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籍公民甲得知美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前往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第1题:
甲与乙系夫妻关系,四年前乙下落不明。甲提起离婚之诉。对于该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当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死亡
B.法院应不予受理,并告知甲应先依照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法院应当受理,但在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并依照特别程序认定乙为失踪人后,再对离婚之诉作出判决
D.法院应当受理,并向乙公告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郑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郑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传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郑某已在美国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已受理了案件,所以,中国法院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6题:
中国公民郑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7题:
甲男、乙女于1999年在广州认识,后因工作关系二人于2002年一起调至北京,并于次年4月在北京登记结婚。2004年,甲男赴美国学习,留下乙女一人在深圳居住,2006年乙女去探亲,后二人在美国纽约州定居。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2008年,乙女向美国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该法院不予受理,乙女遂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案应由哪地法院管辖?()
第8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第9题:
某离婚判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对
错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第15题:
第16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对下列哪些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
第17题:
中国公民吴某(男)与中国公民王某(女)1996年在中国结婚。1998年吴某到美国留学。2000年10月,吴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受理了案件,并向王某送达了传票。2001年2月,王某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然吴某已在美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美国法院己受理了案件,但是中国法院仍能受理王某的起诉。
第18题:
中国公民甲得知A国法院正在审理其配偶中国公民乙提起的离婚诉讼,便在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对乙也提起离婚之诉。依我国司法实践,法院对于甲的起诉应如何处理?()
第19题: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第20题:
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
第21题: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问题应当适用中国法,但有关财产分割问题,应当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中国法院有管辖权。关于离婚的条件及财产分割问题,都应适用中国法
由于加拿大法院先行受理,因此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如果中国法院先行受理,可以行使管辖权,但有关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问题,只能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第22题:
对
错
第23题:
我国法院会受理此案
我国法院会以“一事不两诉”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与美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告知甲在美国法院应诉
第24题:
受理此案
与德国法院协调管辖权的冲突
以“一事不两讼”原则为依据不予受理
告知甲在德国法院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