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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南京临时政府于1912年3月11日参议院三读公布的宪法文件,它规定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利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和公布施行,是南京临时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成就,也是中国宪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具有中华民国临时宪法的性质,在正式宪法实施以前,具有与宪法相等的效力。作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具有革命性和民主性。其主要内容包括:1)明确宣示中华民国为统一的共和国:“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实行三权分立的政府组织原则,采用责任内阁制,规定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力,参议院是立法机关,法院是司法机关,并规定了其他相应的组织与制度。3)规定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及应尽义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规定人民享有人身、财产、居住、迁徙、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教等自由和选举、被选举、考试、请愿、诉讼等权利。这些规定反映了辛亥革命的积极成果,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派标榜的民主精神。4)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它以法律的形式破除了清王朝束缚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桎梏,破坏了封建国家所有制,客观上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特点就是从各方面设定条款,对袁世凯加以限制和防范。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过程中,各种政治势力之问围绕政权问题展开了错综复杂的斗争,因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字里行问都反映了当时的斗争形势和力量对比关系,反映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在即将交权让位之际企图利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制约袁世凯、保卫民国的苦心和努力。主要表现在:1)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以限制袁世凯的政治权力。2)扩大参议院的权力,以抗衡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了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复议时,如有2/3的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3)规定特别修改程序,以制约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约法的增删修改,须由参议院议员2/3以上或临时大总统之提议,经参议员4/5以上之出席,出席议员3/4以上之赞成方可进行,以防止袁世凯擅自修改变更约法。
    (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其制定与颁布的历史意义在于,它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彻底否定了中国数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原则,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民主”、“共和”的形象。它所反映的资产阶级的愿望和意志,在当时条件下是符合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

  • 第2题:

    简述《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答案:
    解析:
    《法经》是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
    (1)《法经》的内容。在篇目结构上,《法经》共有六篇:一为《盗法》,二为《贼法》,三为《囚法》(或作《网法》),因为《捕法》,五为《杂法》,六为《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予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囚法》,是关于因禁和审判器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囚法》、《捕法》两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法经》规定了主要罪名、各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已比较广泛,其基本特点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
    (3)《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也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与发展。

  • 第3题:

    试述《德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主要内容:1871年德国统一后,帝国宪法明确规定制定国家统一民法典的权利属于帝国中央,从而为统一的民法典的编纂提供了宪法依据。自1874年帝国联邦议会成立法典编纂委员会伊始,历时22年,民法典在1896年由帝国国会通过,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德国民法典以罗马法《学说汇纂》为蓝本加以编纂,分为总则、债的关系、物权、亲属和继承5编,共2385条,规模庞大。
    民法典的特点:
    1、法典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重新诠释和发展了资本主义民法基本原则。
    2、法典对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正在兴起的新型民事法律关系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和明确的确认。
    3、民法典保留了较多封建残余。
    4、民法典包含了众多的一般条款。
    5、民法典的立法技术堪称经典。创立了五编制的结构体例。
    历史地位:1900年的民法典是德国第一步资产阶级民法典,对德国统一法制作用巨大,并称为德国民法发展的基础。同时,它也是19世纪末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时期资产阶级国家编纂的规模最大、对现代资产阶级民事立法影响最为广泛的一部民法典。

  • 第4题:

    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阶级本质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1)《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2)阶级本质: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3)《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 第5题:

    简论《史记》的地位和影响。


    正确答案: (1)传记文学的开端
    (2)先秦文学传统的继承融汇
    (3)人文精神的弘扬
    (4)后代散文、小说、戏剧与《史记》的渊源关系

  • 第6题:

    简述《法经》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正确答案: (1)《法经》被誉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法典,它以先秦法家思想为指导,考、总结并汲取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立法与公布成文法的成功经验,代表当时最高的立法成就,它所开创的法典编纂体例与法典的内容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后世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首先,以镇压盗、贼为立法宗旨。从封建统治者的角度出发,《法经》把侵犯官私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作为法律重点打击的对象,并将其列为篇首,充分体现封建法律制度的本质,成为后世封建律典奉行的指导原则。
    (3)其次,贯穿重刑主义的法制原则。为了巩固新建直的封建专制政权,《法经》不惜动用最残酷的肉刑、死刑、族刑、连坐等刑罚手段,并创立以言论或思想治罪的先例,这些做法许多为后世所继承。这一原则的确立在当时固然有乱世推行变法的必要性,但另一方面,也充分反映出封建专制政权是建立于残酷的刑事镇压的基础之上的。
    (4)再次,编纂体例与编纂思想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一方面,《法经》本身篇章结构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具有其系统性与合理性。据说,商鞅携《法经》入秦,以《法经》为基础制定秦律;后来汉承秦制,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户、兴、厩三篇,制成《九章律》,后来曹魏的《新律》、西晋的《泰始律》到北齐的《北齐律》,均在《法经》的基础上不断完备,最后形成唐律12篇500条的结构;另一方面,从《法经》的编纂思想来看,具有明显的刑事性,即通过立法打击危害政权主要的立法思路,对中华法系以刑为主特色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

  • 第7题:

    简论曹操在建安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确答案: (1)建安文人集团的形成与他的汲引罗纳有很大关系。
    (2)勉励建安文人集团从事文学创作活动。
    (3)他自己的文学创作推动了文学创作活动的兴盛。

  • 第8题:

    问答题
    简论曹操在建安文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确答案: (1)建安文人集团的形成与他的汲引罗纳有很大关系。
    (2)勉励建安文人集团从事文学创作活动。
    (3)他自己的文学创作推动了文学创作活动的兴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论述《法经》的主要内容与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1)《法经》的主要内容
    《法经》共分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害财产等犯罪的实体法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法经》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囚法”(也作“网法”)、“捕法”是关于追捕、囚禁及审讯罪人的法律规定,大多属于程序法的范畴。第五篇“杂法”是规定贼盗以外其他犯罪的篇目,主要规定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六禁”的内容。第六篇“具法”是关于从重从轻、减免刑罚等定罪量刑通用原则的规定,相当于近世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2)《法经》的历史地位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在中国古代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①《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
    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帅、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六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法经》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简述《法经》的主要内容、阶级本质和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 (1)《法经》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的法典,由战国初期魏国的李悝制定。《法经》共有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2)阶级本质:锋芒指向劳动人民,《法经》开宗明义规定盗、贼两篇,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表明镇压盗贼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封建等级制。
    (3)《法经》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后世封建法典的蓝本;其次,《法经》对当时封建经济的形成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简论“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

    正确答案: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提出的美学的观点和历史和观点是文学批评中具有宏观视野的一种原则和方法论。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批评的最高标准即一种方法论和原则,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它既反映了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普遍规律,又体现了文学这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即审美意识形态的特殊规律。具体地讲,有这样几点理由:一是一切文学作品都应该是审美的作品,应该是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结果,因而就当用美学的观点加以审视和评价,看它是否符合审美创造的规律,是否具有美的结构形态和形式韵味,能否充分地显示美的本质、特征和魅力;同时,一切文学作品又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有产物,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把握作品有没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历史内容,从而衡定作品有没有历史作用和历史价值,这就必须要有历史的观点。二是对一切作品的微观解析和具体评价。微观的艺术解析,具体的思想评价以及其中肯綮的高下得失的判断,只能在美学的和历史的宏观视野下才可能性达到就有的准确尺度,发挥批评应有的效能。三是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批评的方法论和基本原则,它制约着各种具体批评中的价值取向和方法原则。总之,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作为批评的最高标准,作为指导各种具体批评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思想,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也是文学批评实践所证明了的。社会主义的文学批评必须加以坚持和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方法论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有其基本内涵并相互联系的。就美学的观点而言,在评价文学作品时,最重要的是看作家的创作是否符合艺术的规律和遵循正确的美学法则,是否有艺术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此外,如文学作为理想性与艺术描写的真实性相统一的原则,典型人物性格的代表性与独特性相统一的原则,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相统一的原则,艺术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以及艺术风格的独创性和多样性原则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批评重要的美学原则。就历史的观点而言,在评价文学作品时至少也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方面是作为批评对象的文学作品,要看其是否描写了某一历史的客观趋势;一方面则是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家,在评价作品时应该具有所处历史时代的先进的历史视野和科学的历史眼光,这才能对作品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确定它在历史中的价值地位和现实中的意义与作用。因此,历史的观点在这儿不妨说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文学批评中的具体应用,同样是一种方法论和原则和启迪和指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简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性质与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于1911年12月通过。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这个大纲是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
    (2)《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主要内容。该大纲作为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以美国国家制度为模式,规定了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该大纲规定,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体,临时大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统率军队并行使行政权力;立法权由参议院行使,参议院由各省都督府委派三名参议员组成。在参议院成立以前,暂时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代行其职权;临时中央裁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由临时大总统取得参议院同意后设立。
    (3)性质和历史意义。《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具有某种临时宪法的性质,但从内容上看,实际上是一个政府组织法,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其历史意义在于: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革命的成果,为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虽然在形式上并不十分完备,但是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共和政体的诞生,宣告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灭亡,因而具有进步意义,并成为以后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础。但是该大纲对于人民的民主权利没有任何反映,显示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及依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产生的中华民国的资产阶级性质。

  • 第14题:

    简论《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内容特点和历史意义。


    答案:
    解析:
    (1)1947年10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是:1)规定土地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废除封建、半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2)规定土地改革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3)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司法措施。确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土地分配办法。地主及其家属、国民党官兵家属也可分得与农民同样的土地和财产。4)确认人民对所分得的土地的所有权。5)确定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为乡村农民大会、贫农团大会、区县省级农民代表大会。规定对一切对抗抗战或土地改革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6)确认保护工商业原则。
    (2)《中国土地法大纲》总结了中国共产党20多年土地革命的基本经验教训,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它体现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对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 第15题:

    简论语文知识在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中的地位的历史变化和发展趋势。


    正确答案: (1)古代语文教材中没有语文知识,文字学、声韵学、训诂学、文章学等语文知识,都隐含在各篇文章中,教学中由教师随文章确定,相机处理。
    (2)1935年夏Mian尊、叶绍钧合编的《国文百八课》,为了“想给国文科以科学性,一扫从来玄妙笼统之观念”,把语文知识编进了教材。当时还不够系统,在教学中处于从属地位。
    (3)新中国建立后,语文知识在语文教材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主要采用知识短文的形式,自成体系。分成许多知识点,和听说读写材料组成单元。另外,在课前提示、课文注释、思考练习中也有随机讲解。在教学中处于辅助地位。
    (4)根据历史的经验,根据理论指导实践的基本原理,应该把语文知识进一步系统化,采取更完善的语文知识学习和语文能力训练相结合的方法,让语文知识在语文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建立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训练体系。

  • 第16题:

    简述《汉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主要内容和特点:
    (1)维护君权与神权相结合的君主专制制度;
    (2)肯定了奴隶制度和自由民内部的权利不平等;
    (3)实行土地国有和公社所有的公有制形式;
    (4)在契约方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书面形式;
    (5)肯定买卖婚姻和家长制家庭关系;
    (6)犯罪与刑罚未成为独立部分,散布于其他各条文之后,刑罚保留了原始氏族制度的残余;
    (7)规定了以国王掌握最高司法权和以发誓、神明裁判为主的诉讼制度。
    历史地位:
    (1)它是楔形文字法最集中、最典型的代表;
    (2)属于奴隶制早期成文法典的高峰;
    (3)对后来西亚地区的法律制度有着重要影响;
    (4)它是至今世界上保存比较完整的楔形文字法的成文法典。

  • 第17题:

    试论《法经》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法经》在立法宗旨、内容和体例方面具有以下四点特征:
    (1)维护和巩固新的封建制度。《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取得统治地位后,为了维护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为了确认和保护封建经济关系而制定的。
    (2)确立和维护新的封建等级制度。《法经》虽然在形式上废除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度,但是它又确立和维护了新的封建等级特权。对违反封建等级制度者予以严惩。
    (3)体现了法家重刑轻罪的原则。《法经》体现了早期法家代表人物李悝“重刑轻罪”、“以刑去刑”的思想,即对于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也要处以重刑,以达到使人们不敢轻易违法犯罪效果,从而起到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
    (4)开创了我国封建法典编纂的新体例。《法经》改刑为法,使法与刑分离。它首先开列罪名,然后规定刑罚,开创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体例。此后的秦律、汉律在体例上都其影响。
    《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化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颁布表明中华法系的肇始,为后来封建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基础。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在其十二篇之中,有六篇与《法经》有着直接传承关系。可以说,《法经》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是深远的。

  • 第18题:

    简论“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


    正确答案: 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提出的美学的观点和历史和观点是文学批评中具有宏观视野的一种原则和方法论。美学的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批评的最高标准即一种方法论和原则,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它既反映了文学作为意识形态的普遍规律,又体现了文学这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即审美意识形态的特殊规律。具体地讲,有这样几点理由:一是一切文学作品都应该是审美的作品,应该是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结果,因而就当用美学的观点加以审视和评价,看它是否符合审美创造的规律,是否具有美的结构形态和形式韵味,能否充分地显示美的本质、特征和魅力;同时,一切文学作品又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社会关系有产物,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把握作品有没有较大的思想深度和历史内容,从而衡定作品有没有历史作用和历史价值,这就必须要有历史的观点。二是对一切作品的微观解析和具体评价。微观的艺术解析,具体的思想评价以及其中肯綮的高下得失的判断,只能在美学的和历史的宏观视野下才可能性达到就有的准确尺度,发挥批评应有的效能。三是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批评的方法论和基本原则,它制约着各种具体批评中的价值取向和方法原则。总之,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作为批评的最高标准,作为指导各种具体批评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思想,应该是确定无疑的,也是文学批评实践所证明了的。社会主义的文学批评必须加以坚持和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实践,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作为方法论思想和基本原则是有其基本内涵并相互联系的。就美学的观点而言,在评价文学作品时,最重要的是看作家的创作是否符合艺术的规律和遵循正确的美学法则,是否有艺术独创性和较高的审美价值。此外,如文学作为理想性与艺术描写的真实性相统一的原则,典型人物性格的代表性与独特性相统一的原则,典型人物与典型环境相统一的原则,艺术形式和内容相统一的原则,以及艺术风格的独创性和多样性原则等等,都是马克思主义批评重要的美学原则。就历史的观点而言,在评价文学作品时至少也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方面是作为批评对象的文学作品,要看其是否描写了某一历史的客观趋势;一方面则是作为批评主体的批评家,在评价作品时应该具有所处历史时代的先进的历史视野和科学的历史眼光,这才能对作品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价,确定它在历史中的价值地位和现实中的意义与作用。因此,历史的观点在这儿不妨说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文学批评中的具体应用,同样是一种方法论和原则和启迪和指导。

  • 第19题:

    《法经》具有重要历史地位。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明清律直接继承
    • B、《法经》六篇成为隋唐律的篇目蓝本
    • C、《法经》是对西周出礼入刑制度的一种肯定
    • D、《法经》中各篇的主要内容被后世传统法典继承发展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简论语文知识在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中的地位的历史变化和发展趋势。

    正确答案: (1)古代语文教材中没有语文知识,文字学、声韵学、训诂学、文章学等语文知识,都隐含在各篇文章中,教学中由教师随文章确定,相机处理。
    (2)1935年夏Mian尊、叶绍钧合编的《国文百八课》,为了“想给国文科以科学性,一扫从来玄妙笼统之观念”,把语文知识编进了教材。当时还不够系统,在教学中处于从属地位。
    (3)新中国建立后,语文知识在语文教材中的地位逐步提高。主要采用知识短文的形式,自成体系。分成许多知识点,和听说读写材料组成单元。另外,在课前提示、课文注释、思考练习中也有随机讲解。在教学中处于辅助地位。
    (4)根据历史的经验,根据理论指导实践的基本原理,应该把语文知识进一步系统化,采取更完善的语文知识学习和语文能力训练相结合的方法,让语文知识在语文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建立科学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训练体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论《史记》的地位和影响。

    正确答案: (1)传记文学的开端
    (2)先秦文学传统的继承融汇
    (3)人文精神的弘扬
    (4)后代散文、小说、戏剧与《史记》的渊源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法经》具有重要历史地位。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

    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明清律直接继承

    B

    《法经》六篇成为隋唐律的篇目蓝本

    C

    《法经》是对西周出礼入刑制度的一种肯定

    D

    《法经》中各篇的主要内容被后世传统法典继承发展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D三项,《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其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律直接继承,成为秦、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继承与发展
    C项,《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一种肯定。《法经》规定了各种主要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其基本特征在于:维护封建专制政权,保护地主的私有财产和奴隶制残余,并且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法治理论。《法经》的内容及特点充分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与利益。西周时期“刑”多指刑法和刑罚,“礼”正面、积极地规范人们言行,而“刑”则对一切违礼行为进行处罚。其关系正如《汉书》所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也”,两者共同构成西周法律的完整体系。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论《法经》的特点及其历史地位。

    正确答案: 《法经》在立法宗旨、内容和体例方面具有以下四点特征:
    (1)维护和巩固新的封建制度。《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在政治和经济上取得统治地位后,为了维护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为了确认和保护封建经济关系而制定的。
    (2)确立和维护新的封建等级制度。《法经》虽然在形式上废除了奴隶制的等级制度,但是它又确立和维护了新的封建等级特权。对违反封建等级制度者予以严惩。
    (3)体现了法家重刑轻罪的原则。《法经》体现了早期法家代表人物李悝“重刑轻罪”、“以刑去刑”的思想,即对于有轻微犯罪行为的人也要处以重刑,以达到使人们不敢轻易违法犯罪效果,从而起到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
    (4)开创了我国封建法典编纂的新体例。《法经》改刑为法,使法与刑分离。它首先开列罪名,然后规定刑罚,开创了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法典编纂体例。此后的秦律、汉律在体例上都其影响。
    《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化的封建成文法典,它的颁布表明中华法系的肇始,为后来封建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基础。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唐律,在其十二篇之中,有六篇与《法经》有着直接传承关系。可以说,《法经》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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