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与梁璐的婚姻最终以冷战收场,说明其没有基础,符合以下哪几个选项()A、祁同伟为了上位低头,将婚姻看做工具性关系B、梁璐为了报复,苦追祁同伟,单向性关系C、两人在结婚时没有示爱D、两人的情感是偶然的

题目

《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与梁璐的婚姻最终以冷战收场,说明其没有基础,符合以下哪几个选项()

  • A、祁同伟为了上位低头,将婚姻看做工具性关系
  • B、梁璐为了报复,苦追祁同伟,单向性关系
  • C、两人在结婚时没有示爱
  • D、两人的情感是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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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张莉莉爱上了已婚男人赵伟,无论赵伟如何解释自己有妻子和孩子,张莉莉都想和赵伟结婚。《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必备条件中( )是婚姻关系本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

    A.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C.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
    D.必须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答案:C
    解析:
    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一夫一妻是婚姻关系本质的必然要求和体现,也是人类社会男女性别比例的自然要求。为此,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将一夫一妻确立为婚姻制度的原则。在我国,一夫一妻同样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也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故选C。

  • 第2题:

    25岁的小伟,从职校退学后一直在酒吧工作,因受客人中吸毒人员的影响而染上毒瘾。小伟父母知道后十分着急,手足无措,向社会工作者求助。社会工作者第一次上门时,小伟正在家中自行戒毒,大热天裹着棉被仍然打哆嗦。此时,社会工作者为了与小伟建立专业关系,合适的做法是()。

    A:告诉小伟生理脱毒可能出现的感觉以及戒毒的相关资源
    B:与小伟谈论其兴趣爱好以转移他的注意力
    C:与小伟共同回顾其成长经历以找出成瘾原因
    D:了解小伟心中对父母的看法以强化家庭支持

    答案:C
    解析:
    此案例中,社会工作者与小伟共同回顾其成长经历以找出成瘾原因的做法是妥当的。

  • 第3题:

    小伟,25岁,从职校退学后一直在酒吧工作,因受客人中吸毒人员的影响而染上的毒瘾。小伟的父母知道后十分着急,手足无措,于是向社会工作者求助。社会工作者第一次上门时,小伟正在家中自行戒毒,在热天裹着棉被仍在打哆嗦。此时,社会工作者为了与小伟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合适的做法是()。

    • A、告诉小伟生理脱毒可能出现的感觉以及戒毒的相关资源
    • B、与小伟谈论其兴趣爱好以转移他注意力
    • C、与小伟共同回顾其成长经历找出成瘾原因
    • D、了解小伟心中对父母的看法以强化家庭支持

    正确答案:C

  • 第4题:

    孙强(男)、刘芳(女)结婚后生育了两个儿子。孙强的姐姐孙倩因患有生殖系统疾病,婚后多年未育。孙倩和其丈夫非常喜欢孙强的小儿子孙伟(5周岁),他们与孙强、刘芳协商想收养孙伟,孙强夫妇考虑到孙倩经济条件较好而且是孩子的姑姑,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同意将孙伟送养给孙倩,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孙倩夫妇对孙伟疼爱有加,百般关爱,孙伟与生父母也时有往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孙伟很顽皮,不好管教。2008年的一天,因孙伟(12周岁)经常逃学的问题,孙倩夫妇同孙伟发生激烈争吵,孙伟一气之下便跑回亲生父母家,孙倩夫妇多次找到孙强家想让孙伟回家,但孙伟坚决不肯,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三个月后,孙强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孙倩夫妇的拒绝。后经人调解,孙倩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孙强夫妇补偿他们几年间养育孙伟的抚育费用,孙强夫妇认为收养关系的解除是由于孙倩夫妇有虐待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执不下,孙倩夫妇起诉至法院。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孙倩夫妇与孙伟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正确答案: 可以解除。在养子女成年以,解除收养须得收养人和送养人同意。双方在解除收养的问题上,意思表示完全一致,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还应征得本人同意。本案例中三个条件都满足,故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 第5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陶伟和宋菲的离婚是否影响陶伟和陶燕的父女关系?


    正确答案:陶伟与陶燕之间的父女关系并不因陶伟与宋菲的离婚而改变。根据《收养法》的有关规定,陶伟与陶燕之间的收养关系合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陶伟与陶燕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原《婚姻法》第29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第6题:

    武汉市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在南昌市设立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但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南昌市人民医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未能按时履约,南昌市人民医院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则应以谁为被告()

    • A、伟恒制药有限公司
    • B、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
    • C、伟恒制药有限公司或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
    • D、伟恒制药有限公司和伟恒制药南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多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媒体服务于社会公众,并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媒体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
    A

    承担舆论监督责任

    B

    承担道德守望责任

    C

    承担信息传播责任

    D

    为内部员工发放工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多选题
    祁某想要购买侯某《人民的名义》原版小说,侯某一向很迷信,约定:如果明年祁某当选A市公安厅厅长,即将该小说卖给祁某。后祁某通过贿赂的方式当选了A市公安厅厅长,要求侯某将该小说卖给自己。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

    B

    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

    C

    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D

    侯某应当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E

    侯某可以不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小伟,25岁,从职校退学后一直在酒吧工作,因受客人中吸毒人员的影响而染上的毒瘾。小伟的父母知道后十分着急,手足无措,于是向社会工作者求助。社会工作者第一次上门时,小伟正在家中自行戒毒,在热天裹着棉被仍在打哆嗦。此时,社会工作者为了与小伟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合适的做法是()。
    A

    告诉小伟生理脱毒可能出现的感觉以及戒毒的相关资源

    B

    与小伟谈论其兴趣爱好以转移他注意力

    C

    与小伟共同回顾其成长经历找出成瘾原因

    D

    了解小伟心中对父母的看法以强化家庭支持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企业与媒体建立良好关系的重要性,同时,企业也承担着对媒体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媒体的伦理责任是()。
    A

    签订广告宣传合同,支付给媒体费用

    B

    实际履行合作合同或实际履行捐款承诺

    C

    支持媒体,积极参与媒体组织的各项活动

    D

    同媒体建立个人关系,给媒体记者送红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媒体的宣传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说明企业与媒体关系的重要性是()。
    A

    企媒关系是企业的第一种竞争力

    B

    企媒关系是企业的第二种竞争力

    C

    企媒关系是企业的第三种竞争力

    D

    企媒关系是企业的第四种竞争力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携手合作。合作的效率,应注意把握的原则是()。
    A

    合作的限度

    B

    合作的竞争原则

    C

    合作中完全没有竞争

    D

    竞争中完全没有合作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祁某想要购买侯某《人民的名义》原版小说,侯某一向很迷信,约定:如果明年祁某当选A省公安厅厅长,即将该小说卖给祁某。后祁某通过贿赂的方式当选了A省公安厅厅长,要求侯某将该小说卖给自己。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
    B.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
    C.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D.侯某应当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E.侯某可以不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答案:B,E
    解析:
    (1)选项AB:一定会届至的是“期限”,不一定会成就的是“条件”。在本题中,祁某能否当选A省公安厅厅长,是不确定的,因此,侯某与祁某的约定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2)选项C:控制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称为“延缓条件”,控制法律行为失效的条件称为“解除条件”。(3)选项DE: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本题中,祁某通过贿赂的方式当选了A省公安厅厅长,属于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因此,侯某可以不将该小说卖给祁某。

  • 第14题:

    在剧中,汉东省委书记沙瑞金到任后首次召开的省委常委会议却没有把祁同伟的人事事项纳入正式议程,也就是“没上会讨论”。中央组织部2016年底对2001年制发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作了修订,《守则》明确了“三个不上会”等要求。“三个不上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正确答案: “三个不上会”,就是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 第15题:

    小伟是一年级的学生,一直由奶奶带着长大,小伟的母亲在他3岁时去世,父亲爱子心切,始终没有再娶,但是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对小伟的教育方式以简单粗暴为主。有一天,小伟在学校与同学小鹏发生争执,小伟将小鹏挫伤,小鹏当场鲜血直流,班主任将小伟的父亲叫到学校,警告父亲要回去好好教育子女,如果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将不留情面,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罚。回家后,小伟遭到了父亲的一顿毒打。从此以后,小伟打人的坏习惯一直没有再犯,但是渐渐的,班主任发现小伟上课时常常走神,布置的家庭作业经常做错,成绩一路下滑。在小伟的案例中,社会工作者应该如何介入?()

    • A、对小伟提供心理疏导,协助小伟认识自身的非理性信念并采取正确的宣泄方式,学习新的价值观和行为
    • B、帮助小伟加强与家庭成员的沟通,增强小伟改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 C、对小伟的老师进行批评,批评她态度太粗暴
    • D、与小伟的父亲进行沟通,使其改变简单粗暴的教育理念和与亲子的沟通方式
    • E、走访小伟的班主任和学校,让老师及学校了解小伟的具体情况,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正确答案:A,B,D,E

  • 第16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陶伟与宋玉梅能否协商解除陶伟与陶燕的收养关系?


    正确答案:不能。根据《收养法》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能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本案中,陶燕是弃婴,没有送养人,而宋玉梅是陶燕的养外祖母,故不符合送养人和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

  • 第17题:

    陶伟和宋菲原系夫妻关系。1992年5月2日,两人决定共同收养一名弃婴,并依法 办理了登记,之后给弃婴取名陶燕。由于陶伟常年外出打工,陶燕就一直同宋菲的母亲宋 玉梅生活。宋菲也常常照料陶燕,并每月付给一定的生活费。1995年3月,陶伟与宋菲协 议离婚,双方商定陶燕同宋菲生活,由宋菲抚育。同年8月,宋菲与徐大伟结婚,陶燕 仍在宋玉梅处生活,宋菲每月给付生活费400元。1998年12月,宋菲因车祸死亡,陶伟 和徐大伟都不愿承担抚育陶燕的义务。到了1999年4月,陶伟为彻底摆脱陶燕对其影 响,就与宋玉梅协商,以一次性给付陶燕5000元生活费为条件,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 系。宋玉梅认为陶伟给的生活费太少,要求增加抚养费;而陶伟以早巳与宋菲离婚,且已 与宋玉梅协商解除与陶燕的收养关系为由而拒绝。宋玉梅遂起诉到法院。徐大伟对陶燕是否有抚养义务?


    正确答案:没有。原《婚姻法》第21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本案中,陶燕与徐大伟之间是继父女关系,但陶燕一直与宋玉梅一起生活,并未与徐大伟发生抚养教育关系,因而未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故徐大伟对陶燕无抚养义务。

  • 第18题:

    ()以下何人认为“王朔看金庸”本质是“北京文化同港台文化两大板块悄然运动碰撞所发出来的反响”?

    • A、葛红兵
    • B、胡小伟
    • C、孔庆东
    • D、蒋福泉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金诺公司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的关系属于()。
    A

    企业员工关系

    B

    企业社区关系

    C

    企业政府关系

    D

    企业股东关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社会公众质疑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合作垄断市场,说明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存在()。
    A

    过度合作问题

    B

    正当竞争问题

    C

    恶意竞争问题

    D

    过度防卫问题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与梁璐的婚姻最终以冷战收场,说明其没有基础,符合以下哪几个选项()
    A

    祁同伟为了上位低头,将婚姻看做工具性关系

    B

    梁璐为了报复,苦追祁同伟,单向性关系

    C

    两人在结婚时没有示爱

    D

    两人的情感是偶然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竞合理念提出的背景是()。
    A

    某个企业为了实现与竞争对手合作的目的而提出

    B

    某一国家政府机构为了阻止本国企业竞争而提出

    C

    某一国际权威机构为防止跨国企业垄断竞争而提出

    D

    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竞争和多元化的合作中衍生而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金诺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B市办公家具的专业制造商之一,公司产品涉及各系列办公家具。金诺公司成立以来,以其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卓尔不凡的品质、超前的设计理念被广大消费者所喜爱。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注重建立公司内部积极向上的氛围,同时主动与公司所在地和平社区建立良好关系。 2013年底,金诺公司同伟盛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盛公司)宣告携手合作,以“伟盛”品牌开拓南方市场。伟盛公司是B市最早成立的家具生产厂商之一,产品涉及各个系列的办公家具,拥有悠久的历史及广泛的知名度。最初,金诺公司是伟盛公司的有力竞争者,因为相同的目标市场,金诺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在同伟盛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加上相同的消费人群及营销模式,两家公司打过无数次“价格战”,结果两败俱伤。随着竞合理念的提出,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最终决定携手,以“伟盛”品牌开拓国内市场,这次合作将充分发挥伟盛公司的品牌优势、累计的知名度和资源,同时利用金诺公司现代化的生产技术和超前的设计理念,最终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为了扩大宣传,提升新“伟盛”的知名度,为以后开拓市场铺路,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作为两家知名家具生产商,由竞争到合作的转变引来媒体的高度关注。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的合作事宜,并针对社会公众质疑两家公司合作是为了提高价格、垄断市场等问题采访了两家公司。金诺公司和伟盛公司同来访的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两家公司发表联合声明:携手合作是两家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化,强强联盟后的“伟盛”将以先进的生产工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国内知名品牌的优势,实现品牌的全面升级,让消费者可以用更实惠的价格购买更优质、更舒心的品牌产品。两家公司的联合声明经各大媒体广泛宣传,增加了新“伟盛”的知名度,塑造了两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新“伟盛”的竞争力。案例中,金诺公司与伟盛公司将携手合作的信息主动向国内各大媒体透露的行为属于()。
    A

    进行市场细分

    B

    搭建媒体网络架构

    C

    主动赢得媒体关注

    D

    开展危机公关维护声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祁小伟计划与他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碍于公务员身份无法实现,于是与自己的朋友高小琴签订协议,约定由高小琴出面设立公司,而实际由祁小伟出资并决策。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若祁小伟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要求高小琴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B

    若高小琴未经祁小伟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给田小凤,对股权代持并不知情的田小凤可以善意取得股权

    C

    高小琴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D

    若祁小伟辞去公职,要求将自己确认为股东,则该股权变更需要征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6条第1款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C两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第1款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该条规定肯定了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在公司法学界招致诸多批评。近年来考试坚持商法上的外观主义、形式主义立场,认为名义股东乃是公司真正的股东,而所谓的隐名股东并非公司的股东,所以名义股东对外擅自转让股权属于有权处分而非无权处分。但不管名义股东是有权处分还是无权处分,善意的第三人都可以获得股权。
    D项,《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第3款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规定,实际出资人的“显名化”类似于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