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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获得批准后需要签订哪些合同?


    正确答案: 由申请人与市公房管理中心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与户籍所在地区民政局签订《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 第2题:

    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 第3题: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可以。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 第4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 第5题:

    哪些困难群众可以申请廉租住房配租?


    正确答案: 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困难群众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⑴已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已领取由总工会发放的《舟山市职工家庭特困证》;
    ⑵家庭成员是实际居住在定海城区的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常住户口5年(含5年)以上;
    ⑶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第6题:

    问答题
    哪些困难群众可以申请廉租住房配租?

    正确答案: 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困难群众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⑴已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已领取由总工会发放的《舟山市职工家庭特困证》;
    ⑵家庭成员是实际居住在定海城区的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常住户口5年(含5年)以上;
    ⑶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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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不可以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正确答案: 可以。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也可以同时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但在只能承租一处住房(含廉租房租金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户型的配租有什么规定?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户型原则:
    ①1人户配租一房型。
    ②2人户及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二房型。
    ③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子女家庭)可配租三房型。
    符合条件申请人的原住房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应按规定退出;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按以上配租户型原则下调一房型配租。申请人可申请下调配租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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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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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对申请人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和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以下要求:
    ①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好表格的内容,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不弄虚作假。
    ②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③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必须作出承诺并本人签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轮候配租?

    正确答案: 首批申请的轮候号码不以提交申请的时间顺序产生,按以下程序公开进行并确定:
    ①市国土房产局公布首批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
    ②截止时间到即停止受理首批申请,市公房管理中心关闭登记系统并统计。
    ③市国土房产局会同监察、公证等部门,对首批申请对象以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并公示。
    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确定以后,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在此以后的轮候号码,按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从首批受理申请的轮候号码的最大号数往下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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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户哪些情形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房?

    正确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主动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②有其它住房的;
    ③出现不符合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间未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房屋,租金补助发放部门取消其租金补助,同时追缴从不符合条件之日起已发放的租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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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对家庭成员有何要求?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夫妻户籍均在本市的必须共同申请,未成年人必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申请。由共同指定的一个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达到计划生育晚婚年龄的,可独立申请。

  • 第14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 第15题: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户哪些情形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房?


    正确答案: 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出现下列情形的,应主动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
    ①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的;
    ②有其它住房的;
    ③出现不符合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情形超过三个月时间未申报退出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房屋,租金补助发放部门取消其租金补助,同时追缴从不符合条件之日起已发放的租金补助金。

  • 第16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 第17题:

    实行公租房()和()并举,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加快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纳入保障范围。

    • A、实物配租;租赁补贴
    • B、实物配租;优抚补助
    • C、实物抵租;优抚补助
    • D、实物抵租;租赁补贴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主要程序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申请和分配程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中心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中心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中心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9题:

    问答题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要符合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应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3年;
    2.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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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哪些对象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可以优先配租?

    正确答案: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实行分类轮候配租制度,孤寡、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等可单列轮候,优先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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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1题:

    问答题
    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如何办理申请登记?

    正确答案: 申请人填写《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并持须提供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居委会受理登记、发轮候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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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承租人原有住房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已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但仍符合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获得批准承租社会保障性租赁房后60日内退出原住房或已领取的拆迁公有住房货币安置补偿金,由市国土房产局依法收回或回购,未按规定退出的,取消申请资格。
    不属于享受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住房,可以不退出,但配租时要下调一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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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问答题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表》。
    ②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结婚证;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子女抚养权证明;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学等原因户籍未在本市的应提供派出所证明。
    ③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④拥有的房产及现居住住房的权属、合同等证明材料。
    ⑤拥有汽车的,应提供汽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
    ⑥投资办企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证明材料。
    ⑦属于残疾、优抚对象、军烈属、低保家庭的,应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应证明材料。
    ⑧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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