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题目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够证明这一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由旅馆首先负责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蒋某的损害赔偿责任。
更多“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相关问题
  • 第1题:

    蒋某是C市某住宅小区6栋3单元502号房业主,入住后面临下列法律问题,请根据相关事实予以解答。
    对小区其他业主的下列行为,蒋某有权提起诉讼的是:

      

    A.5栋某业主任意弃置垃圾

    B.7栋某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C.8栋顶楼某业主违章搭建楼顶花房

    D.楼上邻居因不当装修损坏蒋某家天花板

    答案:D
    解析:
    选项 A、 B、 C 错误。《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中,薛某为 6 栋业主, 5、 7、 8 栋业主的行为没有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不能提起诉讼。选项 D 正确。天花板为蒋某个人合法财产,邻居不当装修损坏其财产的,蒋某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 第2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答案:A,B,C
    解析:
    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是对共同责任的区分。连带责任是共同责任人对全部债务的承担具有连带关系的责任。按份责任又被称为分割责任,是共同责任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各自承担一定份额的责任。对于按份责任,债权人只能按照份额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所以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因此,本题选ABC。

  • 第3题: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 第4题:

    方某蓄意盗窃厂房附近堆放的焦煤,骗蒋说自己买了一堆煤炭,向蒋某借拖拉机去帮助拉回,蒋某深信不疑,答应帮助。于是方某、蒋某共同装车,将焦煤拉回。蒋某的行为属于()。

    • A、从犯
    • B、帮助犯
    • C、窝赃犯
    •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 第5题:

    王某是某水利施工企业负责人,张某是该企业的总工程师,蒋某是该企业的安全主管,李某是该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企业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证应由()终审批准。

    • A、王某或蒋某
    • B、蒋某或张某
    • C、王某或张某
    • D、蒋某或李某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蒋某酒后叫代驾陈某开车送其回家,到小区后蒋某让陈某帮忙将后备箱存放的水果搬回家,陈某将水果搬入蒋某家中,见其皮包里放着大量现金,遂将蒋某按倒在地,打了蒋某几拳,让蒋某躺在地上别动后将皮包拿走。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正确答案:错误

  • 第7题:

    问答题
    江某出差到某一旅馆住宿,天花板电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江某身上,致使其受伤。为此,江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江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是装修队安装的,与旅馆无关。江某又去找装修队,但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时螺丝磨损造成的,与装修队无关。两家相互推诿,江某诉至法院。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界定?

    正确答案: 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要证明损害结果是由装修队造成的,举证责任在于旅馆方。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应有旅馆先付赔偿,然后再向真正过错方——装修队追偿。如果旅馆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江某的损失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单选题
    方某蓄意盗窃厂房附近堆放的焦煤,骗蒋说自己买了一堆煤炭,向蒋某借拖拉机去帮助拉回,蒋某深信不疑,答应帮助。于是方某、蒋某共同装车,将焦煤拉回。蒋某的行为属于()。
    A

    从犯

    B

    帮助犯

    C

    窝赃犯

    D

    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对小区其他业主的下列行为,蒋某有权提起诉讼的是(  )。[2017年真题]
    A

    5栋某业主任意弃置垃圾

    B

    7栋某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C

    8栋顶楼某业主违章搭建楼顶花房

    D

    楼上邻居因不当装修损坏蒋某家天花板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业主只能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薛某为6栋业主,5、7、8栋业主的行为没有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不能提起诉讼。天花板为蒋某个人合法财产,邻居不当装修损坏其财产的,蒋某可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

  • 第10题:

    单选题
    张某是个体户,带领几个工人组成了安顺修配店进行简单的装修工作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为了揽下蒋某家的一些装修事宜并顺利办理在蒋某所属小区物业处的登记,张某借用了今昔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蒋某签订了合同。装修过程中,因业务生疏,张某新雇的工人黄某不慎将蒋某家的暖气钻了个洞。导致蒋某家地板被淹并造成5000元的经济损失。因协商未果,蒋某欲提起诉讼,则下列有关相关人员的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
    A

    蒋某是原告,张某和黄某是被告

    B

    蒋某是原告,安顺修配店和今昔公司是被告

    C

    蒋某是原告,张某和今昔公司是被告

    D

    蒋某是原告,安顺修配店和黄某是被告


    正确答案: B
    解析:
    AD两项,《民诉解释》第56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当事人。《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故黄某的责任由其单位承担,黄某不能作为被告。
    BC两项,《民诉解释》第59条第1款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民诉解释》第65条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可知应以张某和今昔公司为共同被告。

  • 第11题:

    问答题
    吴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与其女友谈恋爱期间,为女友蒋某拍摄了许多相片。后因双方争吵而分手,吴某事后反悔欲与蒋某和好,但蒋某坚决不同意。吴某在家贴挂蒋某的各式相片,并随身携带蒋某的相片,经常展示给他人看,并称相片上的人是其不幸病亡的前女友王某,自己如何地思念,并打算一辈子独身等,造成很大影响,以致蒋某因此与新结识的男朋友分手。蒋某很气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某侵犯了蒋某的什么权利?蒋某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救济手段?

    正确答案: 吴某侵犯了蒋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于其肖像的制作权和使用权,吴某擅自拿蒋某的相片四处展示,侵犯了蒋某自主决定使用其相片的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造成侵害的,均要承担责任。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其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公民的姓名是属于其专用的权利,具有专属性。本案吴某擅自把应为蒋某的相片说成王某的相片,实际上就是变更了蒋某的姓名,侵犯了蒋某的姓名权。蒋某可以要求吴某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出差住乙旅馆,晚上在房间休息时,房问的吊灯突然脱落致甲受伤。后查明该吊灯是丙装修队安装,因使用时间过长螺丝松动所致。依法律的规定甲( )
    A

    应向乙索赔

    B

    应向丙索赔

    C

    可以向乙或丙索赔

    D

    应要求乙和丙共同赔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孙某在某超市购物时,吊灯突然掉下来砸在孙某的头上,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孙某要求超市赔偿损失,但超市认为吊灯是由某装修公司安装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应赔偿。经查吊灯脱落确系安装不当所致。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超市可向装修公司追偿
    B.超市与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超市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装修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D.装修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超市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
    《侵权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超市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即为顾客提供适合购物的环境,其吊灯掉下来砸伤孙某,意味着超市未尽到安保义务,因此超市应当承担赔偿义务,装修公司安装不当,则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装修公司追偿。

  • 第14题:

    黄某(男)与蒋某(女)恋爱8年,期间黄某为蒋某花费很多钱物,后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黄某心存怨恨。蒋某结婚第三天按照当地习俗回娘家,黄某遂拨打殡仪馆电话,谎称蒋某患病死亡。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按其提供的地址开着灵车到蒋某的娘家拉尸体。蒋某立即向派出所报警。针对该案警情,民警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是:

    A.询问蒋某移情别恋与他人结婚的原因
    B.询问黄某了解其与蒋某的关系
    C.调查黄某是否患有精神病
    D.调查黄某是否拨打殡仪馆电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法。A项中,询问蒋某移情别恋的原因,这属于个人隐私。是不应采取的调查取证措施。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 第15题:

    吴某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与其女友谈恋爱期间,为女友蒋某拍摄了许多相片。后因双方争吵而分手,吴某事后反悔欲与蒋某和好,但蒋某坚决不同意。吴某在家贴挂蒋某的各式相片,并随身携带蒋某的相片,经常展示给他人看,并称相片上的人是其不幸病亡的前女友王某,自己如何地思念,并打算一辈子独身等,造成很大影响,以致蒋某因此与新结识的男朋友分手。蒋某很气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某侵犯了蒋某的什么权利?蒋某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救济手段?


    正确答案:吴某侵犯了蒋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肖像权是自然人对于其肖像的制作权和使用权,吴某擅自拿蒋某的相片四处展示,侵犯了蒋某自主决定使用其相片的权利。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擅自使用他人肖像,造成侵害的,均要承担责任。姓名权是自然人对于其姓名设定、变更和专用的人格权。公民的姓名是属于其专用的权利,具有专属性。本案吴某擅自把应为蒋某的相片说成王某的相片,实际上就是变更了蒋某的姓名,侵犯了蒋某的姓名权。蒋某可以要求吴某停止侵害其肖像权和姓名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第16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是()

    • A、交警队队长张某,向上级报告一起交通事故时将“死亡4人”改成“重伤4人”
    • B、装财处处长金某,经招标程序,从其好友经营的公司购车20辆
    • C、交警队队长黄某的弟弟经营一家旅馆
    • D、刑警蒋某收到当事人送给他的现金后上交纪委

    正确答案:A

  • 第17题:

    蒋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3000元。在取保候审期间,蒋某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重,公安机关全部没收了蒋某的保证金。那么,在没收蒋某的保证金后,公安机关还可()。

    • A、责令蒋某重新交纳保证金
    • B、责令蒋某提出保证人
    • C、对蒋某变更为监视居住
    • D、对蒋某直接变更为拘留

    正确答案:A,B,C

  • 第18题:

    蒋某现场目击一起凶杀案件。事后,侦查人员找到蒋某取证。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蒋某有义务作证
    • B、蒋某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自己的安全
    • C、蒋某有权要求就自己因作证支出的交通费等损失予以补偿
    • D、蒋某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自己近亲属的安全

    正确答案:A,B,C,D

  • 第19题:

    问答题
    江某出差到某一旅馆住宿,天花板电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江某身上,致使其受伤。为此,江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江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是装修队安装的,与旅馆无关。江某又去找装修队,但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时螺丝磨损造成的,与装修队无关。两家相互推诿,江某诉至法院。本案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以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他的管理人或所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推定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被告人蒋某,汽车司机。2007年5月2日上午,蒋某欲驾车去邻县送货,行车前蒋某的熟人杜某要求搭车,蒋某同意。杜某将两篓摔炮搬上车厢,随即自己也爬上车厢坐下,蒋某明知规定不准人货混装及装载爆炸物品,但碍于情面,未加制止。车行至中途,由于震动,摔炮爆炸,当场烧死杜某,烧毁车辆,财产损失达5万余元,蒋某侥幸脱险。  问:对蒋某应当如何定性处理?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王某借给周某10万元,由李某和蒋某提供保证担保,王某与李某、蒋某约定,李某和蒋某各保证5万元的清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
    A

    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李某和蒋某对周某的债务承担按份责任

    B

    若李某和蒋某之间关于保证份额的约定并未取得王某的同意,则李某和蒋某列周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若李某和蒋某约定各承担50%的保证份额约定并没有得到王某的同意,这个约定只能在李某和蒋某之间有效

    D

    若周某不能按时还款,王某只能向李某或蒋某中的一人主张权利


    正确答案: A,C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蒋某欲抢劫出租摩托车司机彭某,但被彭某等十余名出租摩托车司机驾驶员抓获。彭某等人质问蒋某是“公了”还是“私了”,蒋某等人答应“私了”并同意叫家属拿钱取人。彭某等人将蒋某带往旅馆住下,对蒋某进行殴打并迫使其在纸条上写明家庭住址、家属姓名以及叫家属拿钱等内容,并通知蒋某家属,要求当日下午以5500元的价格领走蒋某。对彭某等人的行为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

    蒋某咎由自取,对彭某等人不宜认定为犯罪

    B

    彭某等人的行为构成绑架罪

    C

    彭某等人将蒋某非法拘禁在旅馆的行为,被其敲诈勒索行为所吸收,不再单独定罪

    D

    将抢劫未遂的行为人限制住人身自由,以送派出所处理相要挟,迫使其家属交出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蒋某的家属并非出于对蒋某本人的安危所虑而被迫交出财物,其目的是使蒋某逃避法律追究,因此彭某等人的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 第23题:

    问答题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诸法院。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