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中立性(第三方地位):可以使司法鉴定机构排除各种行政、人为等因素的干扰,用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去开展鉴定工作,尽可能地保证其鉴定意见的准确性、科学性、客观性,使鉴定意见有较大的公信力。
司法鉴定机构是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鉴定的组织;其性质有:准司法性(性质定位)、公益性、中立性、事业性
更多“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地位?其意义如何?”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诉讼地位与和权利义务之间的联系?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时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司法鉴定人权利的基本内容:
    1、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2、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3、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4、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5、获得合法报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第2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


    参考答案:

    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
    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


  • 第3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与相邻学科间的关系?


    参考答案:

    一、司法鉴定与侦查学
    侦查学:主要研究在刑事案件发生后,如何依法运用各类公开和秘密的专门调查方法查明案情、收集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行为人的刑事立法行为。
    两者联系完全是由鉴定客体在案件侦查中的重要地位所决定的,两者都需要进行研究,但角度不同,侦查学主要研究在案件查明过程中如何利用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的产生首先出现于刑事领域;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只是司法鉴定研究对象中的一部分。司法鉴定还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相关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工作。
    二、司法鉴定与部门法学的关系
    实体法:司法鉴定与实体法的联系主要反映在涉及解决各类实体法内容的诉讼活动中。
    程序法学:司法鉴定必须以程序法学作为其行为规范,,而程序法学又需依赖司法鉴定地研究结果而不断丰富其证据内涵。
    三、司法鉴定与自然科学
    司法鉴定系医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人类学、昆虫学、等自然科学与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性学科。相互推动进步。
    客观上,当代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是司法鉴定方法依赖以发展与成熟的根本动力。


  • 第4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概念?


    正确答案: 广义的司法鉴定是为诉讼、仲裁、调解、和解等多种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科学实证活动(即所进行的各种技术鉴定);
    狭义的司法鉴定(《决定》中所规定的)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比较:
    共同点:二者均包含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具体任务、基本手段、服务领域这些基本要素。
    不同点:二者在司法鉴定服务的领域方面有宽窄之分,狭义的司法鉴定概念所服务的领域仅限于诉讼活动(诉讼活动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相关活动)。

  • 第5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


    正确答案: (1)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指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系指其在庭审过程中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资格或能力。司法鉴定意见具有特定的证据资格,是我国法定的证据之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二、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合法性的反映
    三、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司法鉴定意见具备证据能力的条件:1、司法鉴定的必要性;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合法性;3、鉴定过程的正当性;4、司法鉴定文书的形式法定性】
    (2)证明力(证据力):证据对需要证明的事实所具有的证明效力。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指具备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对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所具有的证明效果。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双重特性(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反映的是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 第6题:

    如何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正确答案: (1)面向21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2)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
    (3)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

  • 第7题:

    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的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正确答案: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
    (2)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学校与其他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正确答案: 性质: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与企业组织的区别。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目的不同与企业。设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而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追求最大化的剩余产品价值,是其发展的动力。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经费不同于企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经费是多渠道的,其中主要部分来源于国家的拨款。这种资金的使用,是无需偿还的。尽管企业也可以通过贷款等筹集到资金,但都是有偿使用的。
    (3)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调节手段也不同于企业。由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于公益性机构,因此,在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办学的同时,必须对其权能作出必要的限制。而企业则不然,企业对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得财产及人员,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特点。
    (1)不以营利为目的
    (2)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法律地位: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构成的社会关系。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依据其特征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原则,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基本原则。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构其活动时,根据条件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具有两种主体资格。一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的关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既包括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问题,也可以包括它在行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正确理解与运用司法鉴定意见书?

    正确答案: 1.概念: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定,而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2.审查必要性:司法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一般情况下是科学的,可信的。对此,不提苛刻要求,不轻易怀疑鉴定结果,但鉴定结论仍需审查,查证属实的鉴定结论方可作为定案依据。
    3.审查要点:形式审查、内容审查并重;程序审查、实体审查并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与证明力?

    正确答案: (1)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指证据材料在法庭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系指其在庭审过程中被允许作为证据加以调查并得以采纳的资格或能力。司法鉴定意见具有特定的证据资格,是我国法定的证据之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二、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是合法性的反映
    三、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
    【司法鉴定意见具备证据能力的条件:1、司法鉴定的必要性;2、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合法性;3、鉴定过程的正当性;4、司法鉴定文书的形式法定性】
    (2)证明力(证据力):证据对需要证明的事实所具有的证明效力。
    司法鉴定意见的证明力:是指具备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对于案件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所具有的证明效果。具有客观性和关联性的双重特性(鉴定意见的证明力反映的是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关联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人在我国的司法鉴定地位?

    正确答案: 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我国司法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高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的诉讼地位,低于大陆法系的法官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司法鉴定人与诉讼代理人、证人、辩护人及翻译人员一样,为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在我国司法鉴定人既不是法官的“科学辅助人”,也不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技术顾问、专家证人”,而是帮助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诉讼参与人。
    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履行鉴定职务时适用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司法鉴定人是具有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的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司法鉴定人因受到司法机关解决诉讼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庭审理提供科学证据而独立参与诉讼活动。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性质与基本属性?

    正确答案: 基本性质:科学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基本属性:司法鉴定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具有证据的一般要求;
    别与其他证据的属性:法律性(法定性)、中立性(独立性)、客观性(真实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文书制作的合法原则?


    参考答案:

    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主体由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制作主体制作的司法鉴定文书不具有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必须有效,否则不具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制作,否则不具合法性。


  • 第14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参考答案:

    基本任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目前,我国法律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的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活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法医学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知识产权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 第15题:

    如何理解学校与其他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性质: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与企业组织的区别。
    (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目的不同与企业。设置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而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追求最大化的剩余产品价值,是其发展的动力。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经费不同于企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经费是多渠道的,其中主要部分来源于国家的拨款。这种资金的使用,是无需偿还的。尽管企业也可以通过贷款等筹集到资金,但都是有偿使用的。
    (3)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调节手段也不同于企业。由于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属于公益性机构,因此,在遵循教育规律,自主办学的同时,必须对其权能作出必要的限制。而企业则不然,企业对国家授权其经营管理得财产及人员,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权。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特点。
    (1)不以营利为目的
    (2)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法律地位:1、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构成的社会关系。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尽管错综复杂,但依据其特征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原则,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基本原则。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关构其活动时,根据条件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具有两种主体资格。一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二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的关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与法律地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既包括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关系中的法人地位问题,也可以包括它在行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问题。

  • 第16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质量监控的含义、影响因素和必要性?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质量监控:是指通过对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质量的持续监督、定期收集有关司法鉴定和效果方面的信息,根据提供的信息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司法鉴定过程进行调解,促使其沿着预定的方向进行,使鉴定意见符合质量控制标准的过程。
    影响因素:可控的、普遍共性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制度性因素和技术人文因素
    一、制度性因素:是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间接因素。它通过对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秩序、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的管理,对司法鉴定质量加以影响。制度性因素的可调节性强,见效快,但难度大,涉及政策层面多。
    包括:诉讼法律的影响,管理体制的影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的影响,司法鉴定标准的影响
    二、技术人文因素:是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直接因素。主要通过对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行业自身性质、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对司法鉴定质量产生影响。技术人文因素可调控性差,调控周期长,当很少涉及政策层面,可操作性较强。
    包括:技术水平的影响,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机构逐利性的影响,道德水平的影响。
    必要性:司法鉴定的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关系到司法公正地实现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鉴定的质量进行监控,可以促使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司法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方面、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加强司法鉴定的质量监控的必要性:
    一、司法鉴定行业性质的需要(司法鉴定意见在仲裁、诉讼活动中的证据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程序规范要求和司法鉴定意见的质量保证要求)
    二、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的需要

  • 第17题:

    如何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


    正确答案: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
    (2)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指南;
    (3)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 第18题:

    如何理解教育行政机构的管理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 (1)教育行政机构的管理是指教育行政组织内部的事务管理,这种管理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说,教育行政机构管理是指遵循一定的管理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合理地规划、协调和运用组织内部的人员、经费和财物,来实现对教育事业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从狭义上说,教育行政机构管理是指各级各类教育行政组织中行政办公室职能范围的各项业务工作管理,包括文书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
    (2)意义:
    第一,提高教育行政领导的决策水平;
    第二,提高教育行政活动的效率;
    第三,提高为基层学校教育服务的质量。

  • 第1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毛泽东思想的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

    正确答案: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
    (2)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
    (3)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性地位?其意义如何?

    正确答案: 中立性(第三方地位):可以使司法鉴定机构排除各种行政、人为等因素的干扰,用科学的、客观的态度去开展鉴定工作,尽可能地保证其鉴定意见的准确性、科学性、客观性,使鉴定意见有较大的公信力。
    司法鉴定机构是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鉴定的组织;其性质有:准司法性(性质定位)、公益性、中立性、事业性。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基本任务与具体任务?

    正确答案: 基本任务: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诉讼活动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为诉讼活动和相关执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具体任务:目前,我国法律统一管理的司法鉴定的学科类别以及在诉讼活动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专门性问题所涉及的学科类别主要有:法医学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知识产权鉴定;会计司法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质量监控的含义、影响因素和必要性?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质量监控:是指通过对司法鉴定过程中的质量的持续监督、定期收集有关司法鉴定和效果方面的信息,根据提供的信息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对司法鉴定过程进行调解,促使其沿着预定的方向进行,使鉴定意见符合质量控制标准的过程。
    影响因素:可控的、普遍共性的因素,可以分为两类——制度性因素和技术人文因素
    一、制度性因素:是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间接因素。它通过对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秩序、鉴定程序、鉴定标准的管理,对司法鉴定质量加以影响。制度性因素的可调节性强,见效快,但难度大,涉及政策层面多。
    包括:诉讼法律的影响,管理体制的影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的影响,司法鉴定标准的影响
    二、技术人文因素:是影响司法鉴定质量的直接因素。主要通过对鉴定人、鉴定机构、鉴定行业自身性质、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因素,对司法鉴定质量产生影响。技术人文因素可调控性差,调控周期长,当很少涉及政策层面,可操作性较强。
    包括:技术水平的影响,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机构逐利性的影响,道德水平的影响。
    必要性:司法鉴定的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诉讼中案件事实的认定,关系到司法公正地实现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鉴定的质量进行监控,可以促使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司法管理体系,对影响鉴定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全方面、全方位的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司法鉴定“行为公正、程序规范、方法科学、数据准确、结论可靠”,为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保障和专业化服务。
    加强司法鉴定的质量监控的必要性:
    一、司法鉴定行业性质的需要(司法鉴定意见在仲裁、诉讼活动中的证据性质决定了司法鉴定的程序规范要求和司法鉴定意见的质量保证要求)
    二、国内外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司法鉴定机构自身建设的需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如何理解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置原则?

    正确答案: 2005年10月1日《决定》施行后,按《决定》的规定对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和管理体制作出了调整,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登记管理体制。
    (一)对现有的鉴定机构进行调整
    1.对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要求实行备案登记
    2.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鉴定机构的调整
    (二)对新设立的鉴定机构应有科学、合理的布局
    1.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
    2.坚持便于诉讼活动进行原则
    3.坚持优化配置鉴定资源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的诉讼地位与和权利义务之间的联系?

    正确答案: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时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司法鉴定人权利的基本内容:
    1、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2、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3、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4、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5、获得合法报酬;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