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或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题目

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或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相似考题

2.2010年1月,A国有企业集团(以下简称A集团)拟将其全资拥有的B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整体改制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A集团制定了相应的方案,该方案有关要点如下:(1)B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5000万元。A集团拟联合D公司、赵某和钱某共同发起设立C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拟定为9000万元(每1股面值为l元。下同)其中:A集团拟将B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按照l00%的折股比例折算为股本,D公司、赵某和钱某分别以现金2000万元、1000万元和专利技术1000万元出资。(2)该公司于2011年2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额为5000万元,3月,该公司董事会拟增加董事,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有关董事会中董事选举的问题,7名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以及拟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情况如下:张某,拟任董事,海外研究生毕业,现欠招商银行一笔数额较大的留学归国人员创业贷款到期尚未清偿。王某,拟任董事,本科学历,现担任C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李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现担任D公司总经理。赵某,拟任董事,大专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2005年3月起任一家企业总经理。2006年9月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赵某对该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钱某,拟任独立董事,工学博士学历,C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在C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没有认购发行的股份。孙某,拟任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学历,现担任D公司副经理。黄某,拟任独立董事,教授,现在某大学法学院任职。(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拟定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折股比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或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条件?并分别说明理由。

更多“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分别说明张某、王某、李某、赵某、钱某、孙某、黄某是否符合拟在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案件,哪些适用返还原物?( )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购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正确答案:BC
    本题涉及返还原物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题A选项中,刘某因善意取得对该手表享有所有权,故王某无权要求刘某返还该手表,而只能请求张某赔偿损失,故A选项不正确。本题B选项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王某不能取得该金项链的所有权,故李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该金项链。本题C选项中,贺某的所有权并未丧失,故其可以请求宋某返还该金笔。本题D选项中,赵某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因此,赵某有权将羊卖给孙某,孙某也因买卖而取得了羊的所有权,故钱某无权要求赵某返还该羊。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2题:

    某次会议邀请某单位的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孙某、周某六个人参加。但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六个人不能同时都去。其中: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李某、赵某两人也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孙某、周某三人中有 两人参加会议;王某和李某是要么都参加会议,要么都不参加会议;如果赵某不参加会议,那么
    孙某也不参加会议。根据这样的安排,最后没有参加会议的可能是__。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赵某和孙某

    答案:D
    解析:
    代入法。A项不符合“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B项,若王某和李某都不参加,则由“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可推出“张某参加”,再由“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可推出“赵某不参加”,再由“李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可推出“李某参加”,矛盾;C项不符合“李某、 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故答案选D。

  • 第3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①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王某、张某、李某、陈某;董事何某、孙某、肖某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②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董事张某反对,其它董事表示同意。
    ③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①所述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②所述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本题③所述内容中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它董事代为出席。
    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部设置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3.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第4题:

    某次会议邀请某单位的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孙某、周某六个人参加。但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六个人不能同时都去。其中: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李某、赵某两人也只能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张某、孙某、周某三人中有两人参加会议;王某和李某是要么都参加会议,要么都不参加会议;如果赵某不参加会议.那么孙某也不参加会议。根据这样的安排,最后没有参加会议的可能是(  )。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赵某和孙某

    答案:D
    解析:
    代入法。A项不符合“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B项,若王某和李某都不参加,则由“张某、王某两人至少有一个人参加会议”可推出“张某参加”,再由“张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可推出“赵某不参加”,再由“李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可推出“李某参加”,矛盾;C项不符合“李某、赵某两人只能有一个人参加”:故答案选D。

  • 第5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王某、张某、李某、陈某;董事何某、孙某、肖某因事不能出席会议,其中: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2)根据总经理提名,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顾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顾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董事张某反对,其他董事表示同意。
      (3)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根据本题(1)所述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孙某、肖某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2)所述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本题(3)所述内容中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孙某电话委托董事王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肖某委托董事会秘书杨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其次,批准公司内部设置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张某反对,何某未出席,孙某、肖某委托不合法,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3)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