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酒厂2011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000瓶,每瓶500克,每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同时,销售黄酒500吨。 (2)销售薯类白酒5000箱,每箱300元,每箱10瓶,每瓶500克。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税),采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货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办妥。 (3)向方圆商场分期收款销售的其他酒的第三批收款期限已到,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本期应收货款40000元,但方圆商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尚未付款。 计算新兴酒厂6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甲酒厂将1 000瓶新研制的以粮食为原料的“特曲”白酒(每瓶500克),以53元/瓶的价格销售给乙关联企业。由于该白酒还未投放市场,所以没有对外售价。已知每500克白酒的成本为50元,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计算甲酒厂对乙酒厂的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第4题:
第5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份将该厂自产的500克一瓶的粮食白酒、300克一瓶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酒,当月售出2000套,取得不含税收入23.5万元。其中,粮食白酒每瓶不含税售价32元,药酒每瓶不含税售价15元。计算红都酒厂该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235000×20%+(500+300)×2000÷500×0.5=48 600(元)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