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票据权利行使的是( )。 A.持票人甲向付款人乙提示承兑 B.持票人甲将票据抵押给乙 C.持票人甲于票据付款期限过后向付款人乙请求付款 D.持票人甲被拒绝承兑后,向签名在其前的票据保证人乙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题目

下列不属于票据权利行使的是( )。 A.持票人甲向付款人乙提示承兑 B.持票人甲将票据抵押给乙 C.持票人甲于票据付款期限过后向付款人乙请求付款 D.持票人甲被拒绝承兑后,向签名在其前的票据保证人乙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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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

    A.持票人丧失全部票据权利

    B.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C.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背书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B
    【解析】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 第2题:

    某日20时30分,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为当日到期的支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支票背书转让
    B:甲可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乙取得票据权利,但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C:乙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付款银行仍应继续对乙承担付款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D
    解析:
    【考点】期后转让背书。详解:本题参见《票据法》第36条、第53条、第91条、第93条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付款人仍应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支票的持票人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银行可以不予付款,故C项错误。支票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故A、D项正确,B项错误。

  • 第3题: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人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进行追票的权利。下列所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
    A.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汇票承兑人给予付款的期限要求权
    B.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支票保持人行使支付款项的权利
    C.持票人在没有获得应用付款时,在规定时效内追索的权利
    D.持票人在没有得到发票人同意的情况下,独自更改票据的权利


    答案:D
    解析:
    票据权利是追索票据的权利,追索票据的情形具体包括:提示票据,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有到期日不获付款。四个选项中,D项不符合票据权利范围。

  • 第4题: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
    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A.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汇票承兑人给予付款的期限要求权
    B.持票人提示票据,要求支票保持人行使支付款项的权利
    C.持票人在没有得到发票人同意的情况下,独自更改票据的权利
    D.持票人在没有获得应有付款时,在规定时效内追索的权利

    答案:C
    解析:
    本题可以采用代入法。将A项代入定义,符合“对汇票承兑人^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B项,符合“对支票保持人……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D项,符合“在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C项,定义中并没有提到“独自更改票据的权利”。故本题选C。

  • 第5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甲公司同意将一张以本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质押给乙公司,为此,双方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交付了票据。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乙公司遂于该票据到期时持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承兑人应当向乙公司付款
    B.如果乙公司同时提供了书面质押合同证明自己的权利,承兑人应当付款
    C.如果甲公司书面证明票据质押的事实,承兑人应当付款
    D.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

    答案:D
    解析:
    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因此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是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