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上市期间,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发行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 ( )
1.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的重大事件包括( )。A.公司发生重大亏损B.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C.公司监事的变动D.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E.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债券上市期间,凡发生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任何影响等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发行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向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 ( )
3.债券上市期间,凡发生( )等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任何影响等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发行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A.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B.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C.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债券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D.公司债券担保人主体发生变更或担保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4.债券上市期间,发行人应当在《证券法》规定的期间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至少记载( )内容的定期报告,并予以公布。 A.发行人概况 B.发行人上半年财务会计状况或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C.已发行债券变动情况 D.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1题:
公司债券上市期间,凡发生可能导致债券信用评级发生重大变化,对债券按期偿付产生任何影响等事件或者存在相关的市场传言,发行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澄清。( )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