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与王某结婚后生有一子刘小某,刘某下岗后,刘某的父母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购买一辆汽车给刘某经营出租车业务,刘某在经营出租车业务期间,经常与一女子同居,后来甚至带该女子来家中。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查,王某无职业,刘小某年仅6岁。对王某提出的下列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 A.主张刘某赔偿其所受精神损害 B.主张刘某支付其子刘小某的抚养费 C.主张汽车为夫妻共有财产 D.主张刘某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题目

刘某与王某结婚后生有一子刘小某,刘某下岗后,刘某的父母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购买一辆汽车给刘某经营出租车业务,刘某在经营出租车业务期间,经常与一女子同居,后来甚至带该女子来家中。王某不堪忍受,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查,王某无职业,刘小某年仅6岁。对王某提出的下列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有:( ) A.主张刘某赔偿其所受精神损害 B.主张刘某支付其子刘小某的抚养费 C.主张汽车为夫妻共有财产 D.主张刘某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似考题
更多“刘某与王某结婚后生有一子刘小某,刘某下岗后,刘某的父母从信用社贷款5万元,购买一辆汽车给刘某经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与曹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刘某丹。1995年,刘某下海经商,不久与另一名女子刑某共同生活,育有一子刘某舟。2016年,刘某因车祸去世,经查,刘某与刑某共有财产30万元;个人财产80万元;个人债务10万元;未缴税款1万元。另外,刘某父母已于2005年、2008年先后弃世,留下唯一一套房屋,该房屋现值200万元。二老离世前再无其他亲人,主要由曹某照顾。

    如果刘某生前立有遗嘱,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应由(  )继承。

    A.曹某
    B.刑某
    C.刘某丹
    D.刘某舟

    答案:B
    解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可见,遗嘱继承应该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便应由刑某继承。

  • 第2题:

    刘某与曹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刘某丹。1995年,刘某下海经商,不久与另一名女子刑某共同生活,育有一子刘某舟。2016年,刘某因车祸去世,经查,刘某与刑某共有财产30万元;个人财产80万元;个人债务10万元;未缴税款1万元。另外,刘某父母已于2005年、2008年先后弃世,留下唯一一套房屋,该房屋现值200万元。二老离世前再无其他亲人,主要由曹某照顾。
    刘某的法定继承人有(  )。

    A、曹某
    B、刑某
    C、刘某丹
    D、刘某舟

    答案:A,C,D
    解析: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作了规定,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题不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父母已经死亡,故其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和子女。尽管刘某与刑某共同生活,但其与曹某的夫妻关系并未解除,其配偶仍然是曹某而非刑某。

  • 第3题:

    王某幼年丧母,父亲后与继母刘某结婚,王某与外祖母一起生活,受其抚养。王某工作后,父亲去世,继母刘某因犯病丧失劳动能力,请求法院判决王某赡养,此时()。

    A:王某可以不付给刘某生活费
    B:王某每月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刘某死后遗产由王某继承
    C:王某每月必须付给刘某一定的生活费
    D:王某应该赡养刘某

    答案:A
    解析: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只有双方在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后,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 第4题:

    刘某与曹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刘某丹。1995年,刘某下海经商,不久与另一名女子刑某共同生活,育有一子刘某舟。2016年,刘某因车祸去世,经查,刘某与刑某共有财产30万元;个人财产80万元;个人债务10万元;未缴税款1万元。另外,刘某父母已于2005年、2008年先后弃世,留下唯一一套房屋,该房屋现值200万元。二老离世前再无其他亲人,主要由曹某照顾。
    如果刘某生前立有遗嘱,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应由(  )继承。

    A、曹某
    B、刑某
    C、刘某丹
    D、刘某舟

    答案:B
    解析: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可见,遗嘱继承应该先于法定继承。刘某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将全部遗产给刑某,其遗产便应由刑某继承。

  • 第5题:

    刘某与曹某于198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刘某丹。1995年,刘某下海经商,不久与另一名女子刑某共同生活,育有一子刘某舟。2016年,刘某因车祸去世,经查,刘某与刑某共有财产30万元;个人财产80万元;个人债务10万元;未缴税款1万元。另外,刘某父母已于2005年、2008年先后弃世,留下唯一一套房屋,该房屋现值200万元。二老离世前再无其他亲人,主要由曹某照顾。
    刘某的遗产有(  )。

    A、个人财产80万元
    B、与刑某共有财产的一半,即15万元
    C、刘某继承的父母的房屋
    D、刘某继承的父母的房屋的一半

    答案:A,B,D
    解析: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A项,刘某的个人财产80万元可以作为其遗产;B项,刘某与刑某共有的30万元中,15万元应属刘某的个人财产部分,可以作为其遗产;CD两项,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有继承权,刘某父母先于刘某死亡,故即使二老生前主要由曹某照顾,曹某仍然没有继承权。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刘某继承的父母的房屋系其与曹某的共同财产,其个人所有部分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