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合作开发某产品的生产新技术,共享利益。但当乙公司主张申请专利时,甲认为技术还不成熟,一旦公开将丧失其秘密性,故不同意申请。乙公司见此状况遂独自申报专利,但被专利局驳回。后乙公司与甲公司几经协商,甲公司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公司再次向专利局申报专利,获得了批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该专利由丙公司独家实施,丙公司支付使用费。3个月后,丙公司拒绝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理由是甲公司也在使用该专利技术。后经调查,丙公司将该专利技术秘密许可丁公司使用。要求;根据上述事实,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合作开发某产品的生产新技术,共享利益。但当乙公司主张申请专利时,甲认为技术还不成熟,一旦公开将丧失其秘密性,故不同意申请。乙公司见此状况遂独自申报专利,但被专利局驳回。

后乙公司与甲公司几经协商,甲公司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公司再次向专利局申报专利,获得了批准。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将该专利由丙公司独家实施,丙公司支付使用费。3个月后,丙公司拒绝向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理由是甲公司也在使用该专利技术。后经调查,丙公司将该专利技术秘密许可丁公司使用。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在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独自申请专利权?

(2)在甲公司放弃专利申请权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独自申请专利权?

(3)乙公司取得专利权后,甲公司能否实施该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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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甲公司与乙公司协议合作开发某产品的生产新技术,共享利益。但当乙公司主张申请专利时,甲认为技术 ”相关问题
  • 第1题:

    乙公司与甲经销商签订A产品的经销协议时,规定甲经销商在经销A产品期间,不得经营与乙公司有竞争的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并且该公司不得在其所在地以外地区销售A产品,以此为条件,乙公司每年支付给甲经销商货款的10%作为奖励,如果乙公司在检查中发现甲经销商违反上述约定,乙公司有权中止供货。本协议存在( )违法行为表现。

    A、乙公司与甲经销商签订A产品的经销协议,规定甲公司违约,乙公司有权终止供货

    B、规定甲公司不得经营与乙公司有竞争的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

    C、规定甲公司不得在其所在地以外地区销售A产品

    D、乙公司每年支付给甲经销商货款的10%作为奖励


    参考答案:BCD

  • 第2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两公司在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的研究中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正确答案:C

  • 第3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亿元用于扩大生产,后甲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无法偿还银行借款。乙银行经调查得知,甲公司尚拥有对其子公司1亿元的到期债权,但一直未主张:在甲公司出现无力偿还之虞,甲公司将自己拥有的全部生产资料、设备和成品以低价转让给了丙公司。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子公司应当直接对乙银行为清偿
    B.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C.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
    D.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的低价销售行为,且所得利益归属于乙银行

    答案:A,B,C
    解析:
    本题涉及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归属。《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但通说仍认为代位权的效果应遵循“入库规则”。因此,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最终均应归属于债务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A.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指知识产权出让方将其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跨越国境让渡给知识产权受让方,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依许可权利的大小不同,国际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可以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1)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再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2)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3)普通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及地域内,被许可方拥有受让技术的使用权,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和地域内对该项技术的使用权,且能将该项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即被许可方、许可方和第三方都可使用该项技术。本题涉及独占许可,协议约定的区域为亚太地区,许可方乙公司仅在该区域内不得再使用该项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但并不妨碍乙公司在其他地区使用该项技术或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在其他地区使用,A项正确,BCD项错误。

  •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科研所为自己进行技术咨询,乙科研所提供咨询意见后,利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种新产品的开发,甲公司利用乙科研所的咨询意见完成了一种新技术的开发。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甲公司所有
    B:新产品归乙科研所所有,新技术归甲公司所有
    C: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乙科研所所有
    D:新产品和新技术归乙科研所和甲公司共有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根据该条规定,AC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 第6题:

    甲上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
    Ⅰ.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Ⅱ.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Ⅲ.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Ⅳ.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之前相关消息已泄露,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A:I
    B:Ⅲ、Ⅳ
    C:Ⅱ、Ⅲ、Ⅳ
    D:Ⅰ、Ⅱ、Ⅳ
    E:Ⅰ、Ⅲ、Ⅳ

    答案:C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2款第9项规定,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第3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①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②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 第7题:

    消费者张某因使用下列产品遭受人身严重损害,在请求赔偿时的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张某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和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B.张某购买甲公司销售乙公司生产的存在缺陷的产品后,乙公司因并入丙公司而解散,则张某只能向甲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C.张某在甲网站购买了乙公司经销的健身器材,在甲网站能够提供乙公司相关资料的情况下,张某不能再要求甲网站承担责任
    D.张某在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柜台上购买了食品,现因租期未满,张某不能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在A选项中,并不具备甲公司“明知”的责任要件,因此不能要求其承担两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责任,A错误。 B选项考查的是责任主体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消法》第41条规定:张某既可以向销售者甲公司、也可以向合并后的丙公司要求缺陷责任的承担,B错误。 C选项显然在考查网购问题。《消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选项未能排除“明知”的情形,是错误的。 D选项涉及到柜台租赁责任承担问题。《食品安全法》第130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柜台出租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D选项以“租期未满”为由否定出租者的责任,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特别规定,是错误的。

  • 第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答案:C
    解析: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题中,未达成债权协议,所以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第9题:

    张某是甲公司的研发人员,按照甲公司的安排与乙公司合作开发出了一项新技术,现欲申请专利。以下关于该成果权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
    •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
    • C、专利申请权归张某
    • D、专利申请权归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偾务由甲公司和丙公司平均分担,但甲公司和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

    应当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

    应当由甲公司和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B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

    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D

    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案中债权转让协议是契约,是双方合意,因此在乙、丙公司签订合同时就已经发生效力,对第三人甲公司来说,则是在获得通知后,才对甲发生效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主张。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并不必然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除非乙丙公司在转让协定中已有约定。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贷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正确的表述是(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专利申请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点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根据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 第14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专利申请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作、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乎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故正确答案为C。

  • 第15题:

    甲、乙两公司合作开发完成一项发明.在双方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两公司共有
    D.当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权时,乙公司可以单独申请专利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 第16题:

    (一)

    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请回答第86—88题。

    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本案中,《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因此,乙公司是委托人。选项D正确。《承诺函》中载明“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此是一种损害公共秩序的承诺,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大学合作开发一种新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开发成功,甲公司与乙大学未对专利申请权作出约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大学均享有专利申请权
    B:甲公司不同意申请专利的,乙大学不能申请专利
    C:乙大学转让专利申请权的,甲公司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D:乙大学放弃专利申请权的,甲公司单独申请并取得了专利权,乙大学无权免费实施专利

    答案:D
    解析:
    第340条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ABC选项正确,D选项不正确。

  • 第18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关于自动洗衣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乙电器厂未经甲公司同意大量生产和销售与甲公司专利产品结构相同的产品,并在其产品上标注了甲公司的专利号,但乙电器厂产品所用的材料与甲公司不同。乙电器厂的行为()。

    A.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B.构成假冒他人专利

    C.构成冒充专利

    D.不侵犯甲公司的任何权利

    E.乙可以申请专利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因此,凡是具有同样特征、同样结构和同样性能的产品都在产品权利要求的范围之内。因此尽管乙电器厂产品所用的材料与甲公司不同,但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与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结构相同,因此构成侵权。选项B正确,假冒他人专利所假冒的是他人依法取得的有效专利,甲公司的专利是依法取得,乙电器厂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上标注甲公司的专利号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 第19题:

    (2019年)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万元到期未还。乙公司需付甲公司5万元加工费,但已过诉讼时效。下列有关甲、乙公司主张抵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乙公司均不可以单方主张抵销
    B.若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公司同意方可
    C.若甲公司主张抵销,通知乙公司即可
    D.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通知甲公司即可
    E.若乙公司主张抵销,须经甲公司同意方可

    答案:A,B,E
    解析:
    (1)法定抵销应具备的条件:①双方互负债权和债务;②双方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③双方的债务都已履行期届满;④双方的给付义务能够抵销。由于乙需付甲的加工费诉讼时效已过,因此不符合法定抵销的条件。(2)合意抵销条件:《合同法》第100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消抵销。

  • 第20题:

    李某是甲公司销售人员,负责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业务往来,李某从公司离职后,甲公司未通知乙公司李某离职一事,李某仍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现李某卷款潜逃。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合同权利,问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A、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B、甲公司不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 C、甲公司和李某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乙公司只能向李某主张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甲七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Ⅰ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Ⅱ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Ⅲ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Ⅳ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之前相关消息已泄露,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 A、Ⅰ
    • B、Ⅲ、Ⅳ
    • C、Ⅱ、Ⅲ、Ⅳ
    • D、Ⅰ、Ⅱ、Ⅳ
    • E、Ⅰ、Ⅲ、Ⅳ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单选题
    甲七市公司正在与乙公司商谈合并事项。下列关于甲公司信息披露的表述正确的有()。 Ⅰ当甲公司派人对乙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合并价格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Ⅱ当市场出现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的传闻,并导致甲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Ⅲ当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并协议时,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Ⅳ甲公司与乙公司谈判之前相关消息已泄露,甲公司应当公告披露合并事项
    A

    B

    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Ⅱ、Ⅳ

    E

    Ⅰ、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第2款第9项规定,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第3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①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①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②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③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丙公司,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真题]
    A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生效

    B

    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与协议,自通知甲公司时对甲公司发生效力

    C

    丙公司向甲公司主张债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丙公司主张

    D

    债权让与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履行义务负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AB两项,《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可知,通知债务人乃是债权让与合同对债务人发生效力的条件,而不是债权让与合同生效的条件。C项,《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据此可知,甲公司在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其对乙公司享有的先履行抗辩权,可以向丙公司主张。D项,《合同法》第81条还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在债权转让后,应由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义务;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义务并不负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