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阿奎那”相关问题
  • 第1题:

    简述托马斯阿奎那的政体理论。


    参考答案:

    (1)阿奎那基本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学说。他认为统治者被授予权柄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谋求私利,而是让他们谋求自己治理的区域的公共幸福。他区分了正义的政体和非正义的政体。如果一个自由的人的社会是在为公众幸福的统治者治理之下,这种政体就是正义的。相反的,如果那个社会的一切设施服从于统治者的私利而不是服从于公共福利,这就是政治上的倒行逆施,是非正义的。
    (2)阿奎那根据统治者是有许多人还是几个人或者一个人来担任分了六种不同的政体。
    正义统治包括:个人担任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制、少数人担任统治者的贵族政体,多数人统治的民主政体。
    相对应的非正义统治包括:暴君制、寡头政体和暴民整体。其中君主制是最好的政体,暴君制是最坏的政体。
    (3)阿奎那认为在符合正义原则的前提下,统治者的人数越少越好。
    首先,凡本身就是一个统一体的,就比多样体更容易产生统一。
    其次,自然始终以最完善的方式进行活动,最接近自然的方法就是最好的办法。
    其三,经验证明,凡多数人统治的城市和省份,常常由于相互倾轧、不断纷争而陷于分裂。因此,有一个国王执政是最好的政体,同理,有一个暴君执政的政体是最坏的政体。
    (4)他还认为无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甚至共和制都有蜕变为暴君制的可能。但要防止暴君制的出现,应当实行君主制。
    (5)阿奎那强调教权至上论,世俗权利服从宗教权利。因为即使是最好的政体,也只能保证社会的成员达到世俗的目的。但教权至上并不意味着可以免去世俗君主的责任。世俗君主的责任在于专心致志的领导他所支配的社会走向幸福生活。
    第一,必须维护它所统治的社会的安定;
    第二,必须保证不让任何事情来破坏这样建立起来的安宁;
    第三,必须殚精竭虑不断扩大这种福利。


  • 第2题:

    简述阿奎那的经济思想及其特点。


    参考答案:

    阿奎那的经济思想反映在其著作《神学大全》里,主要论及封建农奴制、公平价格、货币、商业、利息等问题。
    (一)阿奎那主要的经济思想1.阿奎那主要依据“自然法”的观念来论证封建农奴制度的合理性。2.阿奎那接受了关于公平价格的思想,并做了进一步的发挥。
    (1)马格努把商品交换的平等的基础归结为交换双方耗费了相等的劳动。阿奎那接受了这种观点,并把价格范畴说成是主观的范畴。
    (2)从宗教伦理角度,强调在买卖中支付的价格必须是公平的。
    (3)提出效用决定价格的观点,开以后效用价值理论的先河。
    (二)对阿奎那经济思想的评价阿奎那关于货币、商业、利息等观点都带有明显的两重性,反映了他的学说的折衷主义特点。
    (1)货币:货币是人类发明的工具,货币的价值可以由人的主观意志决定,但又不得不承认货币本身也是一种商品,有内在的稳定性,任意贬损货币价值无异于伪造重量和长度。
    (2)商业:把商业看成是卑鄙的行业,但同时又断言赚取利润的大商业是合理的。一个人从事贱买贵卖在两种情况下是可以免受道义谴责的:A.一个人用他从商业中获得的适当利润来维持自己的家庭生活,或者帮助穷人。B.买进时并无转手卖出的意图,并对物品作了改进,或因时间地点改变而价格有了变动,或因物品运输担负了风险。
    (3)利息:一方面肯定放债取利是罪恶,反驳了关于利息是对时间的支付的观点。另一方面又认为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收取利息:A.出借人出借货币蒙受了损失;B.出借人以合伙形式把货币委托给商人和手工业者,担负了丧失本金的风险。


  • 第3题:

    神法(阿奎那)


    正确答案:是指永恒法通过《圣经》对自然法和人法的补充。

  • 第4题:

    (阿奎那)关于法的分类


    参考答案:

    关于法的分类的主张,是阿奎那有关法的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阿奎那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四类。其中,永恒法是上帝的理性,是一切法律的本原;自然法是管理人类行为的法,是上帝的理性在人类理性中的体现;人法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是自然法的特殊运用;神法,即教会法,是上帝赋予人类的法律。阿奎那分析了四种法的关系,认为永恒法是最高的法,是一切法的来源,自然法和人法都要服从永恒法,同时人法要服从自然法。阿奎那特别强调了人法和神法的关系,认为人法必须服从神法,受神法的指导。阿奎那关于法的分类及其对各法之间关系的论证,主要是为了论证教会法应高于国家的法律。


  • 第5题:

    托马斯·阿奎那


    答案:
    解析:
    托马斯·阿奎那:(1227—1274年)经院哲学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神学之王”,他主张一切知识都是为了论证上帝的伟大。其所著《神学大全》被尊为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作为欧洲中世纪大学中的神学教材,长达数世纪之久。他提出了“宇宙秩序论”,对教会权威和封建社会等级秩序作了充分的神学论证。托马斯·阿奎那的经院哲学思想直到今天仍在西方有着重要影响。

  • 第6题:

    阿奎那是如何为财产权辩护的?


    正确答案: 在早期基督教教义中,主张财产共有,但是在中世纪,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激发人们占有财富的欲望。教会成为最大的财产占有者。财产私有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作为基督教的维护者,阿奎那需要对此作出解释。在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面,传统观念认为私有财产代表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对立的。财产私有是一种罪恶。而阿奎那则认为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可以导致社会利益的实现。“人们能为自己取得的一切特殊的利益,如财富、收益、健康、技能或学问等等,也必然导向社会的幸福。”在财产利益效率方面,阿奎那坚持亚里士多德的观念,认为私有财产制度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
    第一,“每个人对于获得仅与自身有关的东西的关心,胜过对所有的人或许多别人的共同事务的关心”;
    第二,“当各人有他自己的业务需要照料时,人世间的事务就会处理得更有条理”;
    第三,“在那些联合地和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往往最容易发生纠纷”。
    但是,财产私有毕竟与原始的基督教义是有冲突的,阿奎那需要作出进一步的调和,主张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私人,但使用权属于众人。所有者对财产起监护人的作用,有责任通过慈善等途径将财产转移他人使用。“上帝赐予我们的世俗财货,作为所有权是属于我们的,但对它们的使用,它们就不仅是属于我们,也属于在我们的需要满足后还能救助的其他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