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80年建立恋爱关系,198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 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现为初中学生;长女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幼女 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1987年丁某与 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 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1991年两人修建二层楼18房一栋,价值约3万元, 1993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 投资扩大再生产。

题目

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80年建立恋爱关系,198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 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现为初中学生;长女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幼女 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1987年丁某与 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 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1991年两人修建二层楼18房一栋,价值约3万元, 1993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 投资扩大再生产。1995年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8万元。1995 年12月,丁某与某个体女业主有不正常来往,徐某对此不满,与丁某发生口角,夫妻关 系出现裂痕。之后,丁某又结识了寡妇,继而勾搭成奸,丁某经常夜不归宿,徐某获悉很 生气,公开责骂丁某和该寡妇,丁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该寡妇成婚之意,拒绝和 徐某同居,且公开宣称寡妇是其爱人。2002年3月,丁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徐某同意离 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和徐某的长子因看 不惯其父所为,表示愿意随其母共同生活,徐某也同意。经查,丁某和徐某的共同财产除 二层楼房一栋,三层楼房一栋之外,尚有厂房一栋,价值5万元;汽车一辆,约4万元; 现金3万元,债权10万元。此外还有彩电、冰箱等物。丁某和徐某在办厂过程中陆续贷 款20万元。丁某和两个女人鬼混,另外又借款约3万元。本案中,三个孩子应由谁抚养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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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丁某与周某订婚后发生了两性关系,现丁某与周某解除了婚约关系,丁某与严某登记结婚,丁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标准答案:错误

  • 第2题:

    徐某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救济的途径有( )。

    A.徐某可以要求王某履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义务

    B.徐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王某与赵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C.徐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D.徐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徐某可以请求赵某返还房屋所有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合同责任。王某已经将房屋过户给了赵某,此时赵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王某在客观上已经不可能履行债务,因而徐某无法请求其继续履行。所以选项A错误。王某将房屋过户给徐某之前,对房屋依然享有所有权,有权处分该房屋,因此,王某与赵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徐某无权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所以选项B错误。王某因将房屋过户给赵某,导致无法履行其对徐某的买卖合同,属于违约行为,徐某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所以选项D错误。赵某依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徐某无权请求赵某返还。所以选项E错误。

  • 第3题: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本案的适格被告?(2015年)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民诉解释》第59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在本题中,个体工商户未起字号,并且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徐某)与实际经营者(李某)不一致,应当以徐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因此,B选项当选。

  • 第4题:

    民事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下列可以由民事法律调整的关系有( )。

    A. 张某因违章停车被交警贴罚单
    B. 某出版公司向作家孙某约稿并支付巨额稿酬
    C. 刘某和许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
    D. 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购买轿车一辆

    答案:B,D
    解析:
    A项属于行政法律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C项的恋爱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外的生活关系,也即法外空间。故选BD。

  • 第5题:

    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

    A、刘某与马某均是某高校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在共同的学习和工作中互有好感,在毕业时二者确立了恋爱关系
    B、李某和尚某都是某球队的铁杆球迷,经常为该球队加油助威,因此形成了非常密切的友谊
    C、小明自小失去父母,经常风餐露宿,韩某见他可怜,经法律认可与小明建立了收养关系
    D、王某年迈无人照料,他与邻居马某依据我国继承法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由马某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同时马某继承王某死后所遗留的财产

    答案:C,D
    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解题思路;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具有如下特征:(1)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2)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体现着国家意志性;(3)是特定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因此,题目中的恋爱关系和友谊关系不是法律关系,所以,C、D项是正确答案。

  • 第6题:

    甲某将自家的房产同时向乙某、丙某和丁某作了抵押,其中,乙某的抵押没有登记。后来由于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房产被拍卖,共收入15万元人民币,则()。

    A.按照乙某、丙某、丁某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B.按照乙某无权分配,丙某和丁某平均分配这笔收入
    C.丙某和丁某按照登记先后顺序分配这笔收入,若有剩余部分向乙某分配
    D.乙某、丙某和丁某按照债权比例分配这笔收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抵押权的实现。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 第7题: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

    • A、徐某
    • B、核准登记上的工商管理部门
    • C、廖某
    • D、徐某和廖某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香港居民蒋某自1998年起在中国内地开办工厂。期间和内地女子杨某相识并恋爱。2004年,二人决定在内地结婚。问:(1)二人需要向哪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蒋某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1)应向杨某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
    (2)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第5条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时,蒋某应持有下列证件: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 第9题:

    民事法律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下列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 A、张某因违章停车被交警贴罚单
    • B、某出版公司向作家孙某约稿并支付稿费
    • C、刘某和许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
    • D、甲、乙两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购买轿车一辆

    正确答案:B,D

  • 第10题:

    问答题
    香港居民蒋某自1998年起在中国内地开办工厂。期间和内地女子杨某相识并恋爱。2004年,二人决定在内地结婚。问:(1)二人需要向哪一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蒋某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哪些材料?

    正确答案: (1)应向杨某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
    (2)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第5条的规定,申请结婚登记时,蒋某应持有下列证件: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给予办理结婚登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80年建立恋爱关系,1982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 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现为初中学生;长女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幼女 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1987年丁某与 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 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1991年两人修建二层楼18房一栋,价值约3万元, 1993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 投资扩大再生产。1995年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8万元。1995 年12月,丁某与某个体女业主有不正常来往,徐某对此不满,与丁某发生口角,夫妻关 系出现裂痕。之后,丁某又结识了寡妇,继而勾搭成奸,丁某经常夜不归宿,徐某获悉很 生气,公开责骂丁某和该寡妇,丁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该寡妇成婚之意,拒绝和 徐某同居,且公开宣称寡妇是其爱人。2002年3月,丁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徐某同意离 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和徐某的长子因看 不惯其父所为,表示愿意随其母共同生活,徐某也同意。经查,丁某和徐某的共同财产除 二层楼房一栋,三层楼房一栋之外,尚有厂房一栋,价值5万元;汽车一辆,约4万元; 现金3万元,债权10万元。此外还有彩电、冰箱等物。丁某和徐某在办厂过程中陆续贷 款20万元。丁某和两个女人鬼混,另外又借款约3万元。对丁某和徐某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本案中,两栋楼房、厂房、汽车都是丁某和徐某在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判决,同时还要照顾无过错方利益。本案是由丁某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徐某无过错,又是妇女,而且要抚养两个子女,所以应多分一些共同财产。丁某是汽修厂业主,厂房等设备对其来说是生产资料,而且20万元的共同债务是国家贷款,从发展生产,确保国家信贷收回,维护国家利益出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应该将厂房等生产资料分给丁某,由丁某对徐某做出补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丁某和徐某自小相识,1995年建立恋爱关系,1998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生育子女三个:长子(13岁)现为初中学生;长女(9岁)念小学,自幼与祖父母一起生活,其祖父母尚年轻且有能力照顾孙女;幼女仅1岁零9个月。丁某和徐某婚后,同心同德,勤俭持家,家境慢慢富裕。2002年丁某与他人合伙办起了汽车修理厂,经营汽车修理业务,徐某基本上承担全部家务,有时抽空到厂里干活挣钱,致富步子大大加快。2005年两人修建二层楼房一栋,价值约13万元。2007年丁某和他人的合伙关系因故解散,丁某和徐某夫妻二人单独办起了汽修厂,并贷款投资扩大再生产,丁某为法定代表人。2009年利用现有资金和贷款另建三层楼房一栋,价值约30万元。2010年12月,丁某开始与某个体女业主有不正常来往,徐某对此不满,与丁桌发生口角,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之后,丁某又结识了一寡妇,继而勾搭成奸,丁某经常夜不归宿,徐采获悉很生气,公开责骂丁某和该寡妇,丁某不但没有悔改之意,反生与该寡妇成婚之意,拒绝和徐某同居.且公开宣称寡妇是其爱人。201 2年3月,丁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徐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丁某和徐某的长子因看不惯其父所为,表示愿意随其母共同生活,徐某也同意。经查,丁某和徐某的共同财产除二层楼房一栋,三层楼房一栋之外,尚有厂房一栋,价值50万元;汽车一辆,约10万元;现金30万元;债权10万元。此外还有婚后所购的彩电、冰箱等物。丁某和徐某在办厂过程中陆续贷款20万元。丁某和两个女人鬼混.因此另外又借款约3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本案巾,三个孩子应由谁抚养合适?  (2)对丁某和徐某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3)对丁某和徐某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3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甲借给乙人民币1000元,双方未规定利息或者借款期限

    B.刘某和男友相识建立恋爱关系

    C.张某因为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D.赵某捡到王某丢失的钱包而拒不返还


    正确答案:AD
    A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A选项中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B选项中的恋爱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外的生活关系,也即法外空间;C选项形成的是诉讼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应该由诉讼法调整;D选项为非法占有他人之物形成的侵权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财产法律关系。

  • 第14题:

    某村中,杨某的承包地地与河流之间隔着李某的承包地,为了利用河水灌溉,杨某与李某约定,杨某可以经过李某的承包地修建引水渠。在引水渠修建好了以后,李某将其承包地转让给了丁某。此后,丁某欲填平该引水渠,遭到杨某反对,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只有杨某和李某进行了登记,丁某无权填平引水渠
    B.因杨某和李某未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C.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有权填平引水渠
    D.无论是否进行登记,丁某均有权填平引水渠

    答案:C
    解析:
    依据《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未进行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该不能对抗是针对供役地受让人不知之情况,如果受让人已知则不存在不能对抗之问题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15题:

    徐某开设打印设计中心并以自己名义登记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该中心未起字号。不久,徐某应征入伍,将该中心转让给同学李某经营,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该中心承接广告公司业务,款项已收却未能按期交货,遭广告公司起诉。本案的适格被告是( )。

    A.李某
    B.李某和徐某
    C.李某和该中心
    D.李某.徐某和该中心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必要共同诉讼。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据此可知,本案适格的被告是徐某和李某。

  • 第16题:

    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

    A.甲借给乙人民币1000元,双方未规定利息或者借款期限
    B.刘某和男友相识建立恋爱关系
    C.张某因为诉讼而与法院之间形成的关系
    D.赵某捡到王某丢失的钱包而拒不返还
    E.国家与公民之间因为征税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答案:A,D
    解析:
    A项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B项的恋爱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外的生活关系,也即法外空间;C项形成的是诉讼法律关系,不由民法调整,应该由诉讼法调整;D项为非法占有他人之物形成的侵权法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财产法律关系。

  • 第17题:

    许某对其所属的商铺登记为徐某所有表示了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最终将该商铺登记为许某所有。这一登记属于( )。

    A、转移登记
    B、变更登记
    C、异议登记
    D、更正登记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动产登记的类型。《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参见教材P156。

  • 第18题:

    潘某与女友徐某均为甲地人,1996年二人在乙地登记结婚。1999年潘某在丙地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0年徐某因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往丁地,并对狱中的潘某提出离婚诉讼。以下哪一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A、甲地法院
    • B、乙地法院
    • C、丙地法院
    • D、丁地法院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2006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婚后,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回答下列问题。张某能否分割王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 若张某达到了法定婚龄,则其无效婚姻情形便不存在,张某与王某的财产以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张某可分割;若张某仍未达到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根据司法解释(一)第15条,婚姻无效是违法婚姻解除,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则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明为王某一方所有的除外。

  • 第20题:

    周某路上遇到素不相识的徐某,看其不顺眼,进行挑衅辱骂,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徐某刺了一刀,致其轻伤。周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罪
    • B、寻衅滋事罪
    • C、直接故意
    • D、间接故意

    正确答案:B,C

  • 第21题:

    问答题
    丁、徐二人经人介绍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于2008年6月登记结婚,结婚时由于双方收入相差很大,故而立下书面约定,每人将每月收入中的1 000元共2 000元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徐某支配,负责日常的家用,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其他个人所得归属个人,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负责。另外,如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购买贵重的生活用品.如电器等,由丁某负责。双方在这份书面协议上签字并进行了公证。2010年4月,丁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炒作股票,约定2年为期,按银行贷款计息,但未对赵某说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由于丁某操作不当,炒作股票不但没有获利,反而被套牢。20]2年2月,徐某花2元钱璃句买的福利彩票幸运地中了一等奖,获得税后奖金15万元,存入银行。2012年4月,赵某见到丁某,表示约定偿还借款期限已到,要求丁某偿还所借i0万元及利息。丁某说自己没钱,但是徐某刚刚中了奖.可以找她。赵某找到徐某,徐某以与丁某有夫妻财产约定为由拒绝。于是,赵某将丁某和徐某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清偿债务。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与被告游某均是再婚。被告游某是荚籍华人。游某在1995年8月底来中 国旅游期间,经亲友介绍与原告张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来往了两三天,游某便 返回美国。1996年7月17日,游某再次从美国来到中国,与张某相处仅一个星期,二人 便仓促于1996年?月25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相处时间少,彼此不够了 解,且婚后张某拒绝与被告游某同居,致使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双方相互埋怨。1996 年8月2日,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游某离婚。原告张某诉称: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 相识,双方于1996年?月25日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 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特诉请法院准予离婚。被告游某辩称:被告与原告张某经亲友 介绍相识,双方仅见过两次面,且相处时间短促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原 告又拒绝与被告同居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张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法院是否应准予双方离婚?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涉外婚姻纠纷,张某和游某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美国公民。现张某居住在中国,又是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所以应由中国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游某来中国,只是观光旅游,不是在中国居住,所以张某应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由我国法院管辖,适用我国法律审判。人民法院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张某和游某之间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认定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因此,法院应判决准予张某与游某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丁、徐二人经人介绍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于1998年6月登记结婚,结婚时由于双 方收入相差很大,故而立下书面约定,每人将每月收入中的1000元共2000元作为双方 的共同财产,由徐某支配,负责日常的家用,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其他个人所得归属个 人,个人所负债务由个人负责。另外,如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购买贵重的生活用品,如电 器等,由丁某负责。双方在这份书面协议上签字并进行了公证。2000年4月,丁某向赵某 借款10万元炒作股票,约定2年为期,按银行贷款计息,但未对赵某说明夫妻约定财产 制的内容。由于丁某操作不当,炒作股票不但没有获利,反而被套牢。2002年2月,徐某 花2元钱购买的福利彩票幸运地中了一等奖,获得税后奖金15万元,存入银行。2002年 4月,赵某见到丁某,表示约定偿还借款期限已到,要求偿还所借10万元及利息。丁某说 自己没钱,但是徐某刚刚中了奖,可以找她;赵某找到徐某,徐某以与丁某有夫妻财产约 定为由拒绝。于是,赵某将丁某和徐某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清偿债务。本案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正确答案: 在夫妻财产契约对第三方效力的问题上,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2003年的司法解释第18条规定:“婚姻法第19条所称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由于丁某向赵某借款时没有说明与徐某的约定,这一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徐某对这笔债务应当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的约定无效,徐某可以在清偿对赵某的债务后向丁某索偿。按照夫妻财产约定,丁某有向徐某偿还这笔款项的义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