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

题目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 ①现金9.3万元; ②存料91万元; 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 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 ⑤运输设备65万元; 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 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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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今年张某购买了上市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成了该公司的股东。下列说法不合理的是()①张某取得股票后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身份不能改变②张某所获收益是从股票价格的上升中获得的③张某应该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④张某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 A、①②
    • B、②③
    • C、①④
    • D、③④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方法,堂兄弟姐妹之间的亲等数为()。

    • A、三
    • B、四
    • C、五
    • D、六

    正确答案:B

  • 第3题:

    个人五伦中体现出来的兄弟之间应该是怎么样的()?

    • A、兄弟有信
    • B、兄弟有序
    • C、兄弟又亲
    • D、兄弟有义

    正确答案:B

  • 第4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 A、配偶;子女;父母
    • B、兄弟;配偶;子女
    • C、子女;父母;兄弟
    • D、父母;兄弟;配偶

    正确答案:A

  • 第5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 A、配偶;子女父;母
    • B、兄弟;配偶;子女
    • C、子女;父母;兄弟
    • D、父母;兄弟;配偶

    正确答案:A

  • 第6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如孙氏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


    正确答案:孙甲、孙乙为共同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孙甲、孙乙因共同侵权行为被公安局处罚,县公安局虽然给他们分别以5日拘留的处罚,看似两个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但由于公安局是根据孙氏兄弟共同侵权行为而处罚,是基于同一事实,实则只有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如孙甲、孙乙起诉,应列为共同原告。如孙氏兄弟起诉,应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诉讼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诉讼参加人。县公安局复议改变了派出所的处罚裁决,派出所的处罚裁决即失效,县公安局的复议裁决生效。孙氏兄弟俩不服起诉,应以作出复议决定的县公安局为被告。被侵害人张某由于被孙氏兄弟二人违法侵害,孙氏兄弟俩因此而受罚,张某与县公安局作出的拘留决定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派出所的处罚裁决被县公安局改变而失效,与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没有利害关系,不是本案当事人。

  • 第7题:

    问答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果县公安局复议决定撤销对孙氏兄弟俩的处罚,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应以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俩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孙氏兄弟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也有权上诉。其中法理,参见前面的分析以及《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①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②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④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本案属于该条第4项的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个人五伦中体现出来的兄弟之间应该是怎么样的()?
    A

    兄弟有信

    B

    兄弟有序

    C

    兄弟又亲

    D

    兄弟有义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张某因酒精中毒死亡,留有遗产若干,张某有祖父母、父母、兄弟、子女、孙子女,张某生前未市遗嘱,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有
    A

    张某的祖父母、父母

    B

    张某的子女、孙子女

    C

    张某的父母、子女

    D

    张某的父母、兄弟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土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羌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Q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如果要分配财产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
    A

    配偶、子女、父母

    B

    兄弟、配偶、子女

    C

    子女、父母、兄弟

    D

    父母、兄弟、配偶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 ①现金9.3万元; ②存料91万元; 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 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 ⑤运输设备65万元; 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 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 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公司的财产属于公司所有,在公司清算前,任何股东都不能分割公司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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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下列属于“五伦”关系的一项是()

    • A、夫妇,父子,兄弟,朋友,邻里
    • B、同事,朋友,父子,兄弟,夫妇
    • C、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 D、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师生

    正确答案:C

  • 第14题:

    对于先秦儒家学者所概括出的五种人伦关系,董仲舒最为强调的三种是()

    • A、君臣、父子、兄弟
    • B、君臣、父子、夫妇
    • C、君臣、父子、朋友
    • D、父子、兄弟、夫妇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正确答案: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果县公安局复议决定撤销对孙氏兄弟俩的处罚,张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应以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俩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如孙氏兄弟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不服,也有权上诉。其中法理,参见前面的分析以及《行诉若干解释》第1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①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②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③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④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本案属于该条第4项的情形。

  • 第16题:

    张军和张明系兄弟,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张军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可以按张军撤诉处理
    • B、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C、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 D、法院可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孙乙可否委托其兄孙甲为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孙乙不能委托孙甲为其诉讼代理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孙乙仅16岁,为未成年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而不能由其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孙乙的法定代理人(如其父或母)可以委托孙甲代为诉讼。如果孙甲为孙乙的法定代理人,直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诉讼。

  • 第18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


    正确答案: 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不一样,关于未成年人的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也公开审理。

  • 第19题:

    问答题
    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氏兄弟俩不服。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

    正确答案: 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依照《行诉若干解释》第24条的规定,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1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土其他财产;共计350万元。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羌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产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Q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张军等股东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下列属于“五伦”关系的一项是()
    A

    夫妇,父子,兄弟,朋友,邻里

    B

    同事,朋友,父子,兄弟,夫妇

    C

    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

    D

    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师生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对于先秦儒家学者所概括出的五种人伦关系,董仲舒最为强调的三种是()
    A

    君臣、父子、兄弟

    B

    君臣、父子、夫妇

    C

    君臣、父子、朋友

    D

    父子、兄弟、夫妇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军和张明系兄弟,因继承遗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原告张军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法院可以按张军撤诉处理

    B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

    法院可以中止诉讼

    D

    法院可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张军等兄弟五人为某食品有限公司全体股东,该公司为兄弟五人所共同出资建立。公司股东会由兄弟五人组成,张军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成立并经营若干年时间之后,兄弟五人析产,于是协议减少公司资本。 该公司工商登记上的公司资本为170万元。公司的实际资产则有:①现金9.3万元;②存料9l万元;③制成品盘存86万元④厂房机器设备82万元;⑤运输设备65万元;⑥盈利19.7万元,加上其它财产,共计550万元。 此外,公司还拥有商标专用权,价值70万元。按张军兄弟五人的协议,从上述公司资产中剥离出280万元,由5位股东平均分配,并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万元。但是,该公司经理及监事认为股东此项减资协议违法,因为这样做实际上是已将公司的资产分配殆尽。 但是,张军兄弟五人认为,上述行为是经公司全体股东协议同决的,也就是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公司必须执行。并且,将280万元资分配给股东之后,公司仍有近70万元,超过了公司资本的法定最低限额,因此该项减资行为,符合《公司法》规定减资的条件,是合法有效的。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意见有无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公司的经理和监事的不同意见有公司法的依据,因为股东会无权改变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无权将公司的财产分配给股东,否则就会造成公司注册资的减少。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