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住楼业主小高在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地面有油渍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花费医疗费用数千元。小高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面油渍地滑,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负担一定责任,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问题: 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该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大堂具有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对建筑物内公共卫生进行清洁。包括:大堂清洁、墙面清洁、电梯及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卫生间清洁等。对公共场所应该跟踪保洁,做到无积物、无果皮、无纸屑、无痰迹等等

题目

某商住楼业主小高在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地面有油渍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花费医疗费用数千元。小高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面油渍地滑,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应负担一定责任,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问题:


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该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物业服务企业对其大堂具有管理职责。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对建筑物内公共卫生进行清洁。包括:大堂清洁、墙面清洁、电梯及公共楼梯走道清洁、卫生间清洁等。对公共场所应该跟踪保洁,做到无积物、无果皮、无纸屑、无痰迹等等,对大堂清洁要求地面光洁、晶面研磨光泽均匀等。应保证行人在大堂内正常行走的安全,故若经证实小高摔倒确因大堂地面湿滑造成,而物业服务企业对地面有油渍湿滑发现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或未设明显警示标志等提醒行人,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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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小杨新购了一套房子,邀其好友小李去看房。看房时,小李上楼时因为新铺的楼梯很滑而摔倒。住院花费2000元,则( )对小李负有责任,应赔偿其损失。


    参考答案:B
    题中属于与财产有关的责任,小杨需要对受邀到家的小李承担使其不受伤害的责任。

  • 第2题:

    张山2005年刚购完房子时,邀其好友小王去看房。看房时,小王上楼梯时因为新铺的楼梯很滑而摔倒。住院花费2000元,则( )对小王负有责任,应赔偿其损失。

    A.物业

    B.张山

    C.房地产商

    D.小王


    参考答案:B
    解析:题中属于与财产有关的责任,张山需要对受邀到家的小王承担使其不受伤害的责任。

  • 第3题:

    业主石先生和朋友边走边聊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疗费用数千元。石先生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负担一定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补偿其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此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并结合此案例,谈谈你对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管理责任的认识。

    物业管理公司对其大堂具有管理职责,应保证行人在大堂内正常行走的安全,故若经证实石先生摔倒确因大堂地面湿滑造成,而物业管理公司对地面湿滑发现处理不当或不及时,亦未设明显警示标志等提醒行人,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可以证明石先生行走时自己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则石先生亦应自行承担一部分损害后果。对管理职责的认识是开放性题目,可以结合环境管理的职责和任务、目的,谈谈如何保证其使用功能和如何避免对使用人的侵权和伤害,从而防范风险。


    答案:
    解析:

  • 第4题:

    游客王某在大堂卫生间洗手时因地滑摔倒,摔碎了手上价值10万元的定情玉镯。经查明,因该酒店雇佣的清洁人员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酒店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王某有权请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
    D.酒店和李某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业主李某经过其所住的商住楼大堂时,因潮湿地滑而摔倒在地,造成骨折住院一个多月,花费医药费数千元。李某认为其摔倒主要是因为地滑,因此物业公司应负担一定责任,物业公司应当补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此事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责任?谈谈你的看法。


    正确答案: 这个案例的责任归属适用于我国民法所规定的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是否要负责赔偿的关键是看法律有没有规定要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员应承担民事责任。同理,在本案例中,如果物业公司对地面潮湿既没有警示性标志又没有采取防范措施,则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否则就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条法律规定与我国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一致的,都包含有要“明确的警示”的法律要求。

  • 第6题: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包括:()

    • A、死亡赔偿金
    • B、伤残赔偿金
    • C、误工费用
    • D、法律费用
    • E、工伤医疗费用
    • F、疾病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A,B,C,D,E

  • 第7题:

    一少儿2007年9月参保,2008年7月因急症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治疗。2008年8月,其在深圳市一家二级少儿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共发生医疗费用8420元,其中基本医疗费用7680元,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记账6023元
    • B、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记账5938元
    • C、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记账6278元
    • D、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全部记账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地面湿滑时,提醒患者注意,有“()”的标识。

    • A、小心走路
    • B、小心摔倒
    • C、小心看地
    • D、小心地滑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地面湿滑时,提醒患者注意,有“()”的标识。
    A

    小心走路

    B

    小心摔倒

    C

    小心看地

    D

    小心地滑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生育费用不能包干 【案例】某皮件厂女工邱某,1993年11月与该厂签订10年劳动合同。邱某于1998年9月生小孩,住院期间花费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手术费等医疗费用共1470元。而厂里规定生育费用采取包干的办法,一次性付给邱某2000元。邱某认为2000元的标准太低,加上生育津贴至少也需要3000元。但是,厂里认为企业女职工多,不能负担太多的生育费用,只能实行包干的办法。为此,邱某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厂里为其报销全部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正确答案: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产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应该负担邱某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支付其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不能采取包干的办法。
    【结论】(1)企业撤销生育费用包干的办法;
    (2)企业支付邱某生育津贴1984.5元,报销医疗费用1470元,共计3454.5
    元。出自广东社会保险学会秘书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小区业主李某深夜在小区内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李某以某物业服务企业未尽物业服务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某物业服务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83500元人民币。某物业公司辩称,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的范围是指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而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其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不负有保证每个居民人身安全的义务。而且该物业公司也已按合同要求配置了24小时安防人员。在案件发生时,门岗当班的安防人员及巡逻安防人员并未发生违规操作或脱岗现象,亦未发现陌生人进入小区。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愿意从道义上给予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3000元人民币。问题法院对李某提出的83500元的诉讼请求是否给予支持?说明原因?

    正确答案: 法院对李某提出的83500元的诉讼请求不给予支持。
    原因:李某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双方自愿,合法有效。物业服务企业虽然在合同中承诺24小时安全防范服务,但治安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的这种安全防范任务仅限于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并不能要求完全根除治安案件。物业服务企业确已在小区设置了门岗及安全防范人员,并实施24小时安全防范值班。李某不能提供其被袭击系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职责所致的证据,其要求被告某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小区业主李某深夜在小区内被不法分子袭击受伤。李某以某物业服务企业未尽物业服务职责,安防人员不合格导致小区不安全,业主人身受到伤害为由将某物业服务企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83500元人民币。某物业公司辩称,物业服务保安服务的范围是指为维护物业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而配合公安机关实施的防范性安全保卫活动,其在进行物业服务时,并不负有保证每个居民人身安全的义务。而且该物业公司也已按合同要求配置了24小时安防人员。在案件发生时,门岗当班的安防人员及巡逻安防人员并未发生违规操作或脱岗现象,亦未发现陌生人进入小区。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愿意从道义上给予原告一次性经济补偿3000元人民币。问题简述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的含义,指出其具体的服务内容。

    正确答案: 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是物业服务企业协助政府相关部门,为维护公共治安、施工安全等采取的一系列防范性管理服务活动。
    内容包括:出入管理、安防系统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等工作。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高某向周某借用一头耕牛,在借用期间高某意外死亡,其子小高不知耕牛非属高某所有而继承。不久耕牛产下一头小牛。期满后周某要求小高归还耕牛及小牛,但此时小牛已因小高管理不善而死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但无权请求返还小牛

    B.周某有权请求小高归还其耕牛及小牛

    C.周某有权请求小高返还其耕牛及小牛,但应向小高支付必要费用

    D.周某可以请求小高赔偿小牛死亡的损失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甲携儿子小甲在某动物同游玩时,两只猴子从路边树丛中蹿出,抓伤小甲,甲支出医疗费5000元。甲起诉要求动物园进行赔偿。下列哪项事实应当由动物园承担举证责任:( )

    A.甲与儿子小甲是否赴该动物园游玩
    B.小甲被猴子抓伤是因为其用手中食物挑逗猴子,而园区内有标语禁止游客用白行携带的食物投喂动物
    C.小甲是否被抓伤
    D.支出的医疗费是否为5000元

    答案:B
    解析:
    考查动物致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和《证据规定》第4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故B项正确。

  • 第15题:

    王某借给张某3万元钱,张某不但不还,反而在王某要钱时,将王某打成重伤,并威胁王某如果再要钱就杀死其全家,王某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后共花去医疗费用4万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以下请求,其中哪些是附带民事诉讼应当解决的:()

    A:要求张某赔偿误工费6000元
    B: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4万元
    C: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D:要求张某归还借王某的3万元

    答案:A,B
    解析: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范围。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意,只能对物质损失提起诉讼,对精神损失不能提起诉讼;必须是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其他损失不包括在内。可见,A、B正确。

  • 第16题:

    某酒店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游客王某在大堂卫生间洗手时应地滑摔倒,并摔碎了手上价值10万元的定情玉镯。经查明,因该酒店雇佣的清洁人员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酒店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王某有权请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
    D.酒店和李某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酒店已尽安全提示义务。

  • 第17题:

    某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某日某员工与顾客发生冲突,将顾客打受伤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应赔偿()。

    • A、赔偿医疗费用
    • B、不赔偿医疗费用
    • C、顾客自己承担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某商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间某日商场玻璃忽然爆裂,玻璃碎片划伤了顾客小李和员工小张,小李和小张共产生费用分别是医疗费、误工费、划破的衣服的费用,保险公司应赔付的费用是()。

    • A、小张的医疗费、误工费、衣服费用
    • B、小李的医疗费、误工费、衣服费用
    • C、小张和小李的医疗费、误工费、衣服费用

    正确答案:B

  • 第19题:

    少儿王某2007年9月参保,之后没有间断。2008年9月因患白血病在深圳一家三级医院(已定点)住院治疗,发生总的医疗费用53460元,其中基本医疗费用48620元,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注:2007年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112元)()

    • A、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全部记账
    • B、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记账35112元
    • C、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记账42558元
    • D、其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在医院记账43058元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凡属于地铁责任造成的伤亡,其医疗费用、丧葬费用等,按照有关规定,由地铁负担。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1题:

    单选题
    甲、乙、两车相撞后,又与一行人相撞,行人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00元,住院误工费4000.00元。经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甲方负全部责任,问以下哪种方式赔偿正确:()
    A

    甲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9000.00元

    B

    甲在交险中赔偿医疗费4000.00元,乙在交强险无责限内赔偿医疗费1000.00元,误工费4000.00元。

    C

    甲在交强险中赔偿医疗费4545.45元,赔偿误工费3600.00元,合计:8145.45元。乙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赔偿医疗费454.55元,赔偿误工费400.00元,合计:854.55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石女士家有一只黑贝犬。一天早上,石女士给狗带上犬链,将狗牵到楼门准备遛早此时,恰逢邻居王大妈出门,王大妈见狗很可爱便站在狗的前边观看,谁料这只狗一时兴起,竟扑向王大妈,老人在躲闪时不慎摔倒在地,致造成“右手腕克雷式骨折,腰椎体压缩骨折”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共计12万元。王大妈请求石女士赔偿因此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石女士认为,当时狗虽有扑人的动作,但并没有碰到王大妈,而是王大妈自己不小心摔伤的,狗的主人没有过错。因此,石女士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王大妈诉至某人民法院。 石女士应否承担赔偿王大妈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为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如果是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或是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王大妈出门看狗的行为没有过错,狗扑向王大妈也不是第三人过错造成的,狗的主人没有免责的理由。《民法通则》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石女士是狗的所有人,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酒店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游客王某在大堂卫生间洗手时因地滑摔倒,并摔碎了手上价值10万元的定情玉镯。经查明,因该酒店雇佣的清洁人员李某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王某摔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王某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

    B

    酒店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

    C

    王某有权请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失

    D

    酒店和李某对王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本案中,摔碎的玉镯为甲的定情信物,属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王某有权请求酒店赔偿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