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叶某能够获得奖学金并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就将其拥有的某店铺租给孙某经营。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因约定了将来不确定的事项,该租赁协议不成立B、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C、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D、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

叶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叶某能够获得奖学金并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就将其拥有的某店铺租给孙某经营。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约定了将来不确定的事项,该租赁协议不成立
  • B、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 C、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D、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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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A研究中心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张某为A研究中心开发一套程序。3个月后,张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A研究中心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但张某无权获得报酬 B.如果张某转让专利申请权,A研究中心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张某,且张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 D.如果张某取得专利权,A研究中心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331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 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第339条规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 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由此本题BCD的说 法是正确的。

  • 第2题: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确定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的法律行为。
    下列行为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 )。
    A.兄弟俩在其父母健在时,预先签订了一份分割其父母财产的协议,并约定该协议在其父母均去世时生效
    B.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时间为借款行为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
    C.张某的养父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当张某满18周岁时,养父将其亲身父亲赠送的一样古董转赠给他
    D.甲、乙约定“如果甲申请出国成功”,两人所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答案:D
    解析:
    根据定义可知,其要件是“发生与否是不确定的”,只有D项符合要件。

  •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的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
    A.张某与刘某因双方的离婚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B.17岁的吴某与22岁的赵某因房屋租赁纠纷订立的仲裁协议
    C.王某采用胁迫手段与李某签订的仲裁协议
    D.刘某与程某约定双方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仲裁协议的无效
    讲解:《仲裁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本题中,A项双方约定的离婚纠纷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B项中17岁吴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C项中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法》第18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D项中,约定由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仲裁,由于位于北京的仲裁机构并非一家,因此该仲裁协议属于对仲裁委员会约定不明确。但此类仲裁协议并非当然无效,只有在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才确定无效。因此答案选择A、B、C。

  • 第4题:

    共用题干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A:互易合同
    B:承揽合同
    C: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5题:

    2011年6月23日,T公司与员工叶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书》,期限为1年。合同中约定,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补充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12年4月8日.T公司与叶某签订《出国培训协议》,由公司出资,选派叶某去美国培训,培训期限为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7月15日。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赔偿方式。2012年7月15日后,公司才根据项目建设调整情况延长叶某在美国的培训期限,直至2012年12月23日。但不久,叶某不辞而别且不知去向。为此,T公司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叶某赔偿在美国的培训费用。仲裁委经过调查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合法有效,T公司提出叶某应按双方约定的培训协议赔偿培训费用,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叶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仲裁委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叶某应赔偿T公司自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7月15日在美国的培训费用4万美元。T公司虽然胜诉,但是叶某已经逃之夭夭,至今下落不明,叶某需赔偿的赔偿费用也无着落。


    根据案例,请回答下列问题:


    (1)对本案例作出评论,说明T公司在培训项目管理上有哪些问题。(8分)


    (2)您认为该如何预防培训后员工的流失?(12分)




    答案:
    解析:

    (1)存在问题如下:①培训对象选择失误。企业在对有潜质员工进行提高技能的培训时,在培训对象的选择上要慎重,不可随意行事。(2分)


    ②培训需求不明确。企业应该紧紧围绕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材等各方面做好计划:(2分)


    ③培训过程中缺乏控制。在培训过程中,要保持与培训机构、培训老师以及受训者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可以提高培训效果,还可以加强与员工的交流,预防员工离职。(2分)


    ④法律意识不强。培训员工流失风险的存在,要求企业在培训中能够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的权益。如果出现员工离职,企业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把损失降到最低。案例中,企业是和叶某签订了《劳动合同书》和《出国培训协议》,但是后来追加的培训却没有人及时与叶某签订合同,可见,其法律意识不强。而且,在法律上失去了要求叶某偿还2012年7月15日至2012年12月23日培训费用的权利,使企业“有苦说不出”。(2分)


    (2)预防培训后员工流失的对策:①明确培训内容。企业的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要求,应该根据岗位的要求,明确什么样的培训是企业需要的。(2分)


    ②明确培训对象的选择标准。企业培训对象主要包括新进员工、转换工作员工、不符合工作要求员工和有潜质的员工。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在企业中制定选择标准,对员工一视同仁,避免培训对象选择的随意性。(2分)


    ③对子有自发培训要求的员工,提供选择性培训项目。向自发要求培训的员工,提供选择性的培训,可以提高企业对高素质员工的吸引力。但是,对这部分培训,企业应适当与员工共同承担费用,或者由员工承担费用,培训后给受训者以加薪、晋升作为回报。(2分)


    ④培训中应全程控制。在培训中,企业应当选择专门人员与培训人员和受训人员保持联系。通过沟通,了解受训人员的需求、表现和心理状态,一方面提高培训的效率和效果,另一方面有效防止培训员工流失。(2分)


    ⑤及时对员工培训结果给予肯定和奖励。通过创造良好的学以致用的环境,提供更有挑战性的工作、提高受训员工报酬等方式承认员工培训努力的结果,对于留住培训员工至关重要。(2分)


    ⑥把合同管理纳入培训管理。合同是企业和员工权利的法律保障,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不仅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也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2分)


  • 第6题:

    李某拥有一处地段不错的商铺,王某欲承租,2006年2月15日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2006年3月1日起租用。同年2月20日李某又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当日将该商铺交付给了张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李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 .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C . 张某享有优先承租权
    D . 两份合同均有效,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第四版教材P170~172 一、李某与王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王某就获得了该房屋的使用权即用益物权。该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 二、对李某王某的合同,如张某是明知的,则李某张某合同无效。由李某张某对王某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三、对李某王某的合同,如张某不知,则该房屋的租赁由王某张某协商决定。并由李某对王某张某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因此答案为D

  • 第7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张某的父亲去世,则张某将其父亲现居住的住房租与李某。以下对该租赁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 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 B、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 C、是附条件的合同
    • D、是附期限的合同
    • E、在张某父亲去世时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张某的父亲去世,则张某将其父亲现居住的房屋租与李某。以下对该租赁合同表述正确的是()。
    A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C

    是附条件的合同

    D

    是附期限的合同

    E

    在张某父亲去世时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 E,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04年12月,马某曾想将自己租赁的房子转租给自己的朋友陈某。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马某必须征得王某的同意,可书面形式,也可口头形式

    B

    马某同陈某所签署的转租合同的租赁期不能超过2005年7月19日

    C

    陈某应该承担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

    D

    转租期间,如果原租赁合同出现变更,则转租合同也必须随之变更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关于经纪公司甲的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没有责任去和王某交涉

    B

    甲有责任去和王某交涉

    C

    甲有权向王某索要违约金

    D

    甲无权向王某索要违约金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关于王某和孙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该合同有效

    B

    该合同无效

    C

    该合同一旦经过登记就不可撤销

    D

    中介公司乙的行为存在不当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拥有一处地段不错的商铺,王某欲承租,2006年2月15日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2006年3月1日起租用。同年2月20日李某又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当日将该商铺交付给了张某。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李某与张某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

    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C

    张某享有优先承租权

    D

    两份合同均有效,李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张某和农户孙某协议,张某向孙某订购两筐新鲜鸡蛋,孙某交付后张某再支付购买鸡蛋的价款。后张某和李某在孙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约定由李某代孙某提供鸡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和李某的约定无效,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无效
    B.虽然孙某对此不知情,但李某代为履行行为有效
    C.如果李某提供的鸡蛋有质量问题,张某有权要求孙某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李某未向张某提供鸡蛋,张某仍有权要求孙某提供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第三人清偿问题。第三人清偿是指债务可由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清偿,有效要件有:(1)债务的性质允许第三人代为清偿;(2)无禁止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3)经债权人同意;(4)第三人具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本题中清偿符合签署要件,清偿有效,故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第三人清偿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第三人清偿,债务人免除其债务,如第三人履行存在瑕疵的应由第三人自行承担责任。故选项C、D错误。本题答案为B。

  • 第14题:

    陈某和杂货店主孙某之间订有买卖协议,约定由陈某长期供应孙某假酒低价销售。后因孙某欠款较多,双方发生纠纷。下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和孙某之间具有买卖的法律关系
    B.假酒和货款是双方法律关系的客体
    C.陈某和孙某购销假酒的行为违法,但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有效
    D.双方的协议违反法律,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对无效法律行为的理解。本题中,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假酒买卖合同,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本题应选D。

  • 第15题:

    王某与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王某租住3个月后,向孙某提出第二天退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B:王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C:王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孙某
    D: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232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是对承租人没有通知时间的限制,所以A选项正确。

  • 第16题:

    住所在A市的孙某欲将其所有的位于B市中心的一家商业店铺出售。正好C市的李某与D市的王某欲联合在B市做生意,二人看中了孙某的这家商业店铺。经过数次协商后,孙某最终与李某、王某签订商业店铺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由A市人民法院管辖。后双方因商业店铺价金支付发生纠纷,现孙某欲向法院起诉李某和王某,请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并赔偿自己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他应当向A市人民法院起诉
    B:他可以任意选择向B市、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C:他只能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
    D:他可以选择向C市或D市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项的规定,孙某应当向B市法院起诉,C项正确。因协议管辖涉及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但不得损害社会利益,法律规定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孙某和李某、王某对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约定,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无效。因此,孙某不应当向A市法院起诉,A项是错误的。BD项涉及选择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4、21条的规定,但由于本案属于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所以BD项错误。

  • 第17题:

    林某想要和妻子陈某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协议,林某应注意夫妻财产协议()。

    A:只能针对夫妻关系存款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
    B:不能针对夫妻双方债务进行约定
    C:包括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财产
    D:不能针对夫妻双方个人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答案:C
    解析:

  • 第18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关于王某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出售房子,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马某
    • B、如果王某愿意支付违约金,王某就可以要求马某在20004年11月15日前搬出
    • C、如果王某愿意支付违约金,王某仍然不可以要求马某在20004年11月15日前搬出
    • D、王某如果要求马某在2005年1月1日搬出,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多选题
    叶某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店铺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如果叶某能够获得奖学金并办妥出国留学手续,就将其拥有的某店铺租给孙某经营。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因约定了将来不确定的事项,该租赁协议不成立

    B

    该租赁协议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

    该租赁协议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D

    该租赁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张某将房屋出租给王某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为2年,在合同履行期间,张某与a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a公司立即要求王某从该房搬走,王某不搬,双方发生争执,诉至法院。关于张某与王某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a公司的效力,指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
    A

    继续有效

    B

    无效

    C

    双方必须重新修改合同,才对a公司有效

    D

    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王某在出租这套房子的时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应该向马某出示这个房子的产权证

    B

    如果该房屋已经抵押,则不能出租

    C

    如果该房屋是王某和其它人共有,则王某需要得到共有人的同意

    D

    如果该房子是售后公房,王某则必须经过购房时同住成年人的同意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2002年7月20日,马某通过房地产经纪事务所甲租赁了王某的一套房子,租期为三年,当时,马某、甲、王某签订了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如果马某和王某双方有一方违约,甲不仅要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而且应该替守约方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双方签订了租赁协议。2004年10月1日,王某突然通知马某,说这套房子已经决定卖给孙某,并让他在11月15日之前搬出。马某不同意,随后找到经纪公司甲,要求其同王某就此事进行交涉。随后甲了解到,王某已通过经纪公司乙与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关于王某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王某出售房子,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马某

    B

    如果王某愿意支付违约金,王某就可以要求马某在20004年11月15日前搬出

    C

    如果王某愿意支付违约金,王某仍然不可以要求马某在20004年11月15日前搬出

    D

    王某如果要求马某在2005年1月1日搬出,就无需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
    A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且已占有租赁物,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并且依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陈某作为与李某成立转租合同的相对人,与王某之间无权利义务关系,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D项,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