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A、现实交付B、拟制交付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题目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 A、现实交付
  • B、拟制交付
  • 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 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相似考题

1.某服饰经营公司与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规定:服装厂向服饰经营公司出售高档男、女西服各200套,其中男式西服每套1000元,女式西服每套800元,共计价款36万元。款式以服饰公司在服装厂车间看到的成衣样式为准,面料为纯毛料。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服饰经营公司应向服装厂交付定金10万元,余款于提货时付清。还规定如任何一方迟延,每迟延一天按货款的1%支付违约金。服装厂在服饰经营公司的要求下请A市某贸易公司作为保证人。服装厂为组织生产与某纺织厂订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由纺织厂为其加工一批纯毛料,原料由服装厂提供。纺织厂交货时应将有关检验单、合格证明提交服装厂。纺织厂应支付加工费5万元,于合同订立时支付定金5000元。合同订立后,纺织厂为降低成本在已有的纯毛原料中渗入了混纺成分,于合同约定期限到来时交货,并称由于时间紧迫检验证明还未拿到。服装厂急于拿回布料,又考虑到纺织厂多年的良好信誉,认为不会有问题,未仔细检验就接收货物,有关证明以后再取。服装厂用这批布料进行生产,但交货时已超过约定履行期10天。服饰公司在提货时发现质量问题,但拒绝接收。双方经过交涉同意30天后按质交货。服装厂另行购入合格布料进行生产,30天后按质按期向服饰公司履行。(1)纺织厂在生产过程中掺假并向服装厂交付的行为是何性质?由此服装厂可向纺织厂提出哪些要求?(2)服装厂能否以“服装厂不能按期履约是由于纺织厂未按规定履约造成,因此纺织厂应承担责任,并且此事件对服装厂来说属不可抗力,因此应予免责”为由向服饰公司提出抗辩?为什么?(3)假设服饰公司在与服装厂订约前已和港方某公司签订一相同标的和履行期限的合同,约定每迟一天向港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服饰公司与服装厂订约时,明确告知服装厂该情况,并要求其必须按期按质履行。现因服装厂的违约行为,服饰公司向其提出哪些要求最有利,为什么?服装厂最多向服饰公司支付多少万元?(4)假设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合同一周后,均发现对方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双方是否均可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

更多“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相关问题
  • 第1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总价为20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约定由B公司先行支付20万元的定金。当事人对该定金数额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定金数额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总价为30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约定由B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的定金。当事人对该定金数额的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定金数额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3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甲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日期,那么(  )。

    A.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B.货物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C.货物交付的期限应依合同的性质来确定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4题:

    甲纺织厂向乙棉花厂发出要约,称“购买一级皮棉1吨,价格5000元,由甲纺织厂上门取货。”乙棉花厂收到该要约后,回函“同意,但由乙棉花厂负责送货上门,甲纺织厂不必上门取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新要约
    C.承诺
    D.拒绝要约

    答案:B
    解析: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故本题中乙公司的回函属于新要约。

  • 第5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正确答案: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 第6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春茶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乙公司所在地交货,但是双方对合同中茶叶交付的时间约定不明,仅规定甲公司应于2004年交付1000公斤的茶叶。则( )。

    • A、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权人乙公司确定
    • B、茶叶交付的期限由债务人甲公司确定
    • C、茶叶交付的期限应依茶叶的性质来确定
    • D、由于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条款,该合同之债视为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纺织厂向乙棉花厂发出要约,称“购买甲级皮棉1吨,价格5000元,由甲纺织厂上门取货。”乙棉花厂收到该要约后,回函“同意,但我方公司负责送货上门,甲纺织厂不必上门取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 B、新要约
    • C、承诺
    • D、拒绝要约

    正确答案:B

  • 第8题:

    问答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正确答案: 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伏牛公司违反了与兴都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未支付货款时取得了所有权,因为仓单作为一种权利凭证,一经背书取得,即推定持有人为权利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一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A

    现实交付

    B

    拟制交付

    C

    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D

    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的问题。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兴都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11题:

    单选题
    市纺织厂与市供电局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约定:供电局长期为纺织厂供电,并详细地规定了电力、电量、用电时间等条款。7月10日到14日,该市连降暴雨,造成纺织厂等多处地方停水停电。7月15日,纺织厂向供电局反映情况,要求立刻恢复供电。但供电局到7月底还没有恢复纺织厂酌供电。纺织厂由于停产,直接、间接损失巨大。下列表述正确的选项。()
    A

    由于断电系自然灾害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B

    由于断电系不可抗力所致,供电局对纺织厂不负任何责任

    C

    供电局应当对其未及时抢修而给纺织厂造成的损失负损害赔偿责任

    D

    纺织厂的损失应当由供电局承担小部分,纺织厂自己承担大部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正确答案: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本题19分)

    案情:2000 年7 月15 日,原告四惠贸易公司与被告隆兴百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被告向原告提供纯毛毛线15 吨,每吨5000 元,货到付款,如有违约应给付对方四万元违约金。合同还约定,为节省被告费用,由对被告供货的第zA(暖心毛纺织厂)直接将货于2000 年12 月底以前送到原告处。该合同签订后,被告又与暖心毛纺织厂签订了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将15 吨纯毛毛线于2000 年12 月底前送至原告处,货到并经验收后;由被告向毛纺织厂按每吨4800 元支付货款。毛纺织厂在合同订立之后,因原材料价格上涨,严重影响其生产,至2000 年12 月底仍不能向原告供货。原告遂予2001 年4 月以被告百货公司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百货公司所签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百货公司没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决被告百货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商贸公司给付违约金4 万元。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理由是原合同约定由毛纺织厂向原告独立承担供货义务,被告不应当承担此责任。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尽管原告与毛纺织厂没订立合同,但根据原告与被告、被告与毛纺织厂之间订立的合同,毛纺织厂负有交货义务,毛纺织厂没有履行该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被告百货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也应对原告承担违约责任,但毛纺织厂与百货公司过错程度有区别。

    问题:

    1.如果在上诉期间,一审法院发现合同由于贸易公司没盖章其实是无效合同,应如何处理?

    2.如果百货公司上诉后,在上诉期间就撤回上诉,则贸易公司可否要求其履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3.如果在二审中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和解,欲结束此案,应如何处理?

    4.如果贸易公司在二审答辩状中要求二审法院补充判决百货公司赔偿违约给其造成的间接损失3 万元,则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5.如果二审法院直接追加毛纺织厂为本案共同被告,判决撤销原审判决,由毛纺织厂赔偿商 贸公司经济损失4 万元,由百货公司赔偿商贸公司经济损失1 五五,请问三审法院的做法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
    1.发生上述情况时,一审人民法院应先看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是否上诉。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向二审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则一审人民法院应作出一审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书面意见,连案卷一同送交二审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不上诉,则根据《民诉法》第177 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因此一审人民法院应等待判决生效后,由院长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199 条的规定,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终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时撤诉上诉人即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会导致一审判决和裁定自动生效。
    3.贸易公司与百货公司达成协议后,可以采取两种做法:一是双方可要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二是贸易公司可以二审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36 条规定,对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求变更或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5.二审法院直接判决二审追加的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不妥当,因为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两审终审,二审判决具有终审效力,当事人不得就此提起上诉,判决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如果二审法院直接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这种判决事实上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这种做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当二审法院发现有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虽然可以追加其参加诉讼,但必须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审。

  • 第14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签订1份棉花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 收到该款后将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 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请问:兴都公 司与纺织厂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 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
    A.现实交付
    B.拟制交付
    C.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收到仓单时转移
    D.棉花所有权自纺织厂提到货物时转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交付 方式及交付时间问题。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 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 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題 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 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 棉花所有权自兴都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 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故本题答案为BC。

  • 第15题:

    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由乙纺织厂向甲公司供应普通衬衫1万件,货款10万元,并贴上由甲公司提供的某名牌衬衫厂的商标。甲公司为此开具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乙纺织厂,乙纺织厂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个体户张某用以支付购买棉花等原料的货款。张某收到汇票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工程队,以支付工程队为其建造种养场的工程款。工程队再次背书将汇票转让给建筑材料供应商,该供应商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付款人以该汇票被变造为由加以拒绝,并作成拒绝证书。供应商为此准备行使追索权。
    要求: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会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
    (3)供应商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权?如果供应商向工程队行使追索权,其可追索的费用包括哪些?


    答案:
    解析:
    1.该买卖合同无效。(0.5分)根据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名牌衬衫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广大消费者利益),违反《合同法》的规定而无效。(1.5分)
    2.该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影响由此而产生的票据关系。(0.5分)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与乙纺织厂的票据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便与决定其产生的票据基础关系(合同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不产生影响。(1.5分)
    3.供应商可以向所有签章在前的前手,包括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乙纺织厂、张某、工程队追索。(1分)如其向工程队追索,则追索的费用包括:被拒绝承兑的汇票金额10万元;汇票金额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取得拒绝证书的费用、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1分)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双方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笔定金。在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定金数额是()。

    • A、220万元
    • B、230万元
    • C、210万元
    • D、160万元

    正确答案:D

  • 第17题:

    某服装厂与某纺织厂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供给纯毛衣料100万米,按纺织厂提供的样品交货,纺织厂交货经服装厂验收后,服装厂即将衣料加工成衣服销售。后购买衣服的消费者反映衣料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检验,纺织厂提供的样品是含有8%涤纶的衣料,纺织厂亦是按该样品向服装厂交货的。本案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重大误解
    • B、民事欺诈
    • C、违约行为
    • D、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开发商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拍卖取得一块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了乙开发商。为了开发楼盘,乙开发商从丙银行贷款,合同约定:从2010年到2015年共向丙银行贷款额度为5亿元,并用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最高额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为了开发该批楼盘,乙开发商与丁城建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丁城建公司为了承建该批楼盘,请戊公司进行设计,并签订了设计合同。丁城建公司租赁了戊公司的大型吊车10台(每台价值50万元)。为了担保,丁城建公司的租金支付,分别由庚、辛进行保证担保。在楼盘开发过程中,乙开发商为了资金回笼,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辰、巳签订商品是预售合同。乙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因房价上涨,又将该两套房屋分别与午、未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午办理了预告登记。因乙开发商不能向银行还款和不能向丁城建公司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 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 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拟制交付。所谓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交给受让人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本题中,兴都公司将货物仓单背书转让给纺织厂,以代替货物的现实交付,符合拟制交付的特征,故为拟制交付。棉花所有权自伏牛公司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盖章并转移给纺织厂时转移。
    2.兴都公司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本题中,根据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表明纺织厂负有先行交付50%货款的义务,因纺织厂未履行该义务,兴都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3.伏牛公司违反了与兴都公司间的委托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所有权。因为仓单是物权凭证经背书转让后,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 第19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房屋和房款,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依约交付了房屋和房款,但一直没有办理登手续。根据《物权法》,本案()

    • A、房屋已经交付,所有权已经转移
    • B、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已经转移
    • C、买卖合同未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
    • D、买卖合同生效,所有权没有转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

    正确答案: 法院不能支持纺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00年3月15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于2000年4月15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服装厂先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5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2000年4月15日,服装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2000年4月25日,因纺织厂没有履行合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5月10日前履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2000年5月2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2000年8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

    正确答案: 伏牛公司违反了与兴都公司之间的委托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双方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一笔定金。在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定金数额是()。
    A

    220万元

    B

    230万元

    C

    210万元

    D

    160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