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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的是?()

    A、普遍性原则

    B、平等性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秘密投票原则


    答案:C

  • 第2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A.普遍性原则
    B.平等性原则
    C.直接选举原则
    D.无记名投票原则

    答案:A,B,D
    解析: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 第3题:

    简论宪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是指通过宪法规范所体现的宪法内容的基本标准、基本准则或者基本界限。宪法的共同基本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和法治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宪法形成的基本前提和根据,基本人权保障原则是制宪的基本目的,权力制约原则是达到制宪目的的基本手段。具体而言,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主权在民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所有,来源于人民。在历史上,人民主权原则是针对封建时代的“君权神授”的观念提出来的,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人民主权原则提出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主要表现是:1)宪法明确确认人民主权原则。2)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3)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2)基本人权保障原则。人权的主体是“人”,是作为单个个人的权利,是作为自然意义上的人的权利。简而言之,每一个人都是人,因而都是与他人相平等的人,而为了保持人的生存、尊严和独立人格,每一个人都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马克思主义人权观认为,人权不可能是抽象的、超阶级的和超地域的,只能是特定国家的特定公民的人权、特定阶级人人权;在一个特定国家的具体的人权,只能是人民群众通过斗争而来,而不可能是天赋的、自然获得的;宪法被马克思称为“人权保障书”,基本人权保障原则在世界各国宪法中都有明确的体现。基本人权是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部分,甚至可以说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和核心部分。宪法关于国家机构部分的规定,也是以保障基本人权为基本出发点的。基本人权的内容随着各国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发展,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从其自身所具有的特质和内在要求出发,既规定了自由权,也规定了社会权。
    (3)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是指在人类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还需要国家权力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情况下,基于人性和国家权力的特性,宪法中必须设计各种制度和方法以控制国家权力的范围和行使,避免其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宪法中所设计的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社会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3)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国家机构都是按照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建立起来的,认为只有这样国家权力才不会被滥用,人权才有保障。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1)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监督。2)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3)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监督。尤其是2004年全国人大对宪法的第四次修正中,增加了关于“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
    (4)法治原则。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法治原则的确立在反对封建专制特权,确立和维护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因而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各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在其宪法规定和政治实践中贯彻了法治原则的精神。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立后,社会主义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人民代表机关。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不仅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而且以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坚强的后盾,从而使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有了真正实现的条件。

  • 第4题:

    简论我国的宪法修正案四。


    答案:
    解析:
    2004年3月全国人大对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这次修改涉及13项内容,共通过了14条宪法修正案,使宪法修正案总数达到了31条。其主要内容是:(1)在指导思想部分增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基础上增加了“政治文明”;(3)在爱国统一战线部分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4)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5)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及相应的补偿的规定;(6)增加了国家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7)将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政策由原来的“引导、监督和管理”改为“鼓励、支持和引导”,“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8)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9)将“戒严”改为“紧急状态”;(10)在国家主席的权能部分增加了“进行国事活动”的规定;(11)在全国人大代表的组成部分增加了“特别行政区”;(12)将乡级人大的任期由原有的3年改为5年;(13)在国家象征部分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就修改的方式而言,这四次修改都属于局部修改,而且尝试了宪法修正案方式。1979年、1980年全国人大两次对1978年宪法进行的修改也属于局部修改,但那两次修改采用的是决议的方式,即由全国人大先通过修改宪法的决议,再根据该决议对宪法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通过一个正式有效的宪法文本。而宪法修正案方式,则是在不变动宪法原来条文文字的前提下,在宪法文本之后,另起序号,依照修改年代,不断增加,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确定实际有效的宪法内容的修改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宪法的稳定性,而通过这种稳定性,可以增强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就修改的内容而言,这四次修改都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在大改、中改和小改三个方案中采用小改的方案。对于一些必须变动的条款进行修改,而对于可改可不改的条款则没有进行修改。这种改法的优点是避免宪法内容的大幅度变动。

  • 第5题:

    简述地方选举制度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地方选举制度是选举地方各级代议机关组成人员和地方其他公职人员的原则和制度的总称;
    基本原则:普遍选举的原则;平等选举的原则;直接选举的原则;秘密投票的原则。

  • 第6题: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
    (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 第7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

    • A、普遍性原则
    • B、平等性原则
    • C、直接选举原则
    • D、无记名投票原则

    正确答案:A,B,D

  • 第8题:

    问答题
    简论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所谓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从积极的角度,指明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建立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循的准则。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正确答案: 所谓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从积极的角度,指明从事婚姻家庭法律行为、建立和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必须遵循的准则。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
    (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原则的确立是对封建包办强迫婚姻的根本否定。这一原则的内容是,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它体现了社会主义婚姻关系的根本要求和国家对公民合法婚姻权利的充分保护。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从社会条件看婚姻自由的实现程度。婚姻自由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具体表现。婚姻自由原则是我国全部婚姻制度的基石。婚姻自由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应当坚决维护和贯彻这一基本原则,同时注意防止对婚姻自由权的滥用。贯彻这一原则,还应当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一夫一妻原则。我国《婚姻法》中一夫一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婚姻关系只能由一男一女组成,任何一个公民都不能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一夫一妻制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法律将一夫一妻确立为一项基本的婚姻原则,首先是充分尊重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关系的本质。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婚姻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同时,这一原则也是实现男女平等和保证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的需要,因为任何的多偶关系必然造成两性地位的差异,并且必将影响正常婚姻关系的谐调与稳定。我国法律对一夫一妻原则的保障。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法律后果。贯彻这一原则,应当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男女平等原则。《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体现,它的根本要求是,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女两性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承担义务,禁止一切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的核心在于充分尊重女性,保证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利实现。男女婚姻家庭地位平等的意义。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婚姻法中的具体表现。正确看待男女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和实际生活中的平等问题。全面实现我国《婚姻法》的男女平等原则,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和全体公民的不断努力。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对男女平等原则的必要补充,很有必要。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这一原则在婚姻法和其他法律中的具体表现。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制裁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的各种法律手段。
    (5)实行计划生育原则。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决策,具有战略意义。《婚姻法》中的实行计划生育原则是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具体法律保障。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实行计划生育,应当以避孕为主,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实行计划生育是男女双方的共同义务。夫妻双方都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强制。在达成生育的合意时,夫妻双方都要服从国家和民族利益的大局,在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科学、合理的生育计划,特别是要坚决抛弃重男轻女的旧观念,严格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6)夫妻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敬老爱幼、互相帮助。这是一项新的规定,具有导向性。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要求当事人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不仅要严格一夫一妻制原则,而且应当充分意识到彼此的合法夫妻身份和各自独立的人格,不从事任何伤害对方尊严、感情和正当利益的行为。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是处理家庭关系道德准则的法律化。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共同起作用的,是一个整体,不能割裂。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

    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

    B

    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

    C

    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选举制的概念

    D

    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与狭义相结合的选举制概念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怎样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民主在本质上最主要的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
    ②选举的平等原则。
    ③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④秘密投票的原则。总之,这些原则的制定,充分保证了公民或人民代表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保证了选举出的人大代表能代表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国的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的选举制度有以下六个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2)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秘密投票的原则。(5)从物质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6)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o


    正确答案:

  • 第13题:

    简论我国的宪法解释体制。


    答案:
    解析:
    (1)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宪法解释既是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实际的一种方法,也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宪法解释机关通过宪法解释,阐明宪法的基本精神、明确宪法规定的确切含义、弥补宪法规定的遗漏,起到使宪法规范适应社会发展、保障宪法权威并维持统一的宪法秩序及为判断宪法行为是否合宪提供标准等作用。我国1954年宪法和1975年宪法对于宪法解释权的归属问题没有作出规定。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对于宪法解释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两部宪法都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见,我国宪法的解释体制属于立法机关的解释体制。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这是因为,1)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决定了全国人大的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不仅仅是立法机关,这与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下的议会的地位有着本质的区别。2)正因为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其不仅具有最高性,还具有全权性,《宪法》第62条最后一项规定,全国人大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哪些是“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其决定权和判断权由全国人大掌握。解释宪法的权力就包含在“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之中。3)从各国建立的宪法监督制度看,凡是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机关都同时拥有宪法解释权。这是因为,如果宪法监督机关没有宪法解释权,实际上就无法判断法律等规范性文件是否违反了宪法。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拥有宪法监督权,而且是最高的宪法监督权,其当然同时拥有宪法解释权。4)《宪法》第62条第11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其中当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进行的不适当的解释。如果全国人大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进行的不适当的解释,全国人大必然同时有自己对宪法规定的解释。
    (3)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与我国的宪法体制是相吻合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部分,享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使得宪法解释具有立法性质和普遍的约束力,也使得宪法解释成为一种经常性的行为,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比其他国家机关更了解宪法的原意和精神。
    (4)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最突出的表现是缺乏具体的程序,应当建立和完善具体的解释程序,将宪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化。

  • 第14题:

    简论我国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在我国,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这就说明,公民既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也要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界限,宗教信仰自由则不属于正常的范围,失去合法基础。宗教与邪教是不同的概念,邪教具有反社会、反政府的特征,其歪理邪说与宪法保护的宗教教义是不同的。依法打击邪教组织有利于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公民行使宗教信仰自由
    (2)宗教与国家教育制度的分离。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两个方面,任何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的行为,如同强迫信教的人不信教一样,都是侵犯别人的信仰自由,超越了法定界限。我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使宗教信仰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宗教院校,绝 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
    (3)独立办教原则。外国宗教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宗教社会团体进行交往,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利用宗教干涉中国的内政,不得以任何方式与手段支配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各宗教坚持独立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 第15题:

    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案:
    解析: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4)差额选举的原则。 (5)秘密投票的原则。

  • 第16题: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普遍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2)平等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过程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同等数量的代表应该有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
    (3)直接选举原则: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实行此原则可以公证准确地表达并实现选民的意愿,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理想形式。
    (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指的是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地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也无需记名。
    (5)自由投票原则:是指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 第17题:

    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 A、我国选举制度体现了人民性、民主性与科学性
    • B、选举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与标志
    • C、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选举制的概念
    • D、我国选举制度采取广义与狭义相结合的选举制概念

    正确答案:A,B

  • 第18题:

    问答题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1)权威性原则。该原则主要是指选举应对国家政治生活具有实质性的影响力。
    (2)普遍性原则。该原则涉及享有选举权的公民的广泛程度,是指是否实现了普选权。
    (3)平等性原则。该原则是指“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允许任何选民享有特权。
    (4)透明性原则。该原则是指选举的充分公开和公开,它包括国事公开、候选人提名和情况公开、选举过程和结果公开、竞选经费公开以及当选议员的观点主张公开等。
    (5)自由性原则。该原则是指,选民投票是否是出于自愿并且有选择的余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普遍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都拥有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
    (2)平等选举原则:它是指每个选民所投的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过程中只有一次投票权,同等数量的代表应该有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
    (3)直接选举原则:是指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议会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实行此原则可以公证准确地表达并实现选民的意愿,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理想形式。
    (4)秘密投票原则: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指的是选民遵循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秘密地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也无需记名。
    (5)自由投票原则:是指有选举权的公民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普遍选举权原则
    (2)平等选举权原则
    (3)等额、差额相结合,以差额选举为主的原则
    (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
    (5)无记名投票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A

    普遍性原则

    B

    间接选举原则

    C

    平等性原则

    D

    无记名投票原则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四)秘密投票原则,故选ABCD。

  • 第22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代议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统治阶级挑选本阶级代表人物和优秀人物进入国家机关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步骤。我国选举制度主要基本原则为:
    (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是指享有选举权的主体的广泛程度,是指除国籍、年龄、无精神病以及未经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外,不另设其他资格限制而普遍享有选举权的原则。
    (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选举权的平等性是指一切选民在每次选举中只能在一个地方投一次票,而且一切选民所投的选票效力相等。由此可见,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机会平等,每个选民都只能投一次票;②结果平等,每个选民所投选票的效力相等。
    (3)直接选举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直接选举是指由选民亲自投票选举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与它相对称的间接选举则是指由选民选举出选举人或者选举团体,然后由选举人或选举团体再选出代议机关代表或议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选举方法。
    (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
    无记名投票又称秘密投票,是指选民不署自己的姓名,亲自书写选票并投入密封票箱的投票方法。无记名投票的优点在于保守秘密,保证选举人能够消除顾虑,打破情面,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5)选举权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
    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国库开支。”同时,为了保证选民和代表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充分行使,我国选举法还以专章规定了“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