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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试析俾斯麦外交体系的形成与解体。


    参考答案:

    ⑴背景
    德意志统一后,为了巩固统一的成果,孤立法国,俾斯麦处心积虑营造了大陆同盟体系,力图建立欧洲新秩序。俾斯麦建立大陆联盟体系的构想是:此体系以德国为中心,孤立和打压法国,避免法国和俄国联合两面夹击德国,巩固和保障德国在欧洲大陆已取得的势力和地位。为此,俾斯麦拉拢俄国,阻止俄法接近,拉拢奥地利,阻止俄国向西南欧扩张,极力促成英俄在世界各地的对抗。
    ⑵形成
    为了实现这一结盟体系,俾斯麦采取了一系列的步骤:1878年柏林会议后,在五年的时间里,俾斯麦通过1879年德奥同盟、1881年德俄奥三皇同盟、1882年德意奥三国同盟以及德奥罗同盟等同盟建立起一个一个以德国为核心,包括德、奥、俄、罗等国在内的复杂的结盟体系。为了进一步牵制法俄力量,阻止两国结合,俾斯麦又通过《三国同盟体系续约》两次《地中海协定》和《再保险条约》,基本上完成了俾斯麦体系的调整,进而促使俾斯麦体系的最终完成。在这二十多年期间,俾斯麦操纵这几个相抵触的联盟,并设法在灵活运作过程中抵消固有矛盾,成功维持了俄奥两个敌对盟国对德国的向心力,从而保持了德国的外交弹性。凭借这一反复的联盟体系,俾斯麦既维持了欧洲的均势,又最大限度地孤立了法国,防止反德国的同盟的出现。
    ⑶内在矛盾及最终解体
    俾斯麦对于体系的构想是美好的,但俾斯麦结盟体系包含着极大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俾斯麦凭借着个人高超的外交手段在欧洲国家间纵横捭阖,但其促成的对德国的有利的均势是脆弱的、不稳定的。欧洲国政的基本矛盾,如法德矛盾、奥俄矛盾等都没有解决。俾斯麦的外交政策只是一种拖延问题的权宜之计,这就注定了其结局。随着威廉二世的继位、俾斯麦的下台,德国的对外战略开始实行“新路线”政策。新路线认为德国应该正视俄国的敌意和法俄结盟的可能性,主动放弃与俄国结盟,转而全力加紧与英国的联系以抗衡法俄。1894年,法俄同盟成立,标志着俾斯麦结盟体系开始瓦解。此后,欧洲国关开始了以三国同盟和法俄同盟相互对峙为主导的局面,而一战的爆发使俾斯麦结盟体系彻底瓦解。


  • 第2题:

    试析华盛顿体系的实质。


    参考答案:

    华盛顿会议是巴黎和会的继续和补充,它调整了帝国主义列强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关系。
    ⑴华盛顿体系的建立,使英国在远东的势力受到削弱,标志着英国在远东撤退的序幕。
    ⑵日本的扩张野心遭到美英的遏制和中国的抵制,不得不有所收敛,但日本独霸远东的既定国策没变。
    ⑶美国作为华盛顿体系的策划者和保障者,力求保持在远东太平洋地区的均势,导致美日矛盾不可避免。


  • 第3题:

    试析幼儿不良品德形成的原因及其纠正战略。


    正确答案: 幼儿不良品德,是指幼儿违反正确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现象。这种现象广泛存在于幼儿的游戏、学习和生活中。幼儿形成不良道德的原因:
    (1)由于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的限制造成的。
    (2)由于教育不良而造成的错误。第一,家教不良所致。第二,教师不良影响所致。
    针对以上原因,我们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来矫正幼儿的不良品德:
    (1)榜样示范。教师和家长可用榜样示范的方法,激起幼儿强烈的情绪体验,以达到模仿英雄,纠正过错行为的目的。
    (2)表扬鼓励。表扬和鼓励,是激发幼儿上进心、自尊心、改正其不良行为的有效方法。
    (3)坚持家园一致性的原则。幼儿的生活范围主要是幼儿园和家庭,因此,幼儿园应与家庭坚持一致性的教育原则。

  • 第4题:

    俾斯麦体系为何会瓦解?


    正确答案: 一、保加利亚危机和三皇同盟的终结
    保加利亚亚历山大大公力图摆脱俄国控制,保俄关系紧张。1885年9月,东鲁米利亚爆发反土起义,自行宣布与保加利亚合并。沙皇亚历山大三世(1881-1894)不能容忍一个不听命于俄国的统一的保加利亚的存在,要求列强施加压力,迫使亚历山大大公解散保的合并。1885年10月,君士坦丁堡会议,俄国建议恢复《柏林条约》规定的现状。俾斯麦支持俄奥合作。
    1886年8月,俄利用保国内亲俄势力发动政变,废除亚历山大大公。但保摄政当局在英奥支持下对俄进行抵制。1887年7月,保另立斐迪南为保加利亚大公,俄失去对保的控制。奥同英抵制俄在保恢复控制的努力,使两国关系恶化。俄将奥视为它在巴尔干扩张的主要障碍,奥则认识到三皇同盟根本不足以遏制俄的扩张野心。俄奥在巴尔干扩张利益的对立性注定了俾斯麦强求俄奥合作的努力将归于失败。1887年,《三皇同盟条约》期满未续,俾斯麦体系重要一环脱节。

    二、法德关系危机和1887年《三国同盟续约》
    保加利亚危机期间,俾斯麦担心法国趁机进攻德国。为吓阻法国,俾斯麦采取加强德国军事力量的威胁手段。俾斯麦决定加强德奥意三国同盟关系,以确保德国的安全。意也有意续订三国同盟条约以获益。1887年2月10日,《三国同盟续约》。通过《三国同盟续约》,意在条件允许时若主动对法开战,将得到德国的援助,这使得三国同盟演变成具有侵略性的军事同盟。

    三、两次《地中海协定》和《再保险条约》
    俾斯麦构建结盟体系的重要考虑:希望通过英意和英奥之间的协约联系,将英国也拉入到牵制法俄的路线上来。英意在地中海存在着遏制法国的共同利益,英奥在巴尔干问题上也存在遏制俄国的相同立场。如果英国加入反法俄阵营,德国就可以在地中海和近东调动起足够力量对付法俄,同时又赋予德国与法俄交往时更大的回旋余地。
    英虽与法俄有利益矛盾,但不信任德国。首相索尔兹伯里洞察俾斯麦想把对抗法俄的责任推至英国身上而自己坐收渔人之利的意图。他认为英国的政策是既要反对法俄的扩张野心,又要避免卷入与法俄的冲突。他主张与意奥只订立一种不承担明确援助义务的协定,并将范围界定在维持地中海地区的现状。1887年2-3月,英意奥以互相交换照会的形式达成了第一次《地中海协定》。12月,三国又以照会形式达成了第二次《地中海协定》。德国虽没有参与这两个协定,但通过其盟国意奥的参与而间接地实现了与英国的非同盟性联合。但由于协定条款规定了英国承担义务时的模糊性,又揭示了英德合作的有限程度。

    俾斯麦希望与俄国订立协定,获得三皇同盟所规定的俄国杂法德战争时采取善意中立的保证。沙皇亚历山大三世也有意从德国那里获得其在巴尔干和海峡问题上的支持。

    1887年6月18日,《再保险条约》。
    自三皇同盟终结后,俾斯麦借助《三国同盟续约》、两次《地中海协定》和《再保险条约》,实现了对其结盟体系的调整,而其目标就是要牵制法俄的力量,阻止法俄结合,确保德国在欧洲大陆占据支配地位。但调整后的结盟体系仍很脆弱。首先,法德、俄奥之间存在着根本对立矛盾,俾斯麦对此始终未能解决。由于德奥间存在同盟关系,一旦俄与德关系再恶化,它就极有可能寻求与法国联合。其次,英国态度暧昧。英国虽与法俄在殖民扩张上有矛盾,但它宁愿信奉自身实力也不愿依靠大陆结盟。俾斯麦如不能很好地处理与英国的关系,其大陆结盟体系的前景仍是未知数。最后,结盟体系深深打上了俾斯麦个人的烙印,反映了他联合奥意、拉拢俄英、孤立法国的策略思路。这一思路有待于德国政府继续通过卓有成效的外交去实践。但自威廉二世(1888-1918)上台后,俾斯麦与之政见冲突不断。1890年3月,俾斯麦被迫辞职。新内阁的政策措施开始与俾斯麦拉开距离。此后,英德矛盾不断上升,法俄不断靠拢,结盟体系遂趋于瓦解。

  • 第5题:

    下列人物中,使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的是()

    • A、伯利克里
    • B、查士丁尼
    • C、华盛顿
    • D、俾斯麦

    正确答案:B

  • 第6题:

    试析世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正确答案: 1.世界经济是在世界市场与国际分工的基础上形成的世界范围的国际生产力、生产关系及与其相适应的国际交换关系。世界经济不仅涉及生产领域,也涉及商品交换、资金流动、技术转让等各个领域。世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和发展紧密相连的。
    2.世界经济从出现到现在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
    (1)第一时期:从18世纪中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是统一的无所不包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最终形成时期。
    (2)第二时期:从俄国十月革命到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出现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统一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被打破,世界经济一分为二,形成两个对立的经济体系。(以二战为界分为两个阶段,二战后,社会主义从一国发展到多国,形成了社会主义世界经济体系)。
    (3)第三时期:从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开始,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市场经济,经济结构调整,世界经济正按照其自身的规律向全球化、一体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知识经济已见端倪。

  • 第7题: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形成于()

    • A、拿破仑战争结束后
    • B、“一战”结束后
    • C、“二战”结束后
    • D、苏联解体后

    正确答案:B

  • 第8题:

    试析经济法的规范方式体系。


    正确答案:(1)授权性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是指经济法对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确认,指明行为主体可以拥有何种权利或取得何种资源,亦称权利性规范。例如,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认可”即意味着“授权”或“允许”政府的为或不为,法律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必须“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不能“为”。至于政府及其授权的经济规制部门如何行使经济规制的职权,自然涉及到许多授权性规范。凡是政府未经授权而“为”的,或政府虽经授权而“不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责任人被处分、撤职,对受损害人给予国家赔偿等。
    (2)任意性规范方式。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某种条件下,法允许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从而
    为行为主体提供一种选择。任意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简单等同。任意性规范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相互的权利义务作出法律规定以外的约定,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则依法律的规定行事。例如,经济法在调整政府与承包、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的关系时,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形成合意的原则。当政府不适当的干预给权利主体造成损害时,权利主体可以适用赔偿、返还等经济责任方式,要求政府作出赔偿或返还,但也可以放弃向政府索偿的要求。授权性规范规定的权利,权利主体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却不能任意作出任何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处分。
    (3)义务性规范方式。义务性规范,指的经济法规定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即直接规定人们应履行的某种义务。例如,制定税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明确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保证税收足额、及时入库,虽对涉税违法规定了惩罚性的措施,但不是其立法的主要目的。但不管怎么样,当纳税人违反纳税义务,未按期交纳税款的,将受到交纳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4)禁止性规范方式。禁止性规范,指的是在某种情况下,经济法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并对于违法者施以惩罚性的罚款、没收等经济制裁措施。例如,抗税逃税、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都将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处罚。
    (5)提倡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是指在什么条件下,经济法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充分调动各经济主体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健康发展为目标,因而对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大量地采用提倡性规范以及物质、精神奖励的形式。它又包含鼓励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两种方式。

  • 第9题:

    试析财政法的体系。


    正确答案:财政法的体系,主要包括财政收支法和财政管理法。前者包括财政收支划分法、财政融资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投资法;后者包括预算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这是从应然法上的考察,是一个较为完善的财政法体系应当包括的部分。而目前的经济法学教材多从实然法的角度来介绍财政法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限于篇幅,本章亦主要介绍这四大部分内容,再回应博彩业日渐蓬勃的现状而加以论述彩票法的内容。其他部分仅在此略为提及:
    (1)财政收支划分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在财政收支权限划分的过程中所
    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处于基础性部门法的地位,是财政法的核心内容。该部分包括财政级次划分、支出划分和收入划分等制度。
    (2)财政融资主要是指筹集融通的各种保险基金、邮政储蓄存款、政府担保债务和发行的各种政府债券等。财政融资具有有偿性、政策性、安全性和补充性。财政融资法主要包括国债法、彩票法等。
    (3)财政投资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由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以建造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行为和过程。财政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各种财政性资金。财政投资法是调整财政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国库是指政府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集中在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的账户,进行归口管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都通过这一账户进行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它由国库集中收入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拨付和清算的运作模式。国库制度主要是国库管理制度,我国现已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并建立起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国有资产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法需要对国有资产的授权营运、经营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各环节予以监督、管理和规范。
    (6)财政监督法是调整财政监督主体在对财政主体的财政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第10题:

    试析国际体系形成的标志。


    正确答案:国际体系形成的主要标志是:国际分工的完成,世界市场的出现以及殖民体系的建立。
    ①国际分工始于地理大发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完成,它是世界经济全部发展过程的基础,它与殖民扩张相配合,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把世界各国联结成一个无法分割的国际体系。
    ②世界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并以世界货币为前提,是世界范围内的交换场所。世界市场使货币发展为世界性的,并形成了世界货币体系。世界货币的出现,不仅促进了世界经济联系的扩大与发展,而且广泛服务于资本输出和瓜分殖民地的战争。
    ③帝国主义殖民体系是帝国主义统治、控制和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总体,既是帝国主义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也是国际体系形成时期的生命线。

  • 第11题:

    问答题
    试析国际体系形成的标志。

    正确答案: 国际体系形成的主要标志是:国际分工的完成,世界市场的出现以及殖民体系的建立。
    ①国际分工始于地理大发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完成,它是世界经济全部发展过程的基础,它与殖民扩张相配合,在经济上和政治上把世界各国联结成一个无法分割的国际体系。
    ②世界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并以世界货币为前提,是世界范围内的交换场所。世界市场使货币发展为世界性的,并形成了世界货币体系。世界货币的出现,不仅促进了世界经济联系的扩大与发展,而且广泛服务于资本输出和瓜分殖民地的战争。
    ③帝国主义殖民体系是帝国主义统治、控制和掠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总体,既是帝国主义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也是国际体系形成时期的生命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外交政策出现了哪些变化?

    正确答案: (1)独立初期,主张“回归欧洲、加入西方”,向西方一边倒;
    (2)1993-1996年,主张东西方平衡,实行“双头鹰”外交。
    (3)1996-至今,加强与西方国家的抗争,推动多极化进程。1996年以来,俄罗斯越来越明确把“多极化”思想作为外交战略的指导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试析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


    参考答案:

    ⑴门户开放政策
    ①背景:19世纪末帝国主义在中国掀起了瓜分狂潮。英、俄、德、法、日各国都在中国抢占了港口,划分了势力范围,而美国则是个迟到者。但美国并不甘于无所作为,面对中国的政治现实,决定利用自己经济上的优势同各国在中国展开竞争。
    ②提出:1899年9月至12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训令驻英、俄、德、法、日、意六国的美国大使向驻在国政府递交了针对中国的“门户开放”照会,要求六国政府发表声明,承认三个原则。该照会是以承认和维护列强在华的势力范围和既得权益为前提的,美国要求的是在几乎被列强瓜分殆尽的中国境内享有与列强相同贸易地位。各国均先后给予美国不同程度的答复。1900年7月3日,海约翰再一次向各国提交照会,主张保持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完整,维护各国在中国公正平等的贸易原则。这两次照会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门户开放”政策。
    ③影响:“门户开放”政策的提出,标志着美国随着自身实力的增强而提出的独立的对华政策,在不再追随英国对华政策的同时,该政策体现了美国积极向远东渗透和扩张势力的战略意图。该政策得到了列强不同程度的认可,是因为当时谁都无法独占中国,打破它们在华势力相对均衡的局面。美国通过“门户开放”政策获取了巨大利益,并声称该政策阻止了中国被瓜分的危机。但实际上,美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并没有通告这次外交活动的对象中国,也没有向中国作出解释。这种做法是对中国主权严重而粗暴的侵犯。
    ⑵大棒政策
    ①背景:美国在拉丁美洲有巨大的经济和战略利益。为了排斥其他各强国对拉美的染指,达到独霸美洲的目的,美国在20世纪初先后提出了“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
    ②提出:“大棒政策”是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又称老罗斯福,1901-1909在任)提出的。他在多次演讲中提到干涉拉美各国内政的“大棒政策”的依据,对“门罗主义”做了新的发挥和解释。“大棒政策”的实质是美国依仗其日益增强的军事经济实力,向拉美实行武力威胁和战争讹诈的外交政策。老罗斯福对“门罗主义”的引申再后来被称为“老罗斯福主义”。
    ③应用:“大棒政策”提出后,美国开始把它付诸实践:古巴、巴拿马、多米尼亚,美加关于阿拉斯加边界问题的讨论、1905年法德之间的摩洛哥纠纷
    ⑶金元外交
    ①背景:美国在拉丁美洲有巨大的经济和战略利益。为了排斥其他各强国对拉美的染指,达到独霸美洲的目的,美国在20世纪初先后提出了“大棒政策”和“金元外交”。
    ②提出:“金元外交”是威廉·塔夫脱总统执政时期(1909-1913)提出并实行的,旨在鼓励金融资本向海外投资以实现海外扩张的对外政策,就是“以金元代替枪弹”的外交政策。然而,在美国这一时期的外交实践中,实行了一种将金元与武力结合在一起的新的对外政策。拉丁美洲是“金元外交”所指向的主要地区,中国也是推行该政策的重要场所。


  • 第14题:

    俾斯麦结盟体系是怎样形成和调整的?


    参考答案:

    俾斯麦体系的建立
    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后,欧洲大陆上的大国力量对比发生巨大变化。法国丧失了克里米亚战争以来的霸主地位,四分五裂的德国和意大利都得到了统一。尤其是德国的统一使欧洲列强感到忧虑不安。而且,德国在《法兰克福和约》中对法国割地赔款的要求使得两国长期交恶。为了防范法国、孤立法国,德国首相俾斯麦的外交策略是防止其他欧洲大国与法国结盟,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处理好德国与俄国和奥国之间的关系是关键。
    1873年6月,俄奥两国在德国的推动下拟定了一个政治协定--《兴勃隆协定》。同年10月,德国加入该协定,从而三皇联盟形成。然而,俄奥两国在东方问题上的冲突使三皇联盟存在瓦解的危险。1875年,东方问题再起,1877年俄土战争爆发。在战争中,俄国同土耳其签订了《圣斯蒂法诺条约》得到了巨大的利益,这引起了英国和奥国的不满。1878年,列强在柏林召开会议讨论东方问题和《圣斯蒂法诺条约》引起的问题。这次会议避免了一次大国间的战争,但由于东方问题,三皇联盟失去了彼此协调的作用。
    面对这一形势,俾斯麦通过联合奥国迫使当时在国际上孤立的俄国回到王朝联合的道路上来,而奥国也希望同德国订立抵制俄国侵略的防御条约。这样,1879年10月,双方签订了《德奥同盟条约》。德奥的接近引起了俄国的警觉,由于当时英国对俄国利益的损害大于奥国对俄国的损害,为了防备英国,重新控制巴尔干事务,1881年,德、奥、俄三国在柏林签署《三皇同盟》条约。这样,德国也就重新控制了欧洲局势。与此同时,意大利在收复领土和殖民地争夺中处于劣势,国际地位也十分孤立,意大利希望与德奥结盟换取他们的支持。而德国认为法俄有接近的迹象,三皇同盟尚不足以保证德国的安全,于是同意与意大利结盟。1882年,德、奥、意三国订立了三国同盟条约。三国同盟是一个针对法俄的同盟。德国可以牵制俄国的力量,进一步孤立法国。随后,俾斯麦还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也拉入自己主导的体系内。至此,一个以德国为中心的俾斯麦体系形成。
    体系的调整
    1885年,保加利亚危机爆发。这样,俄奥两国在巴尔干问题上再起冲突。奥国联合英国抵制俄国恢复在保加利亚的控制,俄国则视奥国为扩张的主要障碍。俄奥两国在巴尔干扩张的对立使得《三皇同盟条约》瓦解。同时,法国也企图利用保加利亚危机进攻德国夺回阿尔萨斯和洛林。三皇同盟瓦解、法德关系恶化,这给俾斯麦体系带来严重冲击,于是俾斯麦决定强化三国同盟。1887年《三国同盟续约》使三国同盟成为一个侵略性的军事同盟。
    俾斯麦还有一个考虑,希望英国也能加入到牵制法俄的路线上来。因为,英国在地中海和巴尔干与法俄都有矛盾。但英国并不信任俄国,只希望与奥、意订立一种不承担明确义务的协定,并将范围界定在维持地中海地区的现状。1887年2-3月,英、奥、意三国签订第一次《地中海协定》。12月,三国又签订了第二次《地中海协定》。这样,德国就增加了对付法俄的力量。但是,《三皇同盟条约》没有续订,法俄存在接近的可能,这是俾斯麦必须全力避免的。而俄国有意从德国那里取得其在巴尔干和海峡问题上的支持。1887年6月,德俄在柏林签订了《再保险条约》,暂时防止了法俄的接近。
    体系的瓦解
    1890年,俾斯麦首相下台,接替他的卡普里维放弃了俾斯麦时期的路线,主张放弃与俄国的妥协,全力加强与英国的联系以抗衡法俄集团。新内阁的第一项外交措施就是取消了与俄国续订《再保险条约》,这无疑是把俄国推向了法国。但德国对英国的拉拢却收效甚微,这样,德国更加珍视三国同盟。1891年,德、奥、意续订三国同盟,这次续订反映了一致对法的立场,英国也对三国同盟表示支持。这促使俄法两国于1891年达成了一项政治协定,次年,两国订立军事协定。1894年,这项军事协定在两国相继获得批准,法俄同盟遂告成立。


  • 第15题:

    试析维也纳体系。


    正确答案: 维也纳体系是19世纪初拿破仑帝国崩溃后,以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为首的战胜国通过维也纳会议在欧洲大陆上建立的新均势体系。《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和《神圣同盟条约》、《四国同盟条约》共同构成了维也纳体系。它以均势原则、正统主义和补偿原则等为指导思想,在拿破仑帝国瓦解后的欧洲,建立起多极的政治均势,并暂时维持了欧洲封建列强间的和平与协调。1848年法、意、奥、普等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给欧洲封建制度以沉重打击,冲击了维也纳体系。1853年的克里米亚战争将维也纳体系进一步推向解体。
    评价:首先,它代表四大国的意志,也可以说是代表了落后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意志(因为除英国与荷兰之外的其他国家此时还都是封建专制国家),它按照大国的意志重新划分欧洲版图,恢复欧洲旧的统治秩序。
    其次,它是欧洲专制君主们企图采用高压手段,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体现;他反对社会进步,任意践踏弱小民族的利益,是一种历史的反动。
    第三,在维也纳体系下,各国常用召开会议的办法来解决相互间的争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欧洲各国之间战争的频繁程度,客观上促进了近代国际关系的发展。
    第四,第一次巴黎和约和维也纳会议最后议定书改变了欧洲的政治地图,为欧洲大国间的关系创造了政治军事力量的平衡,使欧洲大国大体上形成了一种领土均势,这是均势的最重要含义。维也纳会议所做出的欧洲领土安排,首先是为了防止法国东山再起构筑的一道安全堤坝。其次,会议所进行的地缘政治安排,还使得在中欧出现了德意志邦联,使俄国的势力局限于东欧,让英国把扩张重点放在海外,使其履行其维持欧洲均势的作用。
    维也纳会议所追求的力量平衡,只是在各大国之间谋取力量对比的大致平衡,而非绝对的平衡。平衡与均势只能是暂时的,相对的。认为通过建立国际政治权力均势,就可以导致欧洲的安宁和繁荣,是一相情愿。现实的国际政治中,国家追求的不是均势,而是权力的优势。

  • 第16题:

    俾斯麦企图通过保险体系来压制工人运动的做法最终并没有获得成功。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外交政策出现了哪些变化?


    正确答案: (1)独立初期,主张“回归欧洲、加入西方”,向西方一边倒;
    (2)1993-1996年,主张东西方平衡,实行“双头鹰”外交。
    (3)1996-至今,加强与西方国家的抗争,推动多极化进程。1996年以来,俄罗斯越来越明确把“多极化”思想作为外交战略的指导思想。

  • 第18题: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与两极格局的相同点有() ①都维护了世界长期和平 ②都由大国所控制 ③都是在大战后形成的 ④都因大战而解体

    • A、①③
    • B、①④
    • C、②③
    • D、②④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试析市场规制法一般法的体系结构。


    正确答案:市场规制法一般法解决的是有关微观经济领域法律规制的一般性问题,包括两个问题,一是市场主体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解决谁可以进入微观经济领域从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二是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解决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后,如何保障市场能够公平、有效运行的问题。我们认为,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应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市场主体规制法,二是市场运行规制法。
    (一)市场主体规制法。除了解决市场准入问题以外,市场主体规制法同时解决市场规制主体和市场被规制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市场运行规制法。保证市场能够有效运行,确保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能够通过市场的有效运行得以实现,保障经济法目标价值趋向下的市场功能能够得以发挥作用,必须依靠一系列的法律规制手段,这些手段所表现出的法律制度,即“市场运行规制法”。市场运行规制法着眼于通过法律规制的手段,解决影响市场有效运行的市场缺陷,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行,根据其所针对的市场缺陷在经济学上的不同性质,市场运行规制法包括:公平交易规制法和市场信息规制法。

  • 第20题:

    试析微观经济法的结构体系。


    正确答案: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微观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体经济行为之法,可以分为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一)微观经济法一般法。
    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两个部分。
    (1)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主体可以分为经济法的规制主体(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亦可称为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即在国家不便或不能的领域里,替代政府起着规制市场主体的特殊作用的各类民间社会团体、行会组织、各类交易所和各类商品交易会的常设机构、政策性经营企业和专事国有资产投资或控股管理的企业)与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亦可称为市场交易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经济主体或经济人)。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很多是针对各种经济主体本身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状况作出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既是市场规制主体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行为的依据,同时也是对其规制行为的规制。对于市场规制主体来说,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可为。他们的规制行为必须依法法施行,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
    (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调整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信息规制法。前者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等三方面的内容。后者则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和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等七部分内容。
    (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
    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应当包括消费品市场(如粮食市场、烟草市场、食盐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和消费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生产资料市场(如能源市场、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市场(如法律服务市场、电信服务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和要素市场(如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无形财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以及包括货物、技术进、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进出口市场在内的对外贸易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四个部分。

  • 第21题:

    试析市场信息规制法的体系结构。


    正确答案:市场信息规制法包括七部分内容:
    第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消费者是市场运行过程的主要参与主体,消费者的需求是推动市场运行的原动力。同时,消费者与掌握各种资源的经营者相比,又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只有对消费者的权益予以充分有效的确认和保护,市场的实质公平价值目标才可能实现,经营者的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规范,市场秩序方才能得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规定消费者在交易中和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各项权利,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与服务时必须承担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该法是国家公权直接干预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也是在交易自由的原则下,明显体现社会公共利益要求的法。
    第二,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财务信息是市场信息的重要信息之一,如果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后果问题,那么,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制度则是为了防止或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程度,主要包括会计、审计法律制度。运用法律手段对会计和审计活动进行规制,对保证市场信息通畅,惩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价格信息是市场信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交易当事人最为关注的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之一。市场主体是经济人的本性,决定了市场主体的趋利性,如果任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自由地对外发布价格信息,价格欺诈及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方面的市场失灵问题就难以避免。要解决这些因市场价格信息失衡引发的问题,需要一套完善的市场价格信息规制法律制度,借此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第四,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质量信息是市场信息的重要信息之一,各主要国家在产品市场交易领域都制定了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规定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及违法的责任。这种法从市场交易客体入手,实现公平交易,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产品需求者利益,是微观经济法的重要构成部分。
    第五,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涉及到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是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市场计量信息是一项重要的市场信息,市场计量信息的失真,不仅增加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以至于使交易成为不可能,而且,如果没有准确、真实、及时的市场计量信息,国家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也难以发挥作用。
    第六,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是先进科技成果的定型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社会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先决条件。当市场经济发展到成熟阶段,社会对市场主体发布的市场信息的要求也在提高,不仅仅要求市场主体发布的市场信息是真实的、及时的,而且要求在市场信息的沟通方面,尽可能的降低信息沟通成本,可以说,市场信息标准化法律制度的出现,正是顺应了市场主体的这种内在要求的结果。
    第七,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市场主体通过商业广告活动传播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市场信息,商业广告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身也是一种重要的市场经济活动。在市场经济早期社会,国家对市场主体对外传播产品和服务相关信息的行为没有干预,随着广告在社会生活中影响力的逐渐增强,国家公权开始干预市场主体的信息传播活动,以确保市场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其主要表现为广告法律制度。

  • 第22题:

    问答题
    试析微观经济法的结构体系。

    正确答案: 微观经济法,是指调整政府直接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秩序、干预或协调市场生产经济主体的微观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又称“市场规制法”,与宏观经济法共同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两大支柱。微观经济法作为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个体经济行为之法,可以分为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市场规制法一般法)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市场规制法特别法)两个分支体系。
    (一)微观经济法一般法。
    微观经济法一般法是指调整发生在微观经济领域中市场交易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一般法包括市场主体规制法和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两个部分。
    (1)市场主体规制法,也称为“经济法主体的规制法”,是指认可和规范政府对市场生产经营者的具体经济活动加以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主体可以分为经济法的规制主体(即政府及其经济管理职能部门,亦可称为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法的泛规制主体(即在国家不便或不能的领域里,替代政府起着规制市场主体的特殊作用的各类民间社会团体、行会组织、各类交易所和各类商品交易会的常设机构、政策性经营企业和专事国有资产投资或控股管理的企业)与经济法的被规制主体(即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亦可称为市场交易主体、生产经营主体、经济主体或经济人)。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中很多是针对各种经济主体本身的设立、变更、终止等状况作出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既是市场规制主体规制市场交易主体的经济行为的依据,同时也是对其规制行为的规制。对于市场规制主体来说,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可为。他们的规制行为必须依法法施行,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
    (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法,是指调整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可以分为公平交易规制法与市场信息规制法。前者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和反限制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法律制度等三方面的内容。后者则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制、市场财务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价格信息的法律规制、产品质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计量信息的法律规制、市场信息标准化的法律规制和市场信息传播的法律规制等七部分内容。
    (二)微观经济法特别法
    微观经济法特别法,是对微观经济领域中的特殊市场领域的经济活动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微观经济法特别法应当包括消费品市场(如粮食市场、烟草市场、食盐市场、食品市场、药品市场和消费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生产资料市场(如能源市场、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法律规制、服务市场(如法律服务市场、电信服务市场、互联网服务市场、电子商务服务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和要素市场(如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无形财产权市场、产权市场以及包括货物、技术进、服务以及知识产权进出口市场在内的对外贸易市场等)的法律规制四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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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3题:

    单选题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与两极格局的相同点有() ①都维护了世界长期和平 ②都由大国所控制 ③都是在大战后形成的 ④都因大战而解体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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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4题:

    问答题
    试析经济法的规范方式体系。

    正确答案: (1)授权性规范方式。授权性规范,是指经济法对人们的需要和利益的确认,指明行为主体可以拥有何种权利或取得何种资源,亦称权利性规范。例如,经济法是认可和规范政府干预经济之法,“认可”即意味着“授权”或“允许”政府的为或不为,法律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必须“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授权的,政府不能“为”。至于政府及其授权的经济规制部门如何行使经济规制的职权,自然涉及到许多授权性规范。凡是政府未经授权而“为”的,或政府虽经授权而“不为”,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包括责任人被处分、撤职,对受损害人给予国家赔偿等。
    (2)任意性规范方式。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某种条件下,法允许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从而
    为行为主体提供一种选择。任意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有密切的联系,但又不简单等同。任意性规范则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相互的权利义务作出法律规定以外的约定,如果他们没有约定,则依法律的规定行事。例如,经济法在调整政府与承包、租赁经营的国有企业的关系时,可以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形成合意的原则。当政府不适当的干预给权利主体造成损害时,权利主体可以适用赔偿、返还等经济责任方式,要求政府作出赔偿或返还,但也可以放弃向政府索偿的要求。授权性规范规定的权利,权利主体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却不能任意作出任何不同于法律规定的处分。
    (3)义务性规范方式。义务性规范,指的经济法规定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即直接规定人们应履行的某种义务。例如,制定税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明确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保证税收足额、及时入库,虽对涉税违法规定了惩罚性的措施,但不是其立法的主要目的。但不管怎么样,当纳税人违反纳税义务,未按期交纳税款的,将受到交纳滞纳金、罚款等处罚。
    (4)禁止性规范方式。禁止性规范,指的是在某种情况下,经济法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并对于违法者施以惩罚性的罚款、没收等经济制裁措施。例如,抗税逃税、扰乱市场秩序、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等,都将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处罚。
    (5)提倡性规范方式。提倡性规范,是指在什么条件下,经济法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经济法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充分调动各经济主体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健康发展为目标,因而对各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大量地采用提倡性规范以及物质、精神奖励的形式。它又包含鼓励性规范和指导性规范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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