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题目
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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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 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本题 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 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 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 事责任。故A、B项均错误,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对其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 抑郁症。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项。

  • 第2题:

    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天,其开车故意将走路的路人乙撞死,随后向公安机关自首,要求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关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疾病,但是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参考《刑法》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 第3题:

    因乙移情别恋,甲将硫酸倒入水杯带到学校欲报复乙,课间甲、乙争吵激烈,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甲未能拧开杯盖,后甲追乙离开教室。关于甲的犯罪形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未遂
    B.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
    甲欲泼乙,但情急之下未能拧开杯盖,说明行为已经着手实施,完全具有既遂的可能性,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既遂,因此只能认定为犯罪未遂。

  • 第4题:

    甲企图报复乙,某日甲携带一炸药包前往乙的住处,准备将乙的全家炸死,行至途中,突然感到腹部剧痛难忍,遂返回。则甲的行为构成()

    • A、犯罪未遂
    • B、犯罪预备
    • C、犯罪中止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 第5题:

    某日,15周岁的甲和18周岁的乙共谋行窃,在乙负责入室行窃,甲负责在外望风。但是不慎被主人发现,乙迅速逃离,甲在逃离过程中被路人拦截,为了顺利逃脱,甲对路人实施暴力,将路人打成重伤,请问,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 B、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
    • C、甲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D、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患有精神病,因为琐事与乙发生争执,随后拿一铁棍朝乙的头部一阵乱打,将乙打死。经鉴定,甲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 B、甲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 C、对甲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罪
    • D、甲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A,C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真题]
    A

    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

    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

    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

    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依据《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包括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包括盲人和聋哑人。对于盲人和聋哑人,《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项,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不影响丙的责任能力的判断,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D项,醉酒的人犯罪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认定。

  • 第8题:

    单选题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并立即执行。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

    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

    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对其严加看管并进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题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抑郁症。

  • 第9题:

    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利用者通过支配被利用者的工具行为实现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构成共同犯罪,它包括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二是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甲的行为属于间接正犯的是:

    A.甲挑唆乙与丙的关系,致使乙一怒之下将丙打成重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B.甲教唆精神病人乙用刀砍伤与其素有仇怨的丙,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C.甲派员工乙殴打一直欠钱不还的丙,并允诺给其好处,乙随后将丙打伤。甲、乙、丙均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D.甲让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乙诬告丙,未想到乙捏造的事实正是丙客观存在的事实,甲、丙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乙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利用他人为道具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
    ②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
    ③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挑唆乙与丙,使得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B项:甲教唆乙砍丙,符合“利用他人为道具,实施犯罪”,精神病人乙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符合定义;
    C项:甲派员工乙打丙,乙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乙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甲的行为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或“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犯罪”,不符合定义;
    D项:甲让孩子乙诬告丙,孩子乙确实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捏造的事实正是客观存在的,不属于犯罪,不符合“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不符合定义。

  • 第10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先天双目失明,在大学读书期间因琐事致室友重伤。甲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B.乙是聋哑人,长期组织数名聋哑人在公共场所扒窃。乙属于相对有刑事责任能力
    C.丙服用安眠药陷入熟睡,致同床的婴儿被压迫窒息死亡。丙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丁大醉后步行回家,嫌他人小汽车挡路,将车砸坏,事后毫无记忆。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责任能力。 AB项,根据《刑法》第17、18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是可以,就意味着虽然盲、聋哑,但是该生理缺陷对其行为的辨认或控制能力并无影响的时候,则依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故AB项错误。
    C项,由于丙处于睡眠的无意识状态,无法辨认和控制其行为,但该状态对于其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并无阻碍。故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此处的醉酒为生理性醉酒,仍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故D项正确。

  • 第11题: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以杀人的故意将有毒饮料递给乙喝,随即精神病发作丧失责任能力,乙喝了有毒饮料而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B.甲用刀杀乙,但尚未致人死亡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该状态下继续实施杀人行为致使人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C.甲以抢劫的故意对妇女实施暴力,在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强奸妇女的,甲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D.甲想杀乙而故意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了杀害乙的行为,导致乙死亡的,甲对乙的死亡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①如果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实行终了,但在结果发生时丧失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A 选项错误。②如果实行行为尚未终了,行为人在实施后半部分行为时精神病发作,只要开始实施实行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并对全部实行行为及其结果具有故意、过失,若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现的是同一构成要件,而且结果当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即使结果是在其丧失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人也应当承担既遂的责任。若丧失责任能力之后实现的是其他构成要件的行为,并由后一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则根据案情,行为人仅对前一行为承担未遂或者既遂的责任。B 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③甲的行为属于原因自由行为,只要行为人在实施原因行为时具有责任能力,且具有故意或者过失,那就具有非难可能性,应当追究责任。D 选项错误。

  • 第12题:

    甲与乙有素怨,甲准备了弹簧刀,欲杀死乙。某日,甲与乙相遇,甲挥拳打乙,丙系该二人朋友,恰巧从此经过,此时甲抽出弹簧刀随手刺出,丙上前拉架走至二人中间,甲将丙刺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故意
    • B、甲致丙死亡的结果是过失
    •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C

  • 第13题:

    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单选题
    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

    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

    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

    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5题:

    单选题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

    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

    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抑郁症。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