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请问哪些医疗费生源保”相关问题
  • 第1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 第2题: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如何支付?


    正确答案: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 第3题: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女职工异常分娩(难产)所需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如何支付?


    正确答案: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

  • 第4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包括()。

    • A、生育津贴
    • B、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 C、不孕症输卵管复通术
    • D、生育医疗费

    正确答案:C

  • 第5题: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哪些医疗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在生育年龄内实施永久性节育的;
    2、因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经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输卵(精)管复通的;
    3、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后再次怀孕做一次人工流产的;
    4、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后怀孕或者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带器怀孕做人工流产手术的。

  • 第6题:

    生育保险除了生育津贴还有生育医疗费是吗?生育医疗费包含了哪些医疗费用呢?


    正确答案: 成都生育保险除了生育津贴还有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包括女参保人员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

  • 第7题:

    哪些情形下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正确答案: (1)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3)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4)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 第8题:

    问答题
    哪些医疗费用是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正确答案: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费用。
    (2)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3)因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4)境外(含港澳台)的生育医疗费用。
    (5)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是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请问哪些医疗费生源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呢?

    正确答案: 参保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超规定范围的诊疗费用及服务设施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包括()。
    A

    生育津贴

    B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

    C

    不孕症输卵管复通术

    D

    生育医疗费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哪些医疗费用不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 1、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3、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4、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广州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不分甲类乙类的。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和“三个目录”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项目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产科行业规范和参保人妊娠的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及其检查次数。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如参保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超规定范围的诊疗费用及服务设施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第14题: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A、医疗机构出具的费用清单
    • B、医疗机构开具的发票
    • C、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
    • D、用人单位的生育报销规定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医疗费用包括以下三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包括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
    (二)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三)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并发症、合并症的费用是指生育产假期间并发症和生育当期合并症、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费用。

  • 第16题:

    哪些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正确答案: 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符合以下范围:
    (1)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3)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列的孕产项目。
    (4)本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 第17题:

    哪些医疗费用是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正确答案: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不符合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费用。
    (2)应当由医疗保险基金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3)因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4)境外(含港澳台)的生育医疗费用。
    (5)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 第18题:

    哪些医疗费用不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 1、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因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2、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3、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医疗费用;
    4、不属于生育保险医疗服务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第19题: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其医疗费不能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正确

  • 第20题:

    问答题
    参保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哪些医疗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正确答案: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在生育年龄内实施永久性节育的;
    2、因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经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输卵(精)管复通的;
    3、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后再次怀孕做一次人工流产的;
    4、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后怀孕或者放置宫内节育器后带器怀孕做人工流产手术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哪些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正确答案: 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符合以下范围:
    (1)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本市执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3)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所列的孕产项目。
    (4)本办法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项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生育保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B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C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D

    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正确答案: A,D
    解析: 选项C://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包括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 第23题:

    问答题
    广州生育保险医疗费零星报销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不分甲类乙类的。根据《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规定。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的、符合诊疗规范和“三个目录”范围的以下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生育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产前检查项目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工生育保险产前检查项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产前检查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产科行业规范和参保人妊娠的实际需要确定检查项目及其检查次数。2、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如参保人或其亲属自主选择的特殊医疗服务或超规定范围的诊疗费用及服务设施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