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

题目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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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残疾军人杨某在某事业单位工作,后与同事张某结婚。最近该单位需要精简人员,杨某担心两人的生活没有保障,向有关部门咨询。根据现行规定,有关部门答复正确的是()。

    A: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待遇
    B:杨某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医疗待遇
    C:杨某对于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享有特殊优惠待遇
    D:所在单位不得因杨某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E:所在单位不得将张某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享受的生活福利、医疗待遇以及劳动关系。(1)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2)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即在与其他职工同等条件下,残疾军人的身体和精神残疾不能成为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

  • 第2题:

    (2009年)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 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 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 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 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 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 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 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刑事诉讼法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的程序法,从动态的角度规定国家如何追诉犯 罪,怎样实施刑罚权,因此,考生应对诉讼程序的运行有一个完整的了解,熟知从立案、侦査、审查起诉、审判到执行的相关规定。
    本案涉及共同犯罪情况下部分共犯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部分判处死缓的情况,三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不同的刑罚,以下分别予以分析。
    对在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 审判。
    对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若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也没有被抗诉的,应 在抗诉、上诉期满后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的,裁定予以准许;若认为原 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则裁定发回重审;若认为原判决刑罚过重,应当依法改判。
    对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若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也没有被抗诉的,故中级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交付执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 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 处理。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对刑事部分没有上诉权,但可依法请求公诉机关对一审判决提起 抗诉。在本题中,因为贾某已经身亡,妻子作为其近亲属的有权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 诉,只不过法院在审理时要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
    若审判部分巳经完成,则下一步就进行到执行程序,倘若在执行时发现罪犯可能犯有其 他犯罪的,则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最髙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1)对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 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 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3)对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是:杨某和董某、 樊某系共同犯罪,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 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 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二十二条、第二西四十八条、第二百五十一 条,《刑诉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 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 第3题:

    杨某因盗窃某单位仓库内存放的电机,被李某告发,司法机关将杨某抓获归案。 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1998年11月6日杨某刑满释放,杨某一直伺机报复李某。2000年12月12日,杨某找到其在派出所工作的表兄江某,谎称准备和朋友上山去打猎,想借江某的枪用。民警江某即将自己的手枪借给杨某,并给了5发子弹。杨某拿到枪后,将子弹上膛,准备去杀害李某。在寻找李某的途中,杨某遇同学甲和乙。甲问杨某“急匆匆地去干啥?”杨某答道:“李某不是东西,害我坐3年牢,我找他算账去。”并 掏出手枪晃了一下。甲、乙即上前劝阻杨某,劝他不要干蠢事。杨某不听劝阻,执意前行。乙冲上去想夺下杨某的手枪,在拉扯争夺中,杨某不慎扣动扳机,将旁边的甲击中。 杨某见状,即与乙一起送甲到医院抢救,甲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杨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2)江某借枪给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3)对杨某如何处罚?


    答案:
    解析:
    【详解】
    本题中,杨某具有刑法意义的行为有两个:一是以报复、杀害李某为目的而向江某借枪的行为;二是在甲、乙劝阻的过程中,不慎扣动扳机,将甲打死的行为,应明确杨某对甲的死亡主观上持有何种心理态度。
    (1)杨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2)江某身为公安人员,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擅自将枪支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
    (3)杨某的故意杀人罪因处于预备形态,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 罚;其故意杀人罪发生在盗窃罪刑满释放的5年之内,依法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在对杨某以故意杀人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并罚时,应当考虑上述两个法定的量刑因素。

  • 第4题: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仇,杨某伺机报复。一日杨某得知张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准备报复张某。但他在去张某家的路上,突然感到肚子疼痛,便回到家中,张某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解析:
    【详解】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从本题来看,杨某还未着手实施报复行为,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杨某未能着手实施报复行为,并不是出于他意志上的自动放弃,因而也不构成犯罪中止;杨某的行为只是在为具体实施报复行为而做准备,由于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肚子疼痛)而被迫放弃,其行为构成犯罪预备。

  • 第5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问题:
    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
    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本题考查死刑核准问题。(1)对于杨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于董某和樊某来说,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但高级人民法院会将3名被告人材料均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杨某进行死刑复核时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会一并审查董某和樊某的部分。
    2,本题考查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如下: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的程序。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如下: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本题考查死刑核准的问题。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