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题目

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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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丙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消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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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与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题:

    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间平房经营日用品,双方约定,租用期为3年,每年租金为6 000元;每半年结算一次租金。双方未就维修义务的承担作出约定。

    2003年7月,由于当地连日降雨,致使该租赁房屋承重墙下沉并出现了3厘米宽的裂缝,房屋有倒塌的危险。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无奈自己请来建筑队,对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共花费人民币1 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险仍未消除。

    当年10月,甲与乙结算当期的房租时,要求扣除其花费的维修费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随后搬离该房屋。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否有权要求扣除维修费用?简要说明理由。

    (2)甲是否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有权扣除维修费用。根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本题中,房屋出现倒塌危险的,甲要求乙维修,乙未答复,甲可以自行请人维修,但维修费用应由乙承担。
    (2)甲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本题中,乙的房屋经维修后仍有倒塌危险,危及甲的人身安全,因此甲有权解除合同。

  • 第3题: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16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16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16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7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 不可以。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2> 、 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
    <3> 、 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 第4题:

    陈某是否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陈某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规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购房人享有法定解除权。在本题中,陈某所购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缩水已经超过3%,陈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 第5题: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6 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09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卖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 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09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5 000元。
    2009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座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10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 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5 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1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的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5 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丙不能解除租赁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更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本题中,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限内(2011年12月31日之前)对受让人丙继续有效,丙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
    2.丙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题中,由于乙企业转租时未经出租人丙同意,因此,出租人丙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3.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5 000元租金。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在本题中,5 000元的维修费用应当由出租人丙负担,因此,乙公司可以维修费用抵销5 000元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