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教育行动研究是指通过研究真实的学校教育过程与情境,以提高自己的教育行动质量与教育行动效率为目的的研究模式。它一方面旨在提高教育实践者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与教育问题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也为优化教学实践提供具体策略。
(1)教育行动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①为教育行动而研究(research for education action)。这是行动研究的目的,是与传统研究“为理论建构而研究”的研究目的相对应的。为教育行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为解决教育行动中的实际问题;为提高教育行动的效率;为提高教师的教育行动能力与素养。
②对教育行动的研究(research of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对象,教师是教育行动的当事人,因此以教育行动为研究对象是指:教师要反思的思想与行动预设;教师要分析自己行动的动机与原因;教师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
③在教育行动中研究(research in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情境,一方面,要求研究与研究关注研究情境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证明行动的过程,就是努力提高行动效率,改善行动质量,提高自我行动能力的过程。
(2)教育行动研究的优点:
①适应性和灵活性。行动研究简便易行,较适合于没有接受过严格教育测量和教育实验训练的中小学教师采用。行动研究容许边行动边调整方案,不断修改,经过实际诊断,增加或取消子目标。实验条件的控制比较松缓,注重实际的教育环境,较有利于在教育这样复杂的研究现象和领域内进行。
②评价的持续性和反馈的及时性。行动研究强调评价的持续性即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贯穿整个研究过程。反馈的及时性从两个方面看:一是及时反馈总结,使教育实践与科学研究处于一动态结合与反馈中;二是一旦发现较为肯定的结果,便立即反馈到教育实践中去。
③较强的实践性与参与性。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教育研究紧紧围绕着学校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行动。参与性体现在典型的行动研究中,研究人员由专职研究人员、行政领导和第一线教师联合构成,研究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予方案的实施。
④多种研究方法的综合使用。在较成功的行动研究中,可汇集多种研究方法的作用。理想的行动研究法应是多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灵活和合理的并用。
(3)教育行动研究的缺点:由于其非正规性而缺少科学的严密性,在实际研究中,不可能严密控制条件,其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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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认识。


    答案及解析:

    所谓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一、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1.法律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特定性:教师申诉制度是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的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的法律制度。

    3.非诉讼性:教师申诉制度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不服,而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制度,而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

    1.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3.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

    1.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法定申诉范围;(2)有明确的理由和请求;(3)以法定形式提出。

    2.申诉的受理。在对教师申诉的受理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诉书后,要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就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符合申诉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可以答复申诉人不予受理;如果申诉书未说清理由和要求时,应要求申诉人重新提交申诉书。

    3.申诉的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对于受理的申诉案件,在进行调查研究,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书的次日起30日内做出处理。逾期未做处理或者久拖不决的,若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申诉人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后,应将处理决定书发送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果申诉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原处理机关隶属的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或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第2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我国重要教育政策的基本框架是如何认识的。


    参考答案:一、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人民满意的教育,就是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就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就要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就要坚持教育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就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每个孩子的公平发展权;就要坚持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我国教育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在未来,我国进一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前进方向与重要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二是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三是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和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形势变化,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选择;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对教育提出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破解教育发展难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未来我国教育综合改革的着力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第二,进一步做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第三,进一步发挥基层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的主体作用;第四,进一步找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着力点;第五,进一步科学理性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第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工作体制机制。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应当始终坚持和牢牢把握以下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作为根本方向;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依法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权利,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第3题:

    请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四个伟大”的认识。


    参考答案:“四个伟大”是重大理论创新,为在新时代肩负起党的历史使命指明了方向。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各自有着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同时又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我们要深刻认识“四个伟大”的巨大作用,在新时代努力推进“四个伟大”。

      深刻认识进行伟大斗争的作用。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进行伟大斗争,要求我们抓机遇、迎挑战、除风险、化危机、强动力、增活力。实践证明,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行,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才能使全党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从而建设好伟大工程。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坚决破除一切阻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顽瘴痼疾,有效应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推动伟大事业蓬勃发展。只有进行伟大斗争,才能有效应对来自国内和国际的挑战,化解来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和自然界的风险,搬掉民族复兴道路上的各种绊脚石,如期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伟大梦想。

      深刻认识建设伟大工程的作用。在“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管党治党不仅关系党的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新时代,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仍然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党面临的“四种危险”依然具有尖锐性和严峻性。如果不能有效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都无从谈起。只有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确保党始终具有强大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党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深刻认识推进伟大事业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必由之路。我们党之所以能带领人民取得如此辉煌成就,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如此光明前景,靠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无论是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还是实现伟大梦想,都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深刻认识实现伟大梦想的作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也是中国共产党自觉肩负起的历史使命。这个伟大梦想,激励着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最终都要落脚到实现伟大梦想上。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展现了民族复兴的美好前景。党的十九大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分两步走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科学指引。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要围绕伟大梦想来推进,不断汇聚起实现伟大梦想的磅礴伟力。


  • 第4题: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教育行动研究的认识。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教育行动研究是指通过研究真实的学校教育过程与情境,以提高自己的教育行动质量与教育行动效率为目的的研究模式。它一方面旨在提高教育实践者自身的专业判断能力与教育问题的洞察力;另一方面也为优化教学实践提供具体策略。
    (1)教育行动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①为教育行动而研究(research for education action)。这是行动研究的目的,是与传统研究“为理论建构而研究”的研究目的相对应的。为教育行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为解决教育行动中的实际问题;为提高教育行动的效率;为提高教师的教育行动能力与素养。
    ②对教育行动的研究(research of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对象,教师是教育行动的当事人,因此以教育行动为研究对象是指:教师要反思的思想与行动预设;教师要分析自己行动的动机与原因;教师审视自己的教学过程。
    ③在教育行动中研究(research in education action)。这是教育行动研究的情境,一方面,要求研究与研究关注研究情境的特殊性;另一方面,证明行动的过程,就是努力提高行动效率,改善行动质量,提高自我行动能力的过程。
    (2)教育行动研究的优点:
    ①适应性和灵活性。行动研究简便易行,较适合于没有接受过严格教育测量和教育实验训练的中小学教师采用。行动研究容许边行动边调整方案,不断修改,经过实际诊断,增加或取消子目标。实验条件的控制比较松缓,注重实际的教育环境,较有利于在教育这样复杂的研究现象和领域内进行。
    ②评价的持续性和反馈的及时性。行动研究强调评价的持续性即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贯穿整个研究过程。反馈的及时性从两个方面看:一是及时反馈总结,使教育实践与科学研究处于一动态结合与反馈中;二是一旦发现较为肯定的结果,便立即反馈到教育实践中去。
    ③较强的实践性与参与性。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教育研究紧紧围绕着学校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行动。参与性体现在典型的行动研究中,研究人员由专职研究人员、行政领导和第一线教师联合构成,研究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予方案的实施。
    ④多种研究方法的综合使用。在较成功的行动研究中,可汇集多种研究方法的作用。理想的行动研究法应是多种科学研究方法的灵活和合理的并用。
    (3)教育行动研究的缺点:由于其非正规性而缺少科学的严密性,在实际研究中,不可能严密控制条件,其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不够。

  • 第5题: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我国教育基本法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性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
    (3)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
    (2)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我国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教学内容讲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
    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具体包括:
    (1)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
    (2)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
    (3)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的这一权利作为专门的职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获取报酬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它包括两项内容:
    (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这项特殊权利主要是针对教师劳动量大、体脑消耗比较严重、专业性较强的职业特点所作的规定,利用寒暑假的带薪休假让教师在假期获得身心休整。
    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2)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精神传递给青少年学生,让学生进行社会民主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知法、懂法与合法地参加民主管理的意识和精神。教师自身也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的发展与改革等一些重大问题。
    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师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
    (1)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
    (2)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权利。这项规定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权利的行使。因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是教育教学的需要,也是时代对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师素质提高提出的要求。

  • 第6题:

    谈一谈你对推广服务礼仪有哪些认识?


    正确答案: 1、有助于提高服务人员的个人素质;
    2、有助于更好地对服务对象表示尊重;
    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4、有助于塑造并维护服务单位的整体形象;
    5、有助于使服务单位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第7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的“学者”、“研究者”职能的认识。


    正确答案: 做“学者”、“研究者”,是信息社会对教师提出的要求。进入信息社会,人类面临的新问题是要建立学习社会,实现终身学习。学校的教师要做的工作,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会学习。从把现成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到让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工作的内容与方式都要发生变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在这一过程中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能力。传授什么知识要在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后才能判断和确定。一方面教师要有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又要有人的学习的知识、教学论的知识。

  • 第8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 第9题:

    谈一谈你对“病害三要素”的认识。


    正确答案: (1)植物要生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感病的植物,具有侵染力的病原物和有利病害发生的环境条件
    (2)植物本身是植物发病的内因。植物的遗传特性、生理状况和发育阶段决定植物对于外界的非生物因素和生物因素的反应能力。
    (3)植物生长环境中存在具有侵染力的病原物是病害发生的前题条件。植物生什么病,由该因素决定。
    (4)当感病的植物和具有侵染力的病原物同时存在时,环境条件就是病害发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并且病害严重与否也受环境条件的制约。

  • 第10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享有的各项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这是我国教育基本法对教师权利和义务的原则性规定。
    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依据其所在学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工作量、本学科特点等自主地组织课堂教学;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学内容和进度;
    (3)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对象,在教育教学形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实验和完善。
    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科学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在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有权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论文撰写、发表自己的观点等创造性活动;
    (2)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我国要求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教学内容讲授应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进行。
    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管理学生权体现了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具体包括:
    (1)教师有权对学生因材施教,针对学生的特长、就业升学等方面的发展给予指导;
    (2)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
    (3)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教师的这一权利作为专门的职业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非法手段干预教师这项权利的行使。
    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获取报酬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它包括两项内容:
    (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及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权利。这项特殊权利主要是针对教师劳动量大、体脑消耗比较严重、专业性较强的职业特点所作的规定,利用寒暑假的带薪休假让教师在假期获得身心休整。
    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律地位的人格体现。主要内容包括:
    (1)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2)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等权利。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精神传递给青少年学生,让学生进行社会民主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知法、懂法与合法地参加民主管理的意识和精神。教师自身也可以通过教职工大会、工会等组织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讨论学校的发展与改革等一些重大问题。
    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教师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
    (1)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
    (2)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权利。这项规定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的义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权利的行使。因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是教育教学的需要,也是时代对教学内容改革和教师素质提高提出的要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的平等性原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教育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这一规定确定了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基本原则。
    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一般包括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和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三个层面:首先,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是指每个公民在入学机会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以国家大法的形式明确了公民受教育起点上的机会平等性。其次,受教育过程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有获得教育条件、教育待遇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对此,《〈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和《教育法》都作了相应的规定。《〈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了实施义务教育,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受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一)与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相适应的校舍及其他基本教学设施;
    (二)具有按编制标准配备的教师和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要求的师资来源;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能够按照规定标准逐步配置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和文娱、体育、卫生器材。”同时,还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其他办学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实施义务教育的条件。”《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第三,受教育结果上的机会平等是指公民在接受教育后,有获得学校和社会公正评价的平等权利。这种平等主要体现为学业成绩和品行评价上的平等、进一步求学机会上的平等、就业机会上的平等等。《教育法》中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第二,扶持特殊地区和人群教育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在实践中的体现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之间的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很不平衡,这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现象。针对我国目前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的状况,教育法需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以尽快实现教育的平等性原则。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的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教育法则规定国家对这些地区及人群给予特殊的帮助和扶持。《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这些规定有利于保障教育的平等性原则的实施。
    此外,女童、流动人口子女、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也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素质教育,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内涵与特征的认识。

    正确答案: (1)为什么要进行素质教育:①根本原因是国家推行科教兴国战略,要提高人口素质;②直接原因是要从根本上治理"片面追求升学率"。
    (2)素质教育的内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素质教育的特征:全体发展、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谐发展、充分的发展、可持续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政策的导向作用的认识。


    参考答案:导向作用是指教育政策对人们的行为和事物的发展方向具有引导作用。其表现在:第一,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第二,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规定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导向作用的作用形式表现为直接导向和间接导向两种。直接导向,是指教育政策对其调整对象的直接作用。间接导向,是指教育政策对非直接调节对象的影响。导向作用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趋前性,是指教育政策的作用不单单是调整现存关系,更重要的是指导未来。这样才能发挥其推进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二是规定性,即为人们的行为确定界限,支持什么,限制什么,鼓励什么,抑制什么,都是十分明确的。所以,教育政策对象为实现教育政策目标所做出的全部行为,都受到这一规范的引导。

  • 第14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志愿服务的认识。


    参考答案:对志愿服务我的一点认识。领队和队长是一个团队的核心.在我们志愿者这个队伍中也不例外.所以加强领队和队长的志愿者服务理念是很重要的.因为在很多时候在服务中碰到一些事是需要我们这些领队或队长去和志愿者沟通的.志愿者服务一是爱心,热心.二是时间.我们有爱心,热爱生命和一切需要我们帮助的人和事.有热心,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公益事业奉献.在这前提下,我们就能挤时间去做一些服务工作.同时志愿服务工作不是单一的去帮助某个人或事.它有多个层面,是全方位的.我的理解就是社会的需要我就去为社会服务.例如一些剪裁彩,揭牌仪式.大型公益型的主题活动,表彰等.这些就是社会的需要.我们首先作为一个市民,一个志愿者在这个活动中出了力.流了汗.看到我们的劳动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像这种服务就是为社会服务.

  • 第15题:

    试述你对行动研究法的认识。


    答案:
    解析:
    (I)行动研究法是指实际工作者(如教师)基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与专家、学者及本单位的成员 共同合作,将实际问题作为研究的主题,进行系统的研究,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
    (2)行动研究法的特点:
    教育行动研究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为教育行动而研究” “在教育行动中研究”“由教育行动者研究”。 其中,“为教育行动而研究”指出了教育研究的目的,行动研究以提高行动质量、解决实际问题为首 要目标;“在教育行动中研究”指出了研究的情境和研究的方式,行动研究以行动过程与研究过程的 结合为主要表现形式由教育行动者研究”指出了教育行动研究的主体是实际工作者,主要是 教师。
    (3)行动研究法的类型:
    ①根据行动研究的时间性,可以分为前摄性行动研究和应答性行动研究;②根据行动性研究的组织 形式,可分为个体独立型行动研究、小组协作型行动研究和组织合作型行动研究。
    (4)行动研究法的步骤:
    行动研究的基本过程大致分为循序渐进的四个环节,即计划、行动、考察和反思。
    (5)行动研究法的优点:灵活,能适时做出反馈与调整;能将理论研究与实践问题结合起来;对解决 实际问题有效。
    (6)行动研究法的缺点:研究过程松散、随意,缺乏系统性,影响研究的可靠性;研究样本受具体情境 的限制,缺少控制,影响研究的代表性。

  • 第16题:

    谈一谈你对造型表现领域课程的认识?【专业知识】


    答案:
    解析:
    造型表现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四个学科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排在首位。
    它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造型与表现能力,所以在本课中老师需要讲解基本的造型常识,但是由于本课属于比较低的年级,所以在讲解中要注意知识的深度要适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所以在刚才我的课程中基本都是结合学生的认识,用引导性的语言去授课,尽可能保证绝大部分的学生都能有所收获又不至于学习压力很大。
    同时,美术课程注重学生个性的保护,注重学生思维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所以在刚才的课程中我非常注重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引导,同时通过教师的现场示范讲解清楚蘑菇的画法和步骤,并且让学生通过实践检验学习效果,最后通过课堂展示鼓励大家多多交流。从交流中相互学习,相互进步。

  • 第17题:

    谈一谈你对老子关于“道”的思想认识?


    正确答案: 1、《老子》哲学的最高概念是“道”。这个“道”是世界统一原理,也是宇宙的发展法则。道的主要性质:道是自生,先天地而存在。道是无名,素朴,混沌。道运转,化分万有。道是虚弱,常在。
    2、道是自然的运动规律,万物都循自然规律运动,所以道是大公无私,生养万物而不自居其功。“道”是超越宇宙万物的本体,但它又体现于万事万物之中,体现于具体事物中的道,称为“德”。
    3、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有两个东西最为重要,一个是其学说的核心概念:“道”,一个是其思想的基本精神——自然主义。“道”是老子学说的基石,自然主义则是老子学说的灵魂。《老子》把天道和人道对立起来,以为天道就是对人道的否定。
    4、老子的道分为“常道”和“非常道”,老子认为“道法自然”,而“自然”亦“无为”老子、“道”对理想生活的追求采用了一种似反实正的方式,深切表达了对人类早期的生存状态的某种向往和由文明进步带来的种种与人的本性的背离的现实生活的抗争,也是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合力逻辑结果。老子“道”的思想从世界观、人生观、社会观的建立予以我们启示其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在现实生活中仍有巨大的借鉴作用和重要意义。

  • 第18题:

    我国为什么要进行素质教育,结合实际谈谈你对素质教育内涵与特征的认识。


    正确答案: (1)原因:
    ①根本原因是国家推行科教兴国战略,要提高人口素质;
    ②直接原因是要从根本上治理“片面追求升学率”。
    (2)素质教育的内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早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素质教育的特征:全体发展、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和谐发展、充分的发展、可持续发展。

  • 第19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主体之间也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的调整,使其在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它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其主要指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
    2.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其主要指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也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
    3.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
    4.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6.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其主要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的学校,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

  • 第20题:

    试述教育学包含了哪些基本问题,并结合实际谈一下你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认识。


    正确答案: 教育学包含了一系列的基本问题,这些基本问题同时也是困扰教育学发展的根本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才能促使教育学健康快速地发展。
    (一)教育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关系问题
    教育学的理论性与实践性,从理论上讲,二者是统一的,没有学术性,没有理论的完备与透彻,教育学就不能起到指导实践的作用;而脱离了实践,不能指导实践的教育理论也肯定沦为空洞的概念思辩和事实分析,不复为真正的学术。
    但在现实世界中,几乎在世界各国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理论和实践的脱离现象,其导致的结果将是理论的空洞,实践的迷茫。克服这一现象的策略有:1、充分认识任何教育实践都是蕴含着教育理论的,不存在不受教育理论制约的教育实践;2、坚信任何真正的教育学研究都应以教育问题的确定、分析、解释或者解决为目的,不应是抽象的、空洞的和无味的概念思辩和事实分析;3、明了教育学研究之所以能对教育实践起指导作用,是因为它是反思教育实践的知识基础,并为之提供新的教育知识,作为转变观念、创新制度和经验主义,就必须大力发展教育科学事业,尊重教育学研究成果。
    (二)教育学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关系问题
    近代以前的人类教育思想具有多起源和多线索的特征,不同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文化传统。
    但随着国际范围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的日益频繁,教育知识的交流也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浅到深。交流中,一些政治、经济和文化发达国家的教育知识开始占核心地位,将自身合法化、普遍化,使其它国家或民族的传统教育知识处于依附状态或被压抑状态,使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教育学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教育学的“跑马场”。为克服这种学科依附状态,适应本国本民族教育发展的需要,许多不发达国家或地区先后提出建立“教育学本土化”的要求。
    对于教育学的本土化与国际化我们应坚持辨证统一的观点,一方面要致力于教育学的本土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教育学,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学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吸收他国的先进成果,以为我所用,补充和充实我国的教育学。
    (三)教育学的科学性与价值性关系问题
    最早明确提出教育学科学性问题的是康德和赫尔巴特,他们倡导理性主义的教育科学观,认为只有当教育学变成能够用清晰的概念和命题表达的知识体系时,才能真正地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普遍的科学。后来实验教育学又提出了教育学应走实证科学的道路。而文化教育学反对实证主义的教育科学观,提出了精神科学的教育科学观。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者认为,教育学只有自觉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教育研究中切实做到历史与逻辑、事实与价值、一元与多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才能真正把教育学变成教育科学。
    而所谓科学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反映,具体到教育学就是指它对教育发展规律的呈现,这是客观的;所谓价值性,是指主体对客体的需要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功用性和意义性,具体到教育学就是指它对理想教育的追求,这具有一定的主观性。
    教育学作为科学知识,其本身具有科学属性,科学具有抽象性,要反映规律。教育是有规律的,这是教育学科学性的根据。但另一方面教育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同样接受着人们理想、价值取向、文化观念等意识形态的熏染,教育学也具有价值性,所以说教育学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任何一种只肯定其科学性而否定其价值性,或只肯定其价值性而否认其科学性的作法都是片面的。

  • 第21题:

    问答题
    谈一谈你对推广服务礼仪有哪些认识?

    正确答案: 1、有助于提高服务人员的个人素质;
    2、有助于更好地对服务对象表示尊重;
    3、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
    4、有助于塑造并维护服务单位的整体形象;
    5、有助于使服务单位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认识。

    正确答案: (1)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教育活动中,教育主体之间也可以结成各种关系。而要使一定的教育社会关系成为一定的教育法律关系,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教育法律规范的调整,使其在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在此之前,它仅仅是“一种(个)普通的社会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特征主要表现于它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这一特点是由教育的特点决定的,它要求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必须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教育发展的需要。教育法律关系的设定要体现教育的特点,在教育活动中主要表现于管理与被管理、教育与被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设定之中。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其主要指政府与学校之间存在着垂直的行政法律关系。
    2.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其主要指学校与教师之间存在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也能直接或间接地对受教育主体产生影响。
    3.学校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在教育法学范畴内,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它是以法律赋予二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为前提的。
    4.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其主要是指两者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6.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其主要指作为一个开放系统的学校,与社会之间依法存在着权利和义务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机智的认识。

    正确答案: 教育机智是指教师对学生活动的敏感性,特别是指教师对教学活动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和偶发事件作出迅速灵敏的反应,果断地采取恰当的措施解决问题的特殊教育能力。教育机智是在不断地学习教育理论、总结教育经验、努力参加教育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教师观察学生的敏锐性、思维活动的灵活性、意志活动的果断性的优秀结合,是教师优秀心理品质和高超教育技能的概括,是教师熟练地掌握学生和机敏地教育学生的艺术体现。学生行为和教学情境的多变性决定了教育机智成为教师必备的教学能力。影响教育机智发挥的主要因素在于教师自身。首先,教师对工作和学生的态度是教师能否表现教育机智的基本前提;其次,教师意志的自制性和果断性是产生教育机智的重要因素;再次,教师深厚的知识素养和教学经验的积累使教师能够灵活处理教学中的意外情况。
    在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机智主要体现在:第一,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教师针对学生的特殊需求,采取疏导的方法,引导学生成长。第二,灵活果断,随机应变。教师根据特定的教育情境,迅速解决问题,组织教学活动。第三,对症下药,方法多样。教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多样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第四,实事求是,掌握分寸。教师在处理问题时,本着教育学生的原则,不夸大也不缩小问题,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教育效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的“学者”、“研究者”职能的认识。

    正确答案: 做“学者”、“研究者”,是信息社会对教师提出的要求。进入信息社会,人类面临的新问题是要建立学习社会,实现终身学习。学校的教师要做的工作,不仅是传授知识,而且要教会学习。从把现成的知识传递给学生到让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工作的内容与方式都要发生变化。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在这一过程中教会学生学习的方法和能力。传授什么知识要在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后才能判断和确定。一方面教师要有文化知识,另一方面又要有人的学习的知识、教学论的知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