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在甲、乙、丙订立的协议中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作价 4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16万元出资。甲、乙、丙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A.正确B.错误

题目

甲、乙、丙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在甲、乙、丙订立的协议中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乙以商标权作价 4万元出资,丙以专利权作价16万元出资。甲、乙、丙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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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甲以现金人民币10万元出资,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30%。
更多“甲、乙、丙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万元,在甲、乙、丙订立的协议中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1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7年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30万元。丙出资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2018年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60万元,在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B.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C.甲、乙、丙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D.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


    正确答案:A

  • 第2题:

    甲、乙、丙共同2013 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出资人已经
    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3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AC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此处规定的是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情形,而题目中是货币财产的出资,故A错误,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故B正确,不当选。 《公司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故C错误,当选;D正确,不当选。

  • 第4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答案:对
    解析: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资人已经就前述财产出资,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本题是正确的。

  • 第5题:

    2017年 6月,自然人甲、乙、丙设立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乙各出资 30万元,丙出资 90万元,均应于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 2年内缴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事项。 2018年 6月,合伙企业拟分配利润,此时甲、乙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丙已向合伙企业出资 60万元,在甲、乙、丙未能就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下列关于此次利润应如何分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应按1:1:2的比例分配
    B.甲、乙、丙应按1:1:3的比例分配
    C.甲、乙、丙应按1:1:1的比例分配
    D.甲、乙、丙应按各自对合伙企业的贡献度分配

    答案:A
    解析: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在本题中,甲、乙、丙实缴出资比例是 1: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