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B、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

题目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 B、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 C、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 D、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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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答案:A,C
    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的规定,乙公司由于丙公司不履行债务,而不能对甲公司履行债务,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所以A选项正确。甲公司可以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丙公司对乙公司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2题:

    共用题干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项?()
    A: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B: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C: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D: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答案:A,C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出售其办公大楼的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且买受人丙知道了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因此符合《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行使撤销权,从而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问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74~75条的规定,A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故B项错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生效后,被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保全的财产无优先受偿权,故D项错误。撤销权的效果在于财产的回归,债权人并不直接获得财产,因而C项正确。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代位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故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没有法律根据;选项C陈述不准确,实际上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它的设置主要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选项D的错误在于孙某必须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权利而不得直接向田某主张。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10万元建材买卖合同后,乙交付建材,甲公司未付建材款。甲公司将该建材用于丙公司办公楼装修,丙公司需向甲公司支付15万元装修款,其中5万元已经支付完毕。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本公司同意以欠甲公司的10万元装修款担保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万元建材款。”乙公司对此并无异议。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均届期未偿,且甲公司怠于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应收账款质权
    B: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可以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
    D:乙公司可以要求并存债务承担人丙公司清偿债务

    答案:B,C
    解析:
    【考点】应收账款质押;保证及债务承担的认定【详解】对于丙公司给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做不同的理解。在A选项中,《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乙、丙公司并未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登记,所以,A选项错误。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丙公司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B选项正确。在C选项中,乙公司对甲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对丙公司拥有到期债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该债权非专属于甲公司,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C选项正确。在D选项中,丙公司出具《担保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债务承担,丙非债务人,乙公司不能直接要求丙清偿债务,故D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C。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答案:B,C
    解析:
    【考点】合同相对性;违约责任;情势变更【详解】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并不影响房屋的归属,甲公司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其将1套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所以,A选项错误。但是,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丙,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违反其与乙包销合同的约定,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丙不具备购房资格,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所以C项正确。非因违约行为导致解除合同时,双方只需返还已交付的标的及孳息,所以甲公司需将20万元本金及利息返还给丙,所以,D选项错误。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闾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
    讲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但是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人是债务人,不是次债务人。所以D错,符合题意。

  •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即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是原告,次债务人(丙公司)是被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甲公司对丙公司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 第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甲公司不再承担付款责任,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下列关于乙公司债权主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债权人乙公司已经同意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承担约定,甲公司已经退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承担债务,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债务。

  • 第8题:

    甲委托乙代理其出售某处房产。乙与丙串通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将该房产卖给丙,乙收取丙回扣3万元。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甲遭受的损失应由( )承担。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乙公司连带
    D、乙公司、丙公司连带

    答案:D
    解析: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5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至12月20日,乙公司还未履行交货义务,甲公司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甲公司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丙公司在什么条件下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 丙公司在法院依法判决乙公司承担责任,并在强制执行完乙公司的财产后才应当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法律规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当事人的争议经仲裁或诉讼后,强制执行仍未能履行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 第1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6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600万元为限
    • C、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B

    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C

    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D

    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D,B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出售其办公大楼的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且买受人丙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行使撤销权,从而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在乙公司催款后不久,甲公司将其仅有的固定资产该公司的办公大楼以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的价格卖给丙公司,得价款1100万元。丙公司在协商该买卖合同过程中也知道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乙公司得知甲卖楼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100万元后已确无偿还能力。为此,乙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就该办公大楼的买卖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

    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B

    甲、丙公司间的买卖合同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事由,乙公司并非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撤销合同

    C

    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D

    不论丙公司是否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属明显不合理,乙公司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涉及到对合同保全制度中撤销权的构成要件的理解。依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出售其办公大楼的价格是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低于市场价格800万元),且买受人丙知道了甲公司负债累累,其所支付价款远不能清偿债务。因此符合《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行使撤销权,从而撤销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丙公司不知道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是明显不合理而接受转让的,债权人乙公司不应当行使撤销权。

  • 第1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最终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考点:代位权
    讲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 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但是诉讼费用的最终承担人是债务人,不 是次债务人。所以D错,符合题意。

  • 第1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只有D项应选。

  • 第15题:

    甲、乙两公司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5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却将该设备以120万元卖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承揽合同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协议系附条件的买卖合同

    C.乙、丙两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D.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错误。《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甲、乙两公司的约定却是将设备出售给甲公司,因此不属于承揽合同。选项 B 错误。《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甲、乙两公司的约定为乙公司完成研发生产后再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因此不属于附条件的买卖合同。选项 C 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乙、丙两公司的约定不存在上述无效事由。8选项 D 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设备卖给他人,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第1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先向甲公司交付设备,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担保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设备价款。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与乙公司自行变更了买卖合同中的价款条款,将设备价款减至95万元,并将甲公司支付价款的履行期延长了6个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应按照变更后的买卖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应按照原买卖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应按照变更后的买卖合同的价款,原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D
    解析:
    依据《担保法》第24条、《担保法解释》第30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变动了主合同的价款,减轻了甲公司的债务,丙公司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与乙公司未经丙公司同意,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保证期间应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所以D选项正确。

  • 第17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车床一台,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的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丙公司未清偿50万元欠款,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义务转移。甲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付款义务转移给了丙公司,且经过了债权人乙公司的同意,故新债务人(丙公司)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丙公司)请求履行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因此,乙公司应当向新债务人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 第1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 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与甲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于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乙公司拟行使撤销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公司偿还乙公司20 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 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
    解析:
    (1)选项AB:因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 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 选项D:撒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第1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请求履行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 第20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货款2000万元,乙公司多次催要无果,甲公司反而将其仅有的资产办公大楼(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知情的丙公司;乙公司得知后,再次催要,甲公司偿还1000万元后无法继续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代位行使甲公司对丙公司的权利
    • B、乙公司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合同
    • C、乙公司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应当将丙公司列为被告
    • D、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乙公司的撤销请求,乙公司可以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C,D

  • 第22题:

    甲委托乙代理其出售某处房产。乙与丙串通以低于市场价格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将该房产卖给丙,乙收取丙回扣3万元。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甲遭受的损失应由( )承担。

    • A、甲公司
    • B、乙公司
    • C、甲、乙公司连带
    • D、乙、丙公司连带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是儿童食品生产公司,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为自己寻找买主,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销售甲公司的产品。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将产品交付给丙公司后,丙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价款,乙公司无法按照与甲公司的委托合同向甲公司履行债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

    B

    甲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丙公司无权以对乙公司的抗辩对抗甲公司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BC三项,《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中,受托人乙公司因为第三人丙公司的原因不能履行对委托人甲公司的义务,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披露丙公司,甲因此有权行使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赔偿请求权。
    D项,《合同法》第403条第3款规定,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

  • 第24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

    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

    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

    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