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8 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A.正确B.错误

题目

第 108 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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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董事表决权的限制。
更多“第 108 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正确答案:A
    考点:熟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大会特别职权、累积投票制度、董事的特别义务、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关联董事表决权的限制、董事会特别职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权、经理工作细则、监事的特别义务和监事会特别职权的特别规定。见教材第二章第四节,P67。

  • 第2题:

    出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A.5人

    B.7人

    C.3人

    D.9人


    正确答案:C

  • 第3题:

    某上市公司董事与公司进行的一笔关联交易,董事会开会作出决议,该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作了陈述。对于此表决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该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B.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C.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D.如果这笔交易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答案:D
    解析:
    考点: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程序
    讲解: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因为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方面进行了若干特别的规定,其中就有有关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决议程序的规定。《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该关联关系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作了陈述,但是依法不得就该项决议表决行使表决权。A选项正确,不当选。BC选项是对法条规定的重述,正确,不当选。第121条规定,上市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D选项中“过半数”不正确,所以本题的答案为D选项。

  • 第4题:

    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Ⅰ.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Ⅱ.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可举行

    Ⅲ.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Ⅳ.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通过

    Ⅴ.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Ⅲ,Ⅴ
    B、Ⅰ,Ⅱ,Ⅲ
    C、Ⅰ,Ⅲ,Ⅴ
    D、Ⅰ,Ⅳ,Ⅴ

    答案:C
    解析:
    C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2.1条,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由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即可,不必交由股东会表决。

  • 第5题: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A:3
    B:5
    C:6
    D:10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6题: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A、1
    • B、2
    • C、3
    • D、4

    正确答案:C

  • 第7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A、二
    • B、三
    • C、五
    • D、六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单选题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A

    1

    B

    2

    C

    3

    D

    4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与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A

    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部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B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C

    关联关系董事可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D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不足五人时,应该将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A

    可以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B

    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C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D

    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11题:

    单选题
    甲控股的上市公司有15名董事,与甲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为8人,上市公司拟与甲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房地产,在上市公司的决策行为中,(  )属于错误的判断。[2017年2月真题]
    A

    如7名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4名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

    B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

    8名关联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D

    如由董事会决议,须有5名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12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时,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该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B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

    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

    若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正确答案: D
    解析:
    《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此可见,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第13题:

    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如果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不得表决。(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关联关系董事的表决权排除制度。

  • 第14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时,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该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B: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若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答案:B
    解析:
    【考点】上市公司特殊事项的决议。详解:《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此可见,选项B不符合该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第15题:

    当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且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16题: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关联企业。当A公司讨论为B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下列说法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可以参加会议
    B、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C、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D、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答案:A
    解析:
    《公司法》第124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17题:

    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出席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人时,上市公司应当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A、1
    • B、3
    • C、5
    • D、7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别规定是()。

    • A、董事会会议由1/3以上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 B、上市公司在一年内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C、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D、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7月真题]
    A

    可以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B

    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C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D

    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2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B

    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C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D

    董事会会议应有2/3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D项,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 第21题:

    单选题
    上市公司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

    B

    C

    D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别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22题:

    单选题
    甲控股的上市公司有15名董事,与甲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为8人,上市公司拟与甲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房地产,在上市公司的决策行为中,(  )属于错误的判断。
    A

    如7名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决议须经4名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通过

    B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C

    8名关联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D

    如由董事会决议,须有5名以上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正确答案: C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深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Ⅱ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才可举行 Ⅲ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Ⅳ关联交易必须经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表决权的2/3以上股东通过 Ⅴ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

    B

    Ⅱ、Ⅲ

    C

    Ⅰ、Ⅲ、Ⅳ

    D

    Ⅰ、Ⅲ、Ⅴ

    E

    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条第1款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