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利率是否合理?

题目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利率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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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的答辩(1)不成立。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约定的借期内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陈某有权要求按照24%计算利息。
    2.王某、李某的答辩(2)不成立。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中,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为24%,陈某有权要求按照借期内的利率24%计算逾期利息。
    3.王某、李某的答辩(3)不成立。
    根据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中,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 第2题:

    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王某、李某的答辩(2)不成立。根据规定,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3题:

    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双方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 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内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A

  • 第4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可否请求违约金?


    正确答案:可以支付违约金。

  • 第5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担保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担保人对未改变的借款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但双方变更主合同,并未与担保人协商,因此对于改变后的合同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 第6题:

    李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但未提及是否支付利息。半年后,因李某未如期归还,王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付借款利息的主张中,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A、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15%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 B、王某要求李某依当地习惯按年利率20%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 C、王某要求李某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借款使用期间的利息
    • D、王某要求李某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问答题
    2016 年 1 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 50 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年利率 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 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 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 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 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 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 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 款年利率 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担保、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违法?

    正确答案: 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关于合同的利率方面有违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法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王某为做生意向其朋友张某借款10000元,当时未约定利息。王某还款时,张某索要利息,王某以没有约定为由拒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王某是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不必支付利息
    B.王某应按当地民间习惯支付利息
    C.王某应按同其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D.王某应在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3倍的范围支付利息

    答案:A
    解析:
    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 第10题:

    甲企业向职工王某等10人借款,向王某等出具的借据载明的本金共计120万元,借据同时载明借期内年利率40%,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甲企业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王某等人多次催告仍不偿还本金,王某等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某等人有权要求甲企业返还本金并按40%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 B、王某等人有权要求甲企业返还本金并按24%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 C、甲企业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24%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19.2万元
    • D、甲企业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36%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4.8万元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利率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利率不合理。

  • 第12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是怎样计算的?


    正确答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没有届满。因1996年1月10日生效的合同,期限一年,但1996年12月,双方又进行协商,同意延期到1997年1月10日,诉讼时效应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 第13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违法?


    正确答案:王春与王六甲之间的借款合同在关于合同的利率方面有违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法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第14题:

    问答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已届满?是怎样计算的?

    正确答案: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没有届满。因1996年1月10日生效的合同,期限一年,但1996年12月,双方又进行协商,同意延期到1997年1月10日,诉讼时效应从这一天开始计算。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5题:

    问答题
    王春于1996年1月10日借款给王六甲人民币1.2万元,期限一年,双方约定年利率30%,期满本息一并还清。王春为防止意外,要求王六甲提供担保,王六甲提出由亲友张玉山作保证人。时间到1996年12月,王六甲要求宽限几个月,利息不变。王春同意延期到1997年7月10日。由于借款人王六甲一拖再拖,到1999年6月,王春分文未收回,又听说借款时效期间已过,保证人也不再承担责任,于是找到法院进行咨询。可否请求违约金?

    正确答案: 可以支付违约金。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