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按现行的教育体系框架,可以分为六个部分构成,分别是:
(1)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和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法律关系的单行法。我国义务教育包括通常意义的普通初等教育和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因此,义务教育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实施普通小学教育、普通初级中学教育中产生的重要关系和重要问题。
(2)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所涉及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级形式的职业培训。
(3)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我国高等教育通常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不同层次,这些都应纳人高等教育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学位授予工作中产生的关系及问题也应属于高等教育法调整和规范的范围,因此,已经颁布的《学位条例》当然也应包括在这一部类中。从调整的范围看,高等教育法除了调整高等教育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外,还应包括可续研究机构所实施的研究生教育。
(4)成人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我国成人教育形式复杂,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例如,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人教育、农民教育、干部教育等;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根据教育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成人教育;根据教学形式不同又可分为广播、电视、面授、函授、自学考试等不同形式的内容。但这些不同形式、不同分类的成人教育都要受到成人教育法的调整。
(5)教师法。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它构成了教育法调整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我国教师法调整的主要问题是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待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任职资格、职务评定、评价考核、进修提高以及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6)民办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我国教育法已经规定了一个多元化的学校举办体制,因此除了国家之外,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因此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律调节领域。我国民办教育法主要调整内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与政府、学生及其家长的关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机构组织与管理、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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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我国教育法规在横向结构上,从现有状况和立法趋势看,主要包含这八个部类:教育基本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社会)教育法;其它三个是:()

    A、学位法

    B、教师法

    C、学前教育法

    D、教育投入(财政)法

    E、教育财政法


    参考答案:ABD

  • 第2题:

    目前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体系是( )

    A.直线结构

    B.横向结构

    C.职能结构

    D.直线一职能结构


    正确答案:D
    解析:行政组织的结构可以分为: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行政组织的直线一职能结构。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体系就是直线一职能结构。

  • 第3题:

    山东真题:根据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下列选项中属于基础教育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固职业教育法》

    答案:A
    解析:
    已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的一个组成部分。

  • 第4题:

    我国的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很完善。
    ()


    答案:错
    解析:
    我国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大部分教育立法还比较薄弱。

  • 第5题:

    试述教育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纵向:1.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据。
    2.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由6个部门组成。
    3.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各单行法未予规范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规加以调整。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5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要低于行政法规。
    横向:1.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2.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涉及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这也培训。
    3.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
    4.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我国成人教育形式复杂,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5.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
    6.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

  • 第6题: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横向层次主要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成人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六大部门法律。


    正确答案:正确

  • 第7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 第8题:

    我国教育法规的体系的核心是()。

    • A、《宪法》
    • B、《高等教育法》
    • C、《教育法》
    • D、《教师法》

    正确答案:C

  • 第9题:

    目前我国行政组织的结构体系是()。

    • A、直线结构
    • B、横向结构
    • C、职能结构
    • D、直线—职能结构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问答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三个层次是?

    正确答案: 教育行政法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是什么?

    正确答案: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按现行的教育体系框架,可以分为六个部分构成,分别是:
    (1)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调整和实施义务教育而产生的各种社会法律关系的单行法。我国义务教育包括通常意义的普通初等教育和普通初级中等教育,因此,义务教育法的调整范围主要包括实施普通小学教育、普通初级中学教育中产生的重要关系和重要问题。
    (2)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是以实施职业教育所涉及的社会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包括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级形式的职业培训。
    (3)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是以高等教育部门内外关系为调整范围的单行法。我国高等教育通常包括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等不同层次,这些都应纳人高等教育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学位授予工作中产生的关系及问题也应属于高等教育法调整和规范的范围,因此,已经颁布的《学位条例》当然也应包括在这一部类中。从调整的范围看,高等教育法除了调整高等教育学校的研究生教育外,还应包括可续研究机构所实施的研究生教育。
    (4)成人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是调整成人教育部门内外部关系的单行法。我国成人教育形式复杂,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例如,根据培养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工人教育、农民教育、干部教育等;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可以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根据教育程度的不同可分为初等、中等和高等成人教育;根据教学形式不同又可分为广播、电视、面授、函授、自学考试等不同形式的内容。但这些不同形式、不同分类的成人教育都要受到成人教育法的调整。
    (5)教师法。教师法是调整教育教学活动中以教师为一方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单行法。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它构成了教育法调整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我国教师法调整的主要问题是教师的法律地位、教师待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任职资格、职务评定、评价考核、进修提高以及师资培养等方面的内容。
    (6)民办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是以社会力量办学中所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为调整对象的单行法。我国教育法已经规定了一个多元化的学校举办体制,因此除了国家之外,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都可以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必然会产生新的社会关系,因此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法律调节领域。我国民办教育法主要调整内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与政府、学生及其家长的关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机构组织与管理、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这属于()结构
    A

    横向

    B

    纵向

    C

    交叉

    D

    双向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简述教育法规的横向结构层次.


    正确答案:
    答: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包括: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成人教育或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法或教育财政法.

  • 第14题:

    简述教育法律体系的概念与我国教育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答案:
    解析:
    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法作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结构,它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一般而言,教育法规体系可分为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
    (1)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包括:①教育基本法;②基础教育法;③职业教育法;④高等教育法;⑤社会教育或成人教育法;⑥特殊教育法;⑦教师法;⑧教育经费法等。
    (2)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可以分为:①《宪法》中有关教育的规定;②教育基本法;③部门教育法;④教育行政法规;⑤教育行政规章;⑥地方性教育法规;⑦地方性教育规章等。

  • 第15题:

    下面关于教育法规体系结构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
    B.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形式的教育法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C.《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法,奠定了我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D.学位法以高等教育为调整对象,涵盖大学专、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非学历高等教育

    答案:D
    解析:
    高等教育法以高等教育为调整对象,涵盖大学专、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非学历高等教育。

  • 第16题:

    《教育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


    答案:对
    解析:

  • 第17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三个层次是?
    教育行政法规。

  • 第18题:

    简述我国的教育法体系。


    正确答案: 我国的教育法体系由纵向5个层次和横向6个部门构成。
    第一层次:教育基本法——《教育法》(1995)
    第二层次:部门教育法——①《义务教育法》②《职业教育法》③《高等教育法》④《学位法》⑤《教师法》⑥《民办教育法》
    第三层次:教育行政法规;第四层次:地方性法规;第五层次:政府规章。

  • 第19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从体系化的角度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教育法律体系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部分。从现在已经形成的我国教育法体系框架来看,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分构成。
    下面是我国教育法纵向的结构特征。
    (1)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规范的依据。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部门教育法。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具体的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六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个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予以增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其中地方性法规是省、直辖市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范各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其中有关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教育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可以因实际土作的需要而决定其内容。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需要而制定规章,也是这一层次不可缺少的部分。

  • 第20题:

    根据我国教育法规体系的横向结构,下列选项中属于基础教育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问答题
    在我国,健全的教育法制的体系是什么?该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当前我国正在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健全的教育法制体系,它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法为主体,民事法律相配合,必要时以刑法为打击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保障,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如上述的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当具备如下几个基本特征:
    (l)有完善的法律保证贯彻国家对于教育的基本方针、原则,明确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教育的根本任务,使得各级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学制、各级各类学校的规格及其基本的管理制度规范化,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明确的依据和目标。
    (2)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全面发展的权利,使之不受任何机关、组织和他人的侵犯。在公民受教育权利受到损害时,有相应、有效的法律措施予以救济。
    (3)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教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4)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在内的比较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保证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不同法律效力的法律规范协调发展,真正发挥其调节作用。
    (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的保护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追究并处理违反教育法规的行为。
    (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体制,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和犯罪行为作斗争。
    (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维护教育法所体现的价值原则,革除人治时弊,力求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和改变,使得现代社会的教育观念、法律观念融人人们的行为之中,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文化氛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横向层面依据现行教育法调整对象的不同,将其划分为()基础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教师法、经费投入法等主要方面。
    A

    教育基本法

    B

    义务教育法

    C

    高等教育法

    D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什么?

    正确答案: 从体系化的角度看我国当前教育立法的现状,教育法律体系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和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层次,根据法律规范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部分。从现在已经形成的我国教育法体系框架来看,我国教育法体系由纵向五个层次和横向六个部分构成。
    下面是我国教育法纵向的结构特征。
    (1)教育法。教育法是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第一个层次。它是以宪法为依据制定的基本法律,主要规定我国教育的基本性质、地位、任务、基本法律原则和基本教育制度等。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是协调教育部门内部以及教育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教育部门其他法律规范的依据。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法,教育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部门教育法。部门教育法是我国教育体系纵向结构的第二个层次,主要调整各个教育部门的内外部关系。根据规范内容的不同以及我国具体的国情和实际需要,大致有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成人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经费法六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3)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三个层次,主要是为实施教育法和各个单行法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属于较为具体的问题,教育法或单行法没有规定的问题,也可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属于这一层次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它是我国教育法的主体,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予以增加。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是教育法体系的第四个层次。其中地方性法规是省、直辖市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则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范各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活动,其中有关教育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教育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教育法体系的第五个层次,属于这一层次的政府规章一般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和发布,其效力低于行政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主要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并且可以因实际土作的需要而决定其内容。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行政需要而制定规章,也是这一层次不可缺少的部分。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