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酒厂2011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000瓶,每瓶500克,每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同时,销售黄酒500吨。 (2)销售薯类白酒5000箱,每箱300元,每箱10瓶,每瓶500克。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税),采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货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办妥。 (3)向方圆商场分期收款销售的其他酒的第三批收款期限已到,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本期应收货款40000元,但方圆商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尚未付款。 计算新兴酒厂6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

题目

新兴酒厂2011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000瓶,每瓶500克,每瓶不含税售价为200元,同时,销售黄酒500吨。 (2)销售薯类白酒5000箱,每箱300元,每箱10瓶,每瓶500克。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元(不含税),采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货已发出,托收手续已办妥。 (3)向方圆商场分期收款销售的其他酒的第三批收款期限已到,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本期应收货款40000元,但方圆商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尚未付款。 计算新兴酒厂6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注:粮食白酒定额税率0.5元/500克;比例税率为20%)。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第(1)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10000×200×20%+10000×0.5+500×240=417000(元)
  第(2)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5000×300×20%+5000×10×0.5=325000(元)
  第(3)笔业务应纳消费税为:40000×10%=4000(元)
  当月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417000+325000+4000=746000(元)
更多“新兴酒厂2011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粮食白酒10000瓶,每瓶500克,每瓶不含税售价为20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酒厂2018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酒厂12月应纳消费税( )元。(题中的销售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A.199240
    B.379240
    C.391240
    D.484550

    答案:C
    解析: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酒厂12月应纳消费税=(12000×5+6200)×20%+12000×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 第2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8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4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28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答案:
    解析:
      (1)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40÷1.16×20%+9280÷1.16×20%=53400(元)
      (2)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 第3题:

    甲酒厂将1 000瓶新研制的以粮食为原料的“特曲”白酒(每瓶500克),以53元/瓶的价格销售给乙关联企业。由于该白酒还未投放市场,所以没有对外售价。已知每500克白酒的成本为50元,粮食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计算甲酒厂对乙酒厂的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X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祝率)
    = (2

  • 第4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答案:
    解析:
    (1)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520÷1.13×20%+9040÷1.13×20%=53400(元)
      (2)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
      (3)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
      
    如果计算该酒厂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105000×13%+4520÷1.13×13%+9040÷1.13×13%+150×2400×13%=62010(元)

  • 第5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月份将该厂自产的500克一瓶的粮食白酒、300克一瓶的药酒组成礼品套装酒,当月售出2000套,取得不含税收入23.5万元。其中,粮食白酒每瓶不含税售价32元,药酒每瓶不含税售价15元。计算红都酒厂该笔业务应纳的消费税额。
    应纳消费税=235000×20%+(500+300)×2000÷500×0.5=48 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