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同期资料中由企业提供的有( )。A.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B.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C.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D.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E.在关联融资期间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对应的销售成本

题目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同期资料中由企业提供的有( )。

A.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B.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C.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的变动情况说明

D.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E.在关联融资期间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对应的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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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对企业收入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应计人纳税所得额


    正确答案:B
    【 考点】企业收入扣除的情形
    【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A项不正确。第14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B项正确。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C项不正确。第11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故D项不正确。

  • 第2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其中,不得扣除利息支出为()。

    A、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1)

    B、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C、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关联债资比例/标准比例)

    D、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关联债资比例/标准债资比例-1)


    答案:B

  • 第3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某城市商业银行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规定比例为( )。


    A.2︰1

    B.3︰1

    C.4︰1

    D.5︰1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从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商业银行属于金融企业,所以本题选择D项。

  • 第4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属于资本弱化行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答案:对
    解析:
    题目表述正确。资本弱化管理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除另有规定外,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1)金融企业为5:1;(2)其他企业为2:1。

  • 第5题:

    非金融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规定标准是()

    • A、0.5:1
    • B、1:1
    • C、1.5:1
    • D、2:1

    正确答案:D

  • 第6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相关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金融企业的比例要求为()。

    • A、5:1
    • B、4:1
    • C、3:1
    • D、2:1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多选题
    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陈述,正确的有()。
    A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B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比例可以税前扣除

    C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有两个标准: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D

    国际上将企业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过高的情况,称之为“资本弱化”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本题考核关联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1)金融企业,为5:1;
    (2)其他企业,为2:1。
    企业如果能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第8题:

    判断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①金融企业,为5:1;②其他企业,为2:1。

  • 第9题:

    单选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相关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金融企业的比例要求为()。
    A

    5:1

    B

    4:1

    C

    3:1

    D

    2:1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特别纳税调整中防范资本弱化的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下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 第10题:

    单选题
    税务师在进行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审核中发现下列问题,其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是()。
    A

    金融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标准比例为2:1

    B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

    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标准比例为5:1

    D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正确答案: A
    解析: 金融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标准比例为5:1,金融企业以外的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标准比例为2: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计算扣除金额,不是据实扣除。

  • 第11题:

    多选题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需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等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下列同期资料中由企业提供的有(  )。[2011年真题]
    A

    企业偿债能力和举债能力分析

    B

    企业集团举债能力及融资结构情况分析

    C

    企业注册资本等权益投资变动情况说明

    D

    关联债权投资的性质、目的及取得时的市场状况

    E

    在关联融资期间产生的销售收入和对应的销售成本


    正确答案: A,E
    解析: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的利息支出,如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除遵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外,还应准备、保存、并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除ABCD四项外的以下同期资料,证明关联债权投资金额、利率、期限、融资条件以及债资比例等均符合独立交易原则:①关联债权投资的货币种类、金额、利率、期限及融资条件;②企业提供的抵押品情况及条件;③担保人状况及担保条件;④同类同期贷款的利率情况及融资条件;⑤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条件;⑥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资料。

  • 第12题:

    判断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陈述,正确的有( )。

    A.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B.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比例可以税前扣除

    C.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有两个标准: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D.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


    正确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1)金融企业,为5:1;(2)其他企业,为2:1。企业如果能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上述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 第14题:

    某商业银行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 )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5:1
    B.2:1
    C.3:1
    D.6:1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特别纳税调整。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下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金融企业,为5:1。(2)其他企业,为2:1。

  • 第15题:

    下列关于利息费用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C、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2:1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案:A,B,D,E
    解析: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 第16题:

    下列关于资本弱化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标准债资比例为5:1
    C.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照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D.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可以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答案: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

  • 第17题: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也不得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8题:

    单选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某城市商业银行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规定比例为(  )。
    A

    2:1

    B

    3:1

    C

    4:1

    D

    5:1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对于资本弱化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正确的计算公式应是()
    A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一标准比例/企业债资比例)

    B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十标准比例,企业债资比例)

    C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一企业债资比例/标准比例)

    D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十企业债资比例/标准比例)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非金融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规定标准是()
    A

    0.5:1

    B

    1:1

    C

    1.5:1

    D

    2:1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不用遵循关联企业债资比例扣除的规定(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这些条件包括()
    A

    能够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B

    企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境内关联方的

    C

    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

    D

    借款金额较低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陈述,正确的有(  )。
    A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B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税法规定比例的可以税前扣除

    C

    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有两个标准: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D

    国际上将企业债权性投资占企业权益性投资比例过高的情况,称之为“资本弱化”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①金融企业,为5:1;②其他企业,为2:1。企业如果能够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第23题:

    单选题
    建筑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  )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

    5:1

    B

    3:1

    C

    2:1

    D

    1:1


    正确答案: B
    解析: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下规定比例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①金融企业为5:1;②其他企业为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