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09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张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09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2009年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6月5日,B

题目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09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张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09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2009年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遭到A企业的拒绝,A企业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l50万元,甲取得了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6月20日,A、B签订了抵押合同,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如B企业不能支付到期货款,该机床的所有权直接归A企业所有。6月22日,A、B企业办理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6月30日,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7月l0日(支付货款的最后期限)无力支付货款。7月12日,A企业向B企业要求行使抵押权,发现该机床已经被B企业转让,该转让行为A企业并不知道,另外,B企业转让价款用于支付另一企业的货款。2010年6月1日,A企业要求C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支付其担保的150万元,C企业表示拒绝。A企业于是请求人民法院判定C企业履行保证责任。

(1)A、B两个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A企业在2009年6月5日是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说明理由。

(3)A、B两个企业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A企业与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在A企业和甲的保证合同中,保证期间如何界定?

(6)B企业转让该机床的行为是否符合《物权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7)甲分支机构拒绝履行保证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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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0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然签订买卖合同,不属于善意第三人,该买卖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2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
      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3题: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业务员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8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张某就该行为向企业做了汇报,A企业则为此备货。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8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当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时,A企业拒绝并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有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
    <1>、根据本案情况,A、B两个企业签订的买卖合同在效力上应当属于( )合同。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可变更
    E.效力未定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效力。在本案中,A企业业务员张某超越了代理权限,构成狭义无权代理,但是A企业对其行为进行了追认,因此张某的代理行为有效,买卖合同成立有效。

  • 第4题:

    (2016年)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要求: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题目中合伙协议对此没有约定,那么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签订了该合同。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成立的。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题目中合同对方当事人赵某是知情人,不是善意第三人,所以合伙企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5题: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
    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
    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
    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张某无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赵某对张某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一事知情,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甲企业有权以赵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损害甲企业合法权益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
    3.王某、李某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 第6题: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业务员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8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张某就该行为向企业做了汇报,A企业则为此备货。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8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当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时,A企业拒绝并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有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
    <2>、根据《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特定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些情形有(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欠薪不付
    C.丧失商业信誉
    D.与第三人有重大涉讼民事纠纷
    E.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答案:A,C,E
    解析:
    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