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B、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C、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D、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E、许多国家采折衷主义,即兼采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题目

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 B、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 C、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 D、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 E、许多国家采折衷主义,即兼采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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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属地破产主义认为一国所作的破产宣告具有域外效力,将破产人国内外所有的财产,均划归破产人的财产。表现在立法上,多规定有条件地承认外国关于公司破产的宣告。()


    参考答案:错误

  • 第2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的适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属地主义

    B.普及主义

    C.有限制的属地主义

    D.有限制的普及主义


    正确答案:D
    《破产法》规定:"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由此可见, 《破产法》即承认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又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条件,因此属于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应选D.    

  • 第3题:

    根据破产法理论,下列关于破产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破产是一种偿债程序
    B.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
    C.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
    D.破产宣告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依人民法院职权主动作出
    E.破产申请只能由债权人提出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特征。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所以选项A正确。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而不是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由此可知,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主动作出破产宣告;所以选项D正确。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所以选项E错误。

  • 第4题:

    单一破产制是指()

    • A、每一项破产只对一个当事人发生效力
    • B、每一项破产宣告只对同处于一个国家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 C、一项破产只要在一国被宣告,即可将债务人的分散于各国的财产集中于统一的破产财团
    • D、只要采单一破产制,这种破产宣告的效力便得为其他国家都予承认

    正确答案:C

  • 第5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学说。


    正确答案: ①普及破产主义:又称单一破产制,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无须再在别国宣告破产,具有把破产人在不同国家的财产统统归入破产财团并置于破产管理人占有之下的效力,破产管理人依该国法律在破产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制度。
    ②地域破产主义:又称复合破产制,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
    ③折衷主义:即兼具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 第6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
    (二)效力:
    1、对债务人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第二、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第三、有关人员的留守义务;
    2、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一是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二是该财产作为一个集合体,受到破产法的保护。3、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是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均处于冻结状态,债权人因该宣告而获得行权之许可;二是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三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 第7题:

    问答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主要有什么不同的主张?

    正确答案: (1)破产的域外效力,指在异国宣告的破产是否对位于它国的财产或居住于它国的人具有约束力的问题。
    (2)对于破产的域外效力,有三种不同的主张和规定:①普及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以下几种:当然含有普及性质说,总括的继承债务人的财产说,破产财团当然形成法人说,法律上的互相义务说,代理关系说。②属地破产主义。其理论基础有:安全秩序说,意思解释说,强制性说。③折衷主义。它实际上是当代的一种趋势,即力求把普及主义和属地主义结合起来,充分扩大自己的优势,减少各自的不利之处。为保护本国债权人的利益,许多国家采取了双重做法:一方面,尽可能地将本国的破产宣告效力扩及国外;另一方面又不大倾向于承认外国破产宣告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涉外破产案件的破产宣告效力的不同理论和实践。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B

    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C

    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主义

    D

    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主义

    E

    许多国家采折衷主义,即兼采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概念和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一)概念:指法院认定债务人已具备破产事由,并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行为。
    (二)效力:
    1、对债务人及其行为的效力:第一、债务人成为破产人;第二、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第三、有关人员的留守义务;
    2、对债务人财产的效力:一是债务人的财产成为破产财产;二是该财产作为一个集合体,受到破产法的保护。3、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是破产宣告前,所有债权均处于冻结状态,债权人因该宣告而获得行权之许可;二是对破产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可由担保物获得优先清偿;三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依破产分配方案获得清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在破产制度上,对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产生的理论和实践有()
    A

    普及破产主义

    B

    地域破产主义

    C

    折中主义

    D

    国籍破产主义

    E

    身份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关于破产债权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必须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债权不能列为破产债权

    B

    必须是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而担保债权人放弃了优先受偿权的,其债权也不可以构成破产债权

    C

    必须是债权人按照破产债权申报程序申报的债权

    D

    必须是债权申报后,经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

    E

    必须是依破产清偿程序清偿的债权


    正确答案: E,C
    解析:

  • 第13题:

    A企业被债权人甲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A企业于破产申请后偿付作为债权人之一的乙企业的全部债务,关于该清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参考答案:B

  • 第14题:

    关于法的效力下面描述不正确的是( )。

    A.关于人的效力

    B.关于物的效力

    C.关于地域的效力

    D.关于时间的效力


    正确答案:B

  • 第15题:

    (该题考查的知识点2018年教材已经删除)5.根据破产法理论,下列关于破产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破产是一种偿债程序
    B.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
    C.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
    D.破产宣告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依人民法院职权主动做出
    E.破产申请只能由债权人提出

    答案:A,C,D
    解析: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所以选项A正确。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而不是法律行为。所以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由此可知,人民法院可依职权主动作出破产宣告。所以选项D正确。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依法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所以选项E错误。

  • 第16题:

    在破产制度上,对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产生的理论和实践有()

    • A、普及破产主义
    • B、地域破产主义
    • C、折中主义
    • D、国籍破产主义
    • E、身份破产主义

    正确答案:A,B,C

  • 第17题:

    下列有关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
    • B、债务人成为破产人
    • C、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
    • D、企业丧失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有关破产宣告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破产宣告的适用对象是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 B、破产宣告的权力机关是法院
    • C、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的终点
    • D、破产宣告意味着破产程序转变为纯以清算分配为目的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多选题
    根据破产法理论,下列关于破产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2015年)
    A

    破产是一种偿债程序

    B

    破产是一种法律行为

    C

    破产是一种事实状态

    D

    破产宣告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依人民法院职权主动做出

    E

    破产申请只能由债权人提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破产清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公司经营期满而宣告破产清算

    B

    因某些原因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而被迫宣告破产清算

    C

    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并由法院组织对公司进行的清算

    D

    通过破产清算退出的,有利于股东收回全部投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学说。

    正确答案: ①普及破产主义:又称单一破产制,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无须再在别国宣告破产,具有把破产人在不同国家的财产统统归入破产财团并置于破产管理人占有之下的效力,破产管理人依该国法律在破产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制度。
    ②地域破产主义:又称复合破产制,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
    ③折衷主义:即兼具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有关破产宣告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破产宣告的适用对象是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

    B

    破产宣告的权力机关是法院

    C

    破产宣告是破产程序的终点

    D

    破产宣告意味着破产程序转变为纯以清算分配为目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下列有关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债务人财产成为破产财产

    B

    债务人成为破产人

    C

    债务人丧失对财产和事务的管理权

    D

    企业丧失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