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

题目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下列关于本案诉讼中出现的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刘女士委托二人代为诉讼
B.刘女士的近亲属接受刘女士的委托成为其诉讼代理人
C.刘女士未经法院许可查阅本案庭审材料
D.代理诉讼的律师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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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 88平方米的房屋, 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 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
    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 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 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刘女士应向下列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A. A区人民法院 B.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C.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 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该法第15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 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属于一般行政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 民法院管辖明显不妥。故应选A。

  • 第2题: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 88平方米的房屋, 2011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 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 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
    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 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 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假如刘女士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告知其变更被告,但刘女士不同意。则法院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
    A.决定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判决刘女士败诉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 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 诉。”故应选D。

  • 第3题:

    南京市A区居民刘女士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在居住的房屋南侧搭建了一间12.88平方米的房屋,2015年3月10日,经南京市规划委认定,该处房屋属于违规建筑。3月16日,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向刘女士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刘女士在3月23日9点前自行拆除,但刘女士并未拆除。后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又发出了《拆除决定书》,要强制拆除。刘女士对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作出的《拆除决定书》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南京市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拆除决定书》的决定。刘女士认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法律错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A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的《拆除决定书》。

    假如刘女士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告知其变更被告,但刘女士不同意。则法院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A.决定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判决刘女士败诉
    D.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第1款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本题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