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李林的妻子B.李金的儿子C.李林的养子D.李林的哥哥E.李林的女儿

题目
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李林的妻子

B.李金的儿子

C.李林的养子

D.李林的哥哥

E.李林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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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

    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参考答案:A

  • 第2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参考答案:A

  • 第3题:

    共用题干
    张林和李梅二人均早年丧偶,后经人介绍,于2007年登记结婚,当时张林的儿子张森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为了工作的便利,就自己一人搬出去住,李梅的女儿李倩正上初三,和张林、李梅一起生活。2015年,张林因病去世。根据案例回答40~44题。

    张林死亡后,对于张林遗产的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梅是张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李倩是张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C:张森、李梅是张林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D:张林的遗产在张森和李倩之间均分,

    答案:C
    解析:
    继子女是指夫与前妻或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张森是张林和其前妻的儿子,因此张森和李梅是继子与继母的关系。


    审判实践中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抚养关系的标准一般为:①未成年的或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有愿意抚养继子女的意思表示,表现为负担继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②继父或继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才能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本题中李倩和张林共同生活,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只有未成年或者未独立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经过长期的共同生活才可能构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本题中张森与李梅并没有共同生活,并且张森已经成年,所以二者之间仅仅是直系姻亲关系,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张森与李梅之间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只是直系姻亲关系,张森与李倩之间也仅仅属于旁系姻亲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本题中张森是张林的儿子,李梅是张林的妻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李倩虽然是继女,但是李倩与张林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也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张林的遗产应当在张森、李梅和李倩之间均分。

  •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人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17~22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答案:D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权利人不仅可以通过遗嘱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甚至可以取消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给予最需要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项,李达的财产在其死亡后所有权会发生转移。


    B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李飞可代位继承应属于李达的遗产。

  • 第6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人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17~22题。

    关于李飞,()说法正确。
    A:按照法律规定,李飞是李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在本案例中,李飞不可以获得胡丽的遗产
    C:在本案例中,李飞可以代位继承李志的遗产
    D:在本案例中,李飞随母改嫁,与李志夫妻没有法定身份关系

    答案:C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均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③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遗嘱权利人不仅可以通过遗嘱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甚至可以取消某些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给予最需要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项,李达的财产在其死亡后所有权会发生转移。


    B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李飞可代位继承应属于李达的遗产。

  • 第7题:

    公民李某患病去世,留下10万元遗产。李某的妻子、儿子、父母、兄弟姐妹都提出了继承其遗产的要求。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不能继承遗产的是李某的()。

    • A、妻子
    • B、儿子
    • C、父母
    • D、兄弟姐妹

    正确答案:D

  • 第8题:

    李林的儿子李金于2010年去世,且去世前未留有遗嘱,依照法定继承顺序,对于李金的遗产,下列能够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李林的妻子
    • B、李金的儿子
    • C、李林的养子
    • D、李林的哥哥
    • E、李林的女儿

    正确答案:A,B

  • 第9题: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由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关于李飞,()说法正确。

    • A、按照法律规定,李飞是李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 B、在本案例中,李飞不可以获得胡丽的遗产
    • C、在本案例中,李飞可以代位继承李志的遗产
    • D、在本案例中,李飞随母改嫁,与李志夫妻没有法定身份关系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王大爷和张大娘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娶妻李某,生有一子,女儿小王已出嫁。但儿子不幸于2009年遇车祸死亡。王大爷和张大娘都已经年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无法就近照顾老人,两位老人主要依靠儿媳李某供养。2014年,王大爷和张大娘先后去世,留下房屋3间,此时女儿小王回来要求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案例中儿媳李某可以作为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A

    第一顺序

    B

    第二顺序

    C

    第三顺序

    D

    第四顺序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李某有二男一女三个儿子,某日李某和他的大女儿李丽一同乘车去云南旅游,在旅游途中发生车祸,李某和他的大女儿一起遇难死亡。李丽死活留有两个儿子。李某留有10万元的遗产。李某生前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开始遗产分割。试问:李丽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应该如何继承?()
    A

    李丽有继承权,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继承给她的两个儿子

    B

    李丽没有继承权

    C

    李丽有继承权,由她的两个儿子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D

    李丽有继承权,应该由她的两个儿子和李某的两个儿子,四人平均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 A
    解析: 首先,应确定李丽和其父李某的死亡时间。根据司法解释,如果不能确定死亡先后,应推定年老的先死亡。推定李某先予李丽死亡。这样李丽的继承权转继承给其两个儿子,而不是代位继承。李丽两个儿子继承的份额只能是李丽应继承的份额,而不是平均参加遗产的分割。

  • 第12题:

    多选题
    年轻的小张有两个亲妹妹。小张由于意外不幸去世,留下年迈的父母,年幼的儿子,年轻的老婆(老婆怀孕),以及一笔财产,且生前没有遗嘱,对于这笔财产你认为应该怎么分配?(  )
    A

    小张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一份遗产。

    B

    小张的妹妹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

    小张的妻子、儿子有权继承

    D

    需要给胎儿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E

    小张的两个妹妹都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 第13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李某于2017年1月立下书面遗嘱,其死后遗产由三个儿子平分。2017年4月1日,李某去世。2017年4月2日,李某的大儿子知晓其父亲去世的消息和遗嘱的内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题中,继承从4月1日开始
    B.李某的大儿子在知晓其父去世后,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
    C.若大儿子还未通知其他继承人便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应当由大儿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
    D.若大儿子知晓遗嘱内容,故意藏匿遗嘱不通知其他继承人,则大儿子丧失继承权

    答案:A,B
    解析: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故选项A正确。《继承法》第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故选项B正确。在选项C中,应当由被继承人李某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通知其他继承人,故选项C错误。在D选项中,丧失继承权的原因并没有藏匿遗嘱,故D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AB。

  • 第16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李飞,()说法正确。
    A:按照法律规定,李飞是李志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B:在本案例中,李飞不可以获利胡丽的遗产
    C:在本案例中,李飞可以代位继承李志的遗产
    D:在本案例中,李飞随母改嫁,与李志夫妻没有法定身份关系

    答案:C
    解析: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有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鲁明获得遗产的说法,()正确。
    A:应当得到补偿,分配数额可以等于或大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B:应当获得补偿,分配数额应当小于法定继承人
    C:不可以获得补偿
    D:如其明知法定继承人分割遗产未提出请求,即丧失遗产分配权

    答案:D
    解析:

  • 第18题: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

    • 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
    • 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
    • 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
    • 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王大爷和张大娘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娶妻李某,生有一子,女儿小王已出嫁。但儿子不幸于2009年遇车祸死亡。王大爷和张大娘都已经年迈,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国,无法就近照顾老人,两位老人主要依靠儿媳李某供养。2014年,王大爷和张大娘先后去世,留下房屋3间,此时女儿小王回来要求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案例中儿媳李某可以作为公、婆的()法定继承人。

    • A、第一顺序
    • B、第二顺序
    • C、第三顺序
    • D、第四顺序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李志和妻子胡丽2005年8月5号出行遭遇车祸,李志当场死亡,胡丽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夫妇俩生前居住的房子价值人民币50万元。李志遗有伤残补助金6万元。胡丽2002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4万元。李志夫妇有一个儿子李达,于2001年病故,李达和妻子马娜生育有一个儿子李飞,父亲去世后随母亲改嫁,李志夫妇年老体弱,一直由李志的表侄鲁明及改嫁儿媳马娜照顾。关于马娜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马娜不能继承遗产,因为她不是李志夫妇的法定继承人
    • B、马娜可以继承遗产,因为她属于李志夫妇第二顺序继承人
    • C、马娜可以代其丈夫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 D、马娜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志夫妇的遗产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在甲国,一年前移居乙国并取得当地住所。现李某去世而未立遗嘱。李某生前在中国有投资股权和银行存款。乙国关于法定继承的冲突规范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大本国法律。现李某的丙国籍的儿子和女儿为继承李某在华的股权和存款发生争议,并诉诸中国法院。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哪项是正确的?()
    A

    应适用乙国法律,因为李某去世时居住在乙国

    B

    应适用甲国法律,因为李某长期居住在甲国

    C

    应适用丙国法律,因为李某的儿子和女儿均具有丙国国籍

    D

    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李某具有中国国籍,且争议的遗产位于中国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王某在丈夫死亡后,一如既往地照顾公婆。现王某的公婆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则王某 ( )
    A

    可以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B

    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C

    不能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

    可以按代位继承参与遗产分配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企业家因病去世且未留有遗嘱,该企业家留有一定数额的存款、金融证券、房产等财产,根据法定继承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继承开始后,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B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C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平均分割财产

    D

    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