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 )。A.15万元B.30万元C.35万元D.45万元

题目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10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A国应征所得税额( )。

A.15万元

B.30万元

C.35万元

D.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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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居民公司A公司在乙国、丙国各设立一个分公司。A公司某年取得来源于甲国的应税所得200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乙国的应税所得400万元,其中利息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万元,已在乙国缴纳所得税10万元。丙国分公司,当年取得来源于丙国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万元,已在丙国缴纳所得税30万元。
      要求:计算A公司的分国抵免限额、综合抵免限额和分项抵免限额。


    答案:
    解析:
    A公司国内外应税所得额=2000+400+100=2500(万元)。
      1.分国抵免限额
      A公司乙国抵免限额=(2500×20%)×(400÷2500)=80(万元);
      A公司丙国抵免限额=(2500×20%)×(100÷2500)=20(万元)。
      2.综合抵免限额
      A公司的综合抵免限额=(2500×20%)×(500÷2500)=100(万元)。
      3.分项抵免限额
      A公司利息所得抵免限额=(2500×20%)×(200÷2500)=40(万元);
      A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抵免限额=(2500×20%)×(300÷2500)=60(万元)。

  • 第2题:

    A国一居民企业在B国设有一个分公司,总公司在本国取得所得250万元,设在B国的分公司取得所得60万元。分公司按40%的税率向B国缴纳所得税24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实行限额抵免法。计算该居民企业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 )万元。

    A.55
    B.60
    C.70
    D.75

    答案:D
    解析:
    (1)B国分公司抵免限额=60×30%=18(万元)
    (2)由于抵免限额(18万元)<实缴税额(24万元),允许抵免的税额=18(万元),
    因此,应向本国缴纳所得税额=(250+60)×30%-18=75(万元)。

  • 第3题:

    5、A公司为甲国居民公司,该公司在东道国乙国设立分公司销售货物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A公司会取得来自乙国的经营所得

    B.A公司会取得来自乙国的消极所得

    C.乙国的非居民公司取得了本国来源所得

    D.甲国的居民公司取得了外国来源所得


    答:A 公司和 C 公司达成了一项口头合同,因此 A 公司有义务向出口商 C 公司支付所购货物的货款。但本题中,C 公司只是提供 8 台计算机,不能要求 A 公司承担其权利与义务不等的付款,即不能要求 A 公司交付那两台不合格计算机的货款。

  • 第4题:

    我国一居民企业(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我国与B国已签订税收协定),2018年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30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500万元,分公司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50万元,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饶让抵免法,我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万元。

    A.675
    B.750
    C.775
    D.825

    答案:C
    解析:
    抵免限额=500×25%=12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500×20%=100(万元)。125万元>视同实纳100万元,可抵免100万元;我国总公司的应征所得税额=(3000+500)×25%-100=775(万元)。

  • 第5题:

    我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我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100万元,分公司适用30%税率,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实际缴纳所得税15万元,我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我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万元。

    A.175
    B.160
    C.150
    D.145

    答案:C
    解析:
    抵免限额=100×25%=2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100×30%=30(万元)。
    25万元<视同实纳30万元,可抵免25万元;我国应征所得税额=(100+600)×25%-25=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