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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主要意义在于奠定了物业管理的 ( )法律基础。


    A.民事 C.经济
    B.行政 D.专业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 第2题: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所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指区分所有权人享有共有部分的权利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标的物,区分所有权人可以请求分割
    D: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区分所有权之间具有排他性

    答案:A
    解析:

  • 第3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

    A.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B.业主的相邻权
    C.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D.业主的管理权

    答案:A,C,D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分为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所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成员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基于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成员所享有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即为管理权。

  • 第4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不包括(  )。
    A.所有权限
    B.共有权
    C.成员权
    D.经营权


    答案:D
    解析: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所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组成,D项不属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 第5题:

    简答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答案:
    解析: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3)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6题:

    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7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错误是()。

    • A、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 B、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
    • C、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
    • D、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物权法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

    正确答案: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道路、绿地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正确的是()。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不仅要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且要登记共有权及成员权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单一性

    C

    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共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

    D

    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属于业主无权请求公布、查阅的资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区分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所以选项A错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三项权利构成的特别所有权,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所以选项B错误。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属于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的资料,所以选项D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  )的权利。[2013年真题]
    A

    共同收益

    B

    共同管理

    C

    共同使用

    D

    共同处分


    正确答案: A
    解析: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同拥有一栋区分所有建筑物时,区分所有权人(即业主)所享有的对其专用部分的专有权和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管理权的总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①专有权,是专有部分所有权的简称,是指房屋所有人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所享有的单独所有权;②共有权,是共有部分共有权的简称,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据法律、合同以及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规约,对建筑物的共用部分、基地使用权、小区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等所共同享有的财产权利;③共同管理权,是指区分所有权人基于专有部分的所有权从而依法享有对业主的共同财产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

  • 第11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类新型的物权

    C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包括业主对住宅的专有权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仅指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每一个权利人对其专有部分的专有权与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的结合构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因此它并不是一类新型的物权,而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

  • 第12题:

    问答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用部分的权利,简称业主共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用部分应当由哪几部分构成?

    正确答案: 1、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余部分;
    2、不属专有部分的建筑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
    3、经区分所有权人约定供共同使用的专有部分与其附属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物权法》和《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自然人或者法人应当认定为业主的是()。

    A: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B:因继承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C:因拆除房屋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D:基于商品房买卖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
    E:基于租赁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

    答案:A,B,C,D
    解析:
    业主是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根据《物权法》和《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自然人或者法人应当认定为业主:一是依法登记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二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三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四是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 第14题:

    根据《物权法》和《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的规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应当认定为业主。

    A:因商品房买卖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B:因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C:因受遗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D:因合法建造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
    E:因租赁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

    答案:A,B,C,D
    解析:

  • 第15题:

    根据《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享有专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的权利。

    A:共同收益
    B:共同管理
    C:共同使用
    D:共同处分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由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权、共有权以及基于共同关系而产生的成员权所构成的特别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16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

    A.区分所有权人的身份具有多重性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内容共为一体、不可分离
    C.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
    D.业主对建筑区分内的道路具有使用权

    答案:A,B,C
    解析:
    A、B、C项都属于对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容的描述,D项只是共有权的部分内容。

  • 第17题:

    物业的产权可分为()。

    • A、私有产权、集体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B、私有产权、集体产权
    • C、集体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D、私有产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共用部分的权利,简称业主共有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共用部分应当由哪几部分构成?


    正确答案:1、区分所有权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余部分;
    2、不属专有部分的建筑物附属物及附属设施;
    3、经区分所有权人约定供共同使用的专有部分与其附属物。

  • 第19题:

    问答题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的专有权、对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共同管理权所组成的特殊类型的物权。
    (1)专有权
    专有权,是区分所有人(又称为业主)在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之上而享有的所有权。专有部分,指具有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
    建筑物的某部分要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两项要件:①必须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即在建筑物的构造上可以被区分开,并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②必须具有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被独立使用或具有独立的经济效用。
    (2)共有权
    共有权,是指区分所有人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建筑物以及建筑物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和附属设施可分为两类,要么属于专有部分,要么属于共有部分。因此,共有部分,是指专有部分以外的其他部分。
    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部分具有两个特点:①从属性。共有部分在法律上是附随于专有部分而存在的,即具有从属性。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的前提。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一并转让。②不可分割性。共有部分在利用上为区分所有人不可或缺,在性质上属于因物的性质而不能分割,业主不能请求对其予以分割。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指区分所有人依法享有的管理共同财产和共同事务的权利。区分所有权人行使其管理权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参与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②参与业主委员会,行使管理权。③参与制定管理规约。④共同决定聘任物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独立性,在发生权利变动时,可以分别变动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C

    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说法错误是()。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

    B

    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诉讼能力

    C

    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

    D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与其事务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属于《民事诉讼法》第49条所规定的“其他组织”(非法人团体),具有诉讼能力,可以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 )
    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组成

    B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共有部分不可以单独转让

    C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关系并非单纯的财产关系,其中管理关系占相当的比重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包括专有部分,也包括共有部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房地产所有权分类不包括(   )。
    A

    单独所有

    B

    共有

    C

    家庭所有

    D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