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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取自( )民法典的体例编纂而成的。A.德国B.日本C.法国D.瑞士


    正确答案:A

    《大清民律草案》虽是以日本民法典为蓝本制定的,但其编纂结构却采取了德国民法典的体例。故选A项。

  • 第2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沈家本参与制定的法律是(  )。
    A.《公司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大清新刑律》
    D.《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答案:A
    解析:
    【精解】沈家本作为我国近代法学的泰斗,参与制定了民律、刑律、诉讼律、组织法等各类部门法,引导了我国法律走向近代化。但沈家本不曾参与商法的制定,故选A项。

  • 第3题:

    下列判断错误的是、()

    A、《大清民律草案》中总则、债、物权由松冈正义等人草拟
    B、《大清民律草案》于1911年8月完成
    C、《大清民律草案》中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
    D、《大清民律草案》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

    答案:C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是清政府于1911年8月完成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民法典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人仿照德、日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带有浓厚的中国传统礼教的色彩,故选C项。

  • 第4题:

    清末修律过程中拟定的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是(  )。
    A.《大清现行刑律》
    B.《钦定大清商律》
    C.《中华民国民法》
    D.《大清民律草案》


    答案:D
    解析:
    解析:清末草拟的《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草案。

  • 第5题:

    清末修律最重要的成果是制定了(  )。
    A.《大清现行刑律》
    B.《大清新刑律》
    C.《大清民律草案》
    D.《大理院编制法》


    答案:B
    解析:
    解析:《大清新刑律》是清末修律最重要的成果。

  • 第6题:

    《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大清民律草案》是旧中国起草的第一部民法典,但由于清政府很快被推翻而未颁布。共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采用资本主义的民法原则。亲属和继承两编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沿袭中国封建制法律的原则。

  • 第7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取自()民法典。

    • A、日本
    • B、英国
    • C、法国
    • D、德国

    正确答案:D

  • 第8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完全依赖于外国法学家。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哪个法律是中国婚姻家庭法近代化的最初尝试 ( )
    A

    《大清民律草案》

    B

    《大清现行刑律》

    C

    《民律亲属编草案》

    D

    《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中国历史上第-部民法典是( )
    A

    唐律

    B

    大明律

    C

    大清民律草案

    D

    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制定的民法典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后两编由礼学馆制定,名称分别是亲属和()。

    正确答案: 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是(  )。
    A.《大清民律草案》
    B.《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C.《中华民国民法》
    D.《钦定大清商律》


    答案:C
    解析:
    【精解】1929年~1930年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故选C项。《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并未正式颁行。《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北洋政府的民事法规,但还不是法典。《钦定大清商律》不是民法典,而是商法典。

  • 第14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 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 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 权、亲属、继承
    B.日雜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 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 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
    。《大清民律草案》制定完成的时候.,巳经是1911 年,是清朝的宣统三年,随即就爆发了辛亥革命,清王朝即 告崩溃了。所以《大清民律草案》未经正式公布,更没有来 得及实施.

  • 第15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是(  )。
    A.《大清民律草案》
    B.《中华民国民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民律草案总则编、债编准暂行参酌采用令》


    答案:A
    解析: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按照资本主义民法原则起草的民法典是《大清民律革案》。《中华民国民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民律草案总则编、债编准暂行参酌采用》是北洋政府颁布的民事法令。

  • 第16题:

    关于《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大清民律草案》是在沈家本的主持下制定而成的
    B.《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
    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对《大清民律草案》的修订
    D.《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


    答案:A,C
    解析:
    B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但未正式颁行。D项错在:《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

  • 第17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主要内容及地位。


    正确答案:《大清民律草案》共有五编,按其编篡结构和内容的特点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即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与亲属、继承后两编。
    清末民律草案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第一编总则,它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第二编债权,分别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的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第三编物权,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
    清末民律草案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宗”。第四编亲属,分别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扶养等作了规定。第五编继承,分别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尚未确定继承人的遗产的处置办法,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等
    《大清民律草案》从整体结构上来说,确是代表了其时最先进的民法理论,唯其如此,这一草案的完成,恰恰也成为清末修订的大部分法典一味强调“与国际接轨”,而罔顾本国社会实际这一通病的又一典型。而其法典内容上所体现出的前后两部分的差异,则又成为近代东西方两种法律文化交融的例证。在这里以一个具体的视角叙述着“中体西用”的理论与实践。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不是一部成熟的法律草案,但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它对以后中华民国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 第18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正确答案: 共五编。前三编总则、债权、物权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亲属、继承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起草。是旧中国第一部独立的民法典,但未及颁布清朝便被推翻。

  • 第19题: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民法典草案是()

    • A、《大清民律草案》
    • B、《户部则例》
    • C、《中华民国民法》
    • D、《破产律》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后两编由礼学馆制定,名称分别是亲属和()。


    正确答案:继承

  • 第21题:

    单选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取自()民法典。
    A

    日本

    B

    英国

    C

    法国

    D

    德国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判断题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完全依赖于外国法学家。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主要内容及地位。

    正确答案: 《大清民律草案》共有五编,按其编篡结构和内容的特点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即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与亲属、继承后两编。
    清末民律草案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第一编总则,它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第二编债权,分别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的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第三编物权,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
    清末民律草案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宗”。第四编亲属,分别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扶养等作了规定。第五编继承,分别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尚未确定继承人的遗产的处置办法,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人利益的法律保护等
    《大清民律草案》从整体结构上来说,确是代表了其时最先进的民法理论,唯其如此,这一草案的完成,恰恰也成为清末修订的大部分法典一味强调“与国际接轨”,而罔顾本国社会实际这一通病的又一典型。而其法典内容上所体现出的前后两部分的差异,则又成为近代东西方两种法律文化交融的例证。在这里以一个具体的视角叙述着“中体西用”的理论与实践。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不是一部成熟的法律草案,但确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它对以后中华民国的民事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