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1年5月底完成,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对外报出。A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2010牟10月,AS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AS公司在2010年11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A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AS公司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2011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

题目

AS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1年5月底完成,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对外报出。AS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提取比例为10%。

2010牟10月,AS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一项供销合同,约定AS公司在2010年11月供应给甲公司一批物资。由于AS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发货,致使甲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甲公司通过法律程序要求AS公司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2010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AS公司对该事项确认预计负债500万元。

2011年2月7日,经法院一审判决,AS公司需要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550万元,AS公司与甲公司不再上诉,赔款已经支付。税法规定,上述预计负债产生的损失仅允许在实际支出时于税前扣除。

要求:

(1)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编制AS公司调整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编制AS公司调整2131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会计分录 ①记录支付的赔偿款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营业外支出 50 预计负债 500 贷:其他应付款 550 借:其他应付款 550 贷:银行存款 550 ②调整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7.5(55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37.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25(500×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③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3.75 盈余公积 3.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7.5(50-137.5+125) (2)根据调整分录的相关金额,调整报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①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调减应交税费137.5万元,调增其他应付款550万元,调减预计负债500万元,调减盈余公积3.75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33.75万元。 ②利润表项目的调整: 调增营业外支出50万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2.5万元(137.5-125),调减净利润37.5万元。 ③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减净利润37.5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项目中盈余公积一栏调减3.75万元,未分配利润一栏调减33.75万元。
更多“AS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1年5月底完成,2010年度财务报告于2011年4月30日对外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2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

    关于该企业汇总纳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B: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C: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D: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答案:A,D
    解析:
    1,2012年第二季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2,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总机构和二级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50%在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50*50%=125(万元)。
    3,广州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二级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5*1800/(200+1800)+0.35*lO0/(100+100)+0.3*2000/(500+2000)=73%,l20*73%=91.25(万元)。
    4,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25*(1-73%)=33.75(万元)。
    5,本题考查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汇算清缴。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第2题:

    甲上市公司2019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于2020年2月20日编制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20年4月15日,注册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的日期为2020年4月16日,董事会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4月17日,财务报告实际对外公布的日期为2020年4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则甲公司2019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涵盖的期间为( )。

    A.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5日
    B.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6日
    C.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17日
    D.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3日

    答案:C
    解析:
    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为下一期间的第一天至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对外公布的日期。

  • 第3题:

    甲公司2×17年财务报告于2×18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2×17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8年5月31日完成,所得税税率为25%。2×18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17年度已交所得税款的通知,甲公司4月30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款项72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17年度财务报告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缴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采用总额法核算时,甲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款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

    A.直接调整2×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B.确认2×18年递延收益720万元
    C.确认2×18年应交所得税720万元
    D.增加2×18年营业利润720万元

    答案:D
    解析:
    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追溯调整2×17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第4题:

    共用题干
    某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有一个分公司,2012年第二季度共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假设企业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率为25%。另外,天津、广州分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和1800万元、100万元、2000万元。经营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2012年7月,该企业按规定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计算分摊税款就地预缴。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该企业汇总纳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A:北京总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B:天津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C:广州分公司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D:天津、广州分公司均不需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答案:A,D
    解析:
    考查企业所得税计算。二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25%=250(万元)。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总公司在北京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250*50%=125(万元)。
    某二级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该二级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广州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125*[0.35*(1800/2000)+0.35*(100/200)+0.3*(2000/2500)]=125*0.73=91.25(万元)。
    同理天津分公司就地分摊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125*[0.35*(200/2000)+0.35*(100/200)+0.3*(500/2500)]=125*0.27=33.75(万元)。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二级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 第5题:

    甲公司2×19年财务报告于2×20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2×19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20年5月31日完成,所得税税率为25%。2×20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19年度已交所得税款的通知,甲公司4月30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款项72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19年度财务报告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缴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采用总额法核算时,甲公司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款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

    A.直接调整2×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B.确认2×20年递延收益720万元
    C.确认2×20年应交所得税720万元
    D.增加2×20年营业利润720万元

    答案:D
    解析:
    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追溯调整2×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