第(二)项,律师办理诉讼或者非诉讼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D项正确。

  • 第5题:

    下列各项中,无资格参加投标的包括()。

    A、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甲公司和乙公司同属于F公司的下属公司
    B、G是甲公司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两家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C、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H公司是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子公司
    D、丙公司委托了I代理商投标一项工程建设货物招标
    E、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时,J公司是该招标项目的前期设计单位

    答案:A,B,C,E
    解析: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A项,甲和乙公司同属于F公司的下属公司,属于母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关系,不得同时投标。B项,甲丙两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不能同时投标。C项,根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H公司是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子公司,与招标人存在着利害关系,其标为废标。E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J公司是该招标项目的前期设计单位,无资格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