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优先收回。
第1题: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2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在车辆经营权期限内,不得擅自暂停或者终止经营。
第3题: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第4题: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等作为()的依据。
第5题:
在本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当取得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6题:
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因故不能继续经营的,授予车辆经营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优先收回。
第7题:
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行为记录等作为()的依据。
第8题: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其车辆更新时,经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授予出租汽车经营权,经营期限为8年。对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第9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后一百八十日后,非因不可抗力逾明未投人运营的,由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第10题: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中包括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数量、期限等,并没有使用方式。
第11题:
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题:
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可以超过规定的期限。
第13题:
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到期后,出租汽车经营者拟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在车辆经营权有效期届满()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第14题: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客运车辆转籍、过户申请后,应当收回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出具客运车辆转籍、过户证明,并将车辆变动情况登记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档案中。
第15题: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50天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5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第16题: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中应当包括履约担保。
第17题:
根据《重庆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经营主体,确不能继续经营的,由经营权许可机关依法收回经营权。
第18题:
出租汽车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日不投入符合要求的车辆或者运营后连续180日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相应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第19题:
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20题:
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由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申请人与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签定经营权使用合同。
第21题:
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的,由原审批机关有偿收回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
第22题:
客运出租汽车的企业、个人经营者,取得客运租汽车经营权后,应当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第23题: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中应当包括的有()
第24题: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期满后,经营权由()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