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申请,不经过开庭就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如果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异议,该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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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A.督促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B.债权、债务明确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

    C.督促程序是适用债权、债务存在无异议而纯属执行的案件

    D.督促程序中,如债务人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促督程序

    E.监督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参考答案:B, C, D

  • 第2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B: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房产的案件
    C:支付令的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D: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对督促程序的理解。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支付令的送达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支付令异议的提出,要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异议无效。所以只有A选项正确。

  • 第3题:

    债权人可以按照督促程序,请求法院发出支付 令,命令债义人偿还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债务。对 此,下列说法合法或合理的有:( )
    A.督促程序是一种简易程序,有原告和被告
    B.督促程序无须法庭辩论
    C.若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合法异议的,则督促程 序终结
    D.若债务人没有提出支付令异议或异议被驳回 的,则支付令具执行力


    答案:B,C,D
    解析:

  • 第4题:

    什么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督促债务人于一定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的特殊诉讼程序。
    督促程序与通常审判程序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适用范围的特定性,它只适用于请求债务人给付到期且数额确定的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且适用这一程序的法院只限于基层法院;
    (2)程序的简便性,法院以督促程序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不需要传唤询问被申请人,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辩论,也不需要调解和裁判;只要进行书面审查,即以支付令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3)支付令的期限性,
    一是法院对债权提出的支付令申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次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生支付令;二是债务人应在收到支付令之次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无效。
    (4)支付令的强制性,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5题:

    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 第6题:

    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

    • A、督促程序
    • B、公示催告程序
    • C、挂失程序
    • D、还债程序

    正确答案:B

  • 第7题:

    督促程序是一种实现债权的()

    • A、诉讼程序
    • B、特别程序
    • C、非诉程序
    • D、普通程序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督促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
    • B、督促程序法院不开庭审理并且独任制审判
    • C、督促程序中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再审程序纠错
    • D、督促程序具有独立性

    正确答案:B,D

  • 第9题:

    名词解释题
    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一定的法律文书,督促义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特别程序。是一种迅速简易的督促还债程序。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督促程序与一般的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正确的是()。
    A

    督促程序是一般的诉讼程序的前置

    B

    督促程序是一般的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

    C

    督促程序可以转化为一般的诉讼程序

    D

    督促程序与一般的诉讼程序之间无特别的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在什么情况下应结束督促程序?

    正确答案: (1)债权人于支付令发出以前撤回申请的;
    (2)债权人自支付令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权人清偿了债务的;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次日起十五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有效的支付令异议的;
    (4)债务人自支付令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既不履行债务又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因无效而被人民法院驳回的,支付令即发生效力,督促程序至此结束。终结督促程序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关于督促程序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督促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

    B

    督促程序法院不开庭审理并且独任制审判

    C

    督促程序中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再审程序纠错

    D

    督促程序具有独立性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查督促程序的特点,督促程序中不可以调解也不可以通过再审纠错,故AC错误。

  • 第13题:

    下列程序中可以适用辩论原则的是?()

    A.公示催告程序

    B.审判监督程序

    C.督促程序

    D.选民资格案件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B: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房产的案件
    C:支付令的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D: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答案:A
    解析:
    由于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B项,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C项,支付令的送达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D项,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15题: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答案:对
    解析: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 第16题:

    简述督促程序中债务人异议的效力。


    正确答案: ①对人民法院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终止督促程序的裁定;
    ②对支付令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导致其失效;
    ③对债权人来说,因被申请人的异议,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按照通常诉讼程序提起诉讼。

  • 第17题:

    支付令督促程序有()优点。

    • A、非诉程序
    • B、程序简单
    • C、费用低廉
    • D、以上都正确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下列关于督促程序说法正确的是()。

    • A、督促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 B、债权、债务明确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发出支付令
    • C、督促程序是适用债权、债务存在无异议而纯属执行的案件
    • D、督促程序中,如债务人有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促督程序
    • E、监督程序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一定实物

    正确答案:B,C,D

  • 第19题:

    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

    • A、督促程序
    • B、公示催告程序
    • C、离婚案件
    • 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督促程序与一般的诉讼程序之间的关系,正确的是()。

    • A、督促程序是一般的诉讼程序的前置
    • B、督促程序是一般的诉讼程序的组成部分
    • C、督促程序可以转化为一般的诉讼程序
    • D、督促程序与一般的诉讼程序之间无特别的关系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单选题
    督促程序是一种实现债权的()
    A

    诉讼程序

    B

    特别程序

    C

    非诉程序

    D

    普通程序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什么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正确答案: 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督促债务人于一定期限内履行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义务的特殊诉讼程序。
    督促程序与通常审判程序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1)适用范围的特定性,它只适用于请求债务人给付到期且数额确定的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且适用这一程序的法院只限于基层法院;
    (2)程序的简便性,法院以督促程序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不需要传唤询问被申请人,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辩论,也不需要调解和裁判;只要进行书面审查,即以支付令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3)支付令的期限性,
    一是法院对债权提出的支付令申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次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生支付令;二是债务人应在收到支付令之次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无效。
    (4)支付令的强制性,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督促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督促程序是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

    B

    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房产的案件

    C

    支付令的送达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D

    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由于人民法院适用督促程序是直接以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债务人及时偿还债务,并不经过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纠纷,所以,它属于一种非讼的特别程序。B项,督促程序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C项,支付令的送达应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D项,支付令异议的提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24题:

    多选题
    支付令督促程序有()优点。
    A

    非诉程序

    B

    程序简单

    C

    费用低廉

    D

    以上都正确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