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题目

下列行为中,应纳营业税的有( )。

A.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B.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中国使用

C.甲国某公司在甲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D.甲国某公司在中国向中国某公司转让一项专利权,该专利在甲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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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有()。

    A: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公司转让商标使用权
    B:境外某公司向境内某企业转让专利权
    C: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出口信用险
    D: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保险劳务
    E:某外国公民销售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

    答案:B,D,E
    解析:
    本题考查营业税的征收情况。AC不缴纳营业税。

  • 第2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
    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
    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
    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 第3题:

    甲闰某公司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公司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甲国某公司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甲国公司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依《民事诉讼法》第283条,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A错。《民诉解释》第545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国领域外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我国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83条的规定处理,B错。依《民诉解释》第544条,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C正确。依《民诉解释》第546条,当事人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的,我国法院仅对应否承认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D正确,,

  • 第4题: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的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答案:B,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
    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
    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
    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 第5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