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粉针剂可见异物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题目

简述粉针剂可见异物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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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检查接触器箱外观应注意哪些?


    正确答案: 检查接触器箱外观和安装状态:接触器箱外观和安装状态良好,悬挂部件状态良好、无裂纹,固定螺栓防松标记清晰、无松动
    检查外观配线状态:外部配线外观状态良好无破损、碰磨,捆绑紧固、无松动。
    使用高压风管清除配线表面的灰尘
    检查接触器箱门安装状态;门安装状态良好,密封性良好,无损坏。

  • 第2题:

    简述检验操作注意事项,重复检验操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着色检验在白光下进行,被检零件上的照度应至少达到500Lx。荧光检验在暗室中进行,暗室的白光强度吧应超过20Lx,黑光强度在工件表面上的应不低于1000μw/cm2
    检验员进入暗室开始检验前应至少等5分钟,以使眼睛适应暗室条件。
    检查显示痕迹应在显像剂施加后7-30分钟内进行。荧光渗透检验人员要避免使用光敏眼镜以及在紫外线照射下会发光的眼镜架。
    暗室检验人员工作时间不宜太长,否则会应影响灵敏度。检验时黑光不能直射或反射到检验员的眼睛,需要重复检验时,必须进行后清洗,以去掉缺陷内残余渗透液。不允许用着色法进行重复检查,着色法检查后的零件不允许重复检查。

  • 第3题:

    请简述隙距调整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A.注意主电机电流和隙距的大小范围;
    B.要注意物料指数的变化,并根据物料指数的大小及时提高或降低隙距的大小。

  • 第4题:

    简述声训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所谓音同或音近,指古音相同或者相近;如果以今天的读音来进行声训,当然是不可靠的。所谓古音相近,是指声韵都相近。二要有文献语言为佐证。

  • 第5题:

    简述病理检查选取组织块时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在肉眼观察的同时,应选择合适的部位取组织块。选材必须以有代表性与有诊断价值为原则,一般最好选病变与正常交界处。各种脏器应多作切面检查,特别是甲状腺、前列腺等。有时需做间隔2mm平行切面,以免漏掉微小癌灶。

  • 第6题:

    简述在编制安全检查表时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 (1)检查表中所列项目,应简扼要,突出重点、抓住要害。
    (2)各类检查表都有其适用对象,不宜通用。
    (3)各级安全检查项目应各有侧重。
    (4)对危险部位应详细检查,确保一切隐患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之前就被发现。
    (5)要落实安全检查实施人员。
    (6)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向上级反映。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粉针剂可见异物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操作环境:在100级洁净环境中操作,防止尘埃等异物进入。
    2、溶剂 :首先检查溶剂的可见异物和不溶性微粒是否合格,并作原始记录,防止溶剂带入可见异物。其次加入溶剂的量要足够,防止溶解不充分导致假阳性结果出现。
    3、结果判断:对于大于2毫米的纤毛、色块,要考虑玻璃体(容器)的光学放大作用,慎重做出判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机损理赔实务中存在哪些问题?应注意哪些事项?

    正确答案: 机损理赔属于船舶及其属具投保一切险(Totalriskscover)中的部分损失赔付的范畴。机损事件从其发生到最后完成赔付,主要包含报告、修理、检验和赔付四个主要环节。保险人(保险公司、船东互保协会)、被保险人(登记船东、实际船东、光船承租人、船舶管理人)、公证检验人及船舶人员四者在这些环节中各自承担不同的角色,需要依照保险合同及其条款的要求,按既定的运作程序完成相应的工作。在船舶保险处理实务中,有相当一部分船员以及少数航运公司的船东,不甚熟悉相关保险条款的深刻含义和处理实务的具体要求,不能本着“迅速、经济、妥善”的原则干净利索地处理所发生的机损索赔,甚至发生因处置不当导致保险人拒赔的结果。现结合保险条款的基本内涵和理赔实务的具体要求,介绍船舶机损事件理赔实务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机损与索赔的最初处理与认定
    (1)减少损失的措施
    船东在接到船舶发生机损事故报告后,应牢记其首要任务是指导船舶人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尽可能提供所需的岸基支持,使船舶尽快恢复航行或正常生产。这是船东对保险人承担的义务之一,也是进行保险索赔的前提条件。一些不涉及船期延误或影响船东其他利益的机损事件发生后,有的船东存有反正由保险人对损失“买单”的想法,惟恐机损程度不足以构成赔付而放任事故扩大,或者恶意滥用“对保险项目下的机损索赔,以旧换新均不扣减”的条款,借机更新达到寿命时限的高值机件等。须知这些做法一旦被核实,将被保险人认定为“船东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而使保险人免责并拒赔,甚至可导致来年保费费率的提高。
    若发生的机损事件,估计其修理和检验不会影响船舶安全或船期,则应尽量保留机损部件和现场的原貌,等待检验人员检验。若机损事件发生后,由于船舶安全或船期的需要等因素需立即进行修理和恢复,则船东应与保险人或其委派的检验人员有效地协商,根据检验人员的要求做好换修记录,并尽可能保留机损件的原貌和其他旁证等。同时注意,对于发生费用的修理项目,应与所主张的损坏事件具有因果逻辑性。
    (2)评估
    在此基础上,机损是否满足了索赔的条件,是否向保险人主张索赔要求,船东还应仔细对机损事件进行评估:
    A.损失情况评估
    机损事件造成的损失一般由机件费用、修理费用和检验费用构成。除搁浅事故外,所有对部分损失的保险索赔均有一个约定的免赔额。这个免赔额为绝对免赔额,即若损失价值不足约定的免赔价值,则损失由船东承担。对损失情况的评估就是要看其是否超过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损失的评估范围应为机损事件本身及与其有因果关联的其他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由此引起的船期延迟等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一般包括:实际已损失的价值如机件费用等;预计将要损失的价值如后续的坞费及修理费用等;特定的例外情况(若有),即完全因保险人承保的损坏的修理需将船舶从一港移到另一港,在移船过程中的“在航”期间发生的船员工资和给养的费用,以及保险人负责的修理后试航过程中的“在航”期间发生的船员工资和给养的费用。
    B.事故性质评估对于发生的机损事件,应客观评估机损发生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对于责任事故导致的机损,应评估是由于船东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造成的,还是由于船员的过失造成的,即所谓的“船东错”还是“船员错”。这也是保险人是否理赔的分界线。“船员错”,包括船长、船员的故意损害船东的行为以及船长、船员和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行为等,所导致的损失属于保险人赔付。“船东错”,包括船东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以及船东恪尽职守应能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的更换或修理等,所导致的损失属于保险人免责范围。
    在船公司已普遍实行安全管理体系的今天,各种管理记录和运行报表不断完善,使得船东对船舶管理行为
    变得更加透明,从而使保险人或其委派的检验人员对机损事件的性质认定更加容易,这也要求船东在评估机损事件的性质时需要更加谨慎。
    c)报告
    机损事件经过评估后,如果被认定满足索赔条件,则船东应尽快作好以下工作:
    ※指导船方人员拟写海事声明和机损报告;告知船方人员保存好损坏的机件;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包括必要的拍照等。
    ※拟写机损通知,将机损的概况及损失的情况等及时报告保险人。一般情况下,除节假日外,船东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机损报告传送给保险人或其最近的保险代理人。
    在保险实务中,船舶出险后,往往由保险合同双方共同处理相关事宜,各自发挥专业优势,将损失控制在最小限度内,维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出险后船东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能够尽快组织人员进行调节和调查,评估损失程度和范围,为后续事宜的处理留有时间和空间。
    ※按照保险人的指示提交相关文件。做好以上工作,将为机损事件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是,机损声明文书的撰写
    机损事件发生后,船舶人员拟写的有关机损的声明或报告,是保险索赔的重要文书。对于不针对第三者的单纯的本船机损,该声明可以由船长以“机损声明”的形式出现,同时轮机长或大副应撰写针对机损的“机损报告”附后。机损声明或报告是重要索赔文书之一,应着眼于陈述客观情况。
    “机损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含:船舶动态,装载情况,航次情况,机损时间,地点(航行中为经纬度),机损的部件,机损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机损时观察到的相关迹象,进一步修理、检查、检验的要求等要素。
    机损报告应:用词严谨;告事项简明扼要;内容与《轮机日志》或《航海日志》的记载相吻合。
    机损报告拟写时应及时与船东进行必要的沟通,以便船岸双方保持协调一致。机损报告中应注意避免过多地进行故障分析,详细的故障分析应留待检验人员检验时根据检验情况阐述。因为有些机损事故受当时客观环境或现场人员的经验、认识水平的限制,导致相关的分析仅为可能的假设而已,可能无法最终确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是,机损检验安排
    机损检验是保险索赔和理赔的重要环节之一。保险条款规定投保船舶一旦发生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事故,船东应迅速将有关的检验和检验机会通知保险人。因此,船东在向保险人告知机损事件后,还应随时将船舶动态及时告知保险人或其代理,并与其协商检验事宜的具体安排,以便及时通知船舶人员做好涉及检验的各项准备。必要时,船东应安排公司专门人员随同进行检验,以协调公司船岸双方的工作。通常,当保险人获知船东报告后,将雇佣或委派有资质的律师、检验师或其他人员:①就船东主张的机损事件进行相关检验,以确认损坏的范围、程度、性质和原因;②评估实际损失的情况及其相关费用的合理性。需要强调的是,检验人员根据检验的情况最终完成的检验报告将作为保险人理赔的主要依据,所以船东应高度重视机损的现场检验工作并做好充分准备。检验人员到船后,调查的方式和手段,主要有:(1)查验有关报告、资料、证书。检验人员到船后一般将从以下几类文件资料开始查验,并视检验需要增加资料或记录的查验范围。这些文件资料主要是:
    ①《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簿》等法定记录;
    ②船舶法定证书和入级证书及其检验报告;
    ③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测试报告及运转时间记录;
    ④油料添加、使用、化验记录;
    ⑤备件供船、使用、库存记录;
    ⑥修船报告、坞修记录及相关检测报告;
    ⑦设备技术档案和说明书等。
    (2)现场观察、检查、测量或必要的模拟;
    (3)与当事人员交流
    (4)实物拍照等。
    船长应安排相关人员予以密切合作并提供一切工作便利,创造良好的检验条件,以利检验的顺利进行。向检验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记载应力求真实,不得有任何删改或造假,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所主张的机损索赔的可
    信度。尤其注意《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可能将从事故前l2小时的记录开始追溯,应保持这些记录的完整和准确。对于检验人员提出的疑问或不同看法,船方人员应本着诚信、尊重事实和讲求科学的态度进行沟通和交流,依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应的船舶技术资料进行合理的解释和阐述,一忌信口开河、刻意夸大,二忌有意回避、隐瞒真情。对于一些从正面难以认定的损害情况,船舶人员应积极地寻找各种旁证或记录向检验人员展示,澄清疑难。
    四是,机损事件中因果关系的理解
    机损事件理赔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机损导致后续损害的情况下,船东应认真研究相互间的因果关系,根据
    保险条款的要求,合理主张索赔费用。这一点在理赔实务中尤为突出。一些机损在其发生后,因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间内不能认定其故障原因,或需通过日后的检查如坞检等才能确定相关部件、系统是否连带损害,船长应在适当时机发布延伸海事声明,保留对这些相关部位的日后索赔的权利。例如,某轮自欧洲返航途中在驶过新加坡后开始出现了主机负荷增加并导致排气阀断裂的故障,经反复检查测试各部件、系统均未发现异常。三个月后经进坞检查才查明其原因为舭龙骨断裂造成船体阻力增加所致。如果单就气阀损坏进行索赔,可能因达不到免赔额而构不成机损索赔。要注意的是保险条款对于免赔额的减扣是基于“事故原则”,对于多事故或连续事故造成的机损索赔,应注意确定相邻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并且这种因果关系未被其他的插入因素所打断,这将最终决定免赔额的减扣问题。对因果关系的求证,在对“相继损害”(ProgressiveDamages)事件的确认与解决中,非常重要。例如,保险条款规定对船底的除锈或喷漆的索赔不予负责,除非与海损修理直接相关。一条船因螺旋桨损坏需要进坞修理,而该轮的船壳油漆恰好达到需要重新进行涂装的时间。船东以损坏修理导致在坞时间过长,致使水线下的船壳自抛光防污漆长期暴露在空气中失效为由,要求将油漆涂装费用计入索赔额中。这实际涉及到一个“相继损害”问题,而且这类索赔在保险实务中经常遇到。实际上除了极个别种类的自抛光防污漆要求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超过7天以外,绝大多数的油漆可暴露长达1个月之久。因此,油漆的失效与损坏修理的延误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亦即不是必然要发生“相继损害”,除非船东能够举证所用油漆的使用要求证明会导致发生这种损害。实际情况是,船东的这种索赔主张在多数情况下因不能举证而被保险人拒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简述处理死胎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⒈引产前准备:血常规、出凝血时间、纤维蛋白原及凝血酶原时间的化验,并备血。
    ⒉若纤维蛋白原<1.5g/L,血小板<100×109/L时应给肝素0.5mg/kg,待血小板及纤维蛋白原恢复正常后引产。
    ⒊根据不同孕周,选择不同的引产方法。
    ①子宫<12周者,行吸宫或刮宫术;
    ②12周<子宫<16周者行宫颈扩张钳刮术;
    ③子宫>16周者肝肾功能正常可予引产;
    ④子宫大小>28周,人工破膜或催产素引产;
    4.术后观察病人有否出血,抗菌素预防感染,注意检查胎儿胎龄及脐带,标本送病理以明确原因。

  • 第10题:

    视野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视野检查离不开检查医师与被检者之间的配合,它属于心理物理学的检查,那么在视野检查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在检查的全过程中,受检眼必须始终注视中心注视点,在检查中还应注意照明度,一般使用人工照明,将灯放在患者头的后面,使光线均匀地照在视野计上。此外应注意视标大小不同,视标越小,视野越小,有时用大视标不能发现轻微视野改变,而用小视标反而可以发现,因此必要时用大小不同的视标测量视野。不同疾病对颜色的敏感度不同,视网膜疾病患者一般采用蓝色和黄色视标,视神经疾病患者采用红色和绿色视标。视标的颜色必须保持原有浓度,否则检测结果会不准。视标移动时要与进行方向垂直摆动,白色视野以看见视标处作为视野边界,颜色视野以能明确分辨视标颜色之处为界。在视野检查中,要注意影响视野大小的因素:
    ①受检者的合作:受检者在检查中注意力应集中,必须始终注意中心固视点,同时不能太疲劳。
    ②面形:受检者的脸形、睑裂大小、鼻梁的高低均可影响视野大小及形状。
    ③瞳孔大小:缩小的瞳孔可使视野缩小,这对青光眼患者尤为重要,反之瞳孔散大则视野增大。
    ④屈光不正:平面视野计检查时,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常常使视野缩小,检查周边视野时,患者最好不戴眼镜,以免镜框阻碍视线。
    ⑤对随访观察的患者,每次检查条件必须一致,方可比较观察。

  • 第11题:

    简述用短接法检查电路应注意的问题


    正确答案: (1)短接法是用手拿绝缘导线带电操作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2)短接法只适用于检查压降极小的导线和触头之类的断路故障。对于压降较大的电器,如电阻、线圈、绕组等断路故障,不能采用短接法,否则会出现短路故障
    (3)在确保电气设备或机械部位不会出现事故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短接法

  • 第12题:

    疟原虫的血液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选择合适的采血时机对提高检出率是非常必要的,恶性疟在发作开始时,间日疟、三日疟在发作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采血为宜。
    通常从患者耳垂或指端采血,制成血片,经吉氏或瑞氏染色后镜检找疟原虫。染色后用水缓慢从玻片一端冲洗,让清水流进染液,使沉渣漂浮冲走,勿先倒去染液或直对血膜冲洗。
    薄血膜中疟原虫形态完整,被感染红细胞未被破坏,容易识别和鉴别虫种,但原虫密度低时容易漏检;厚血膜原虫较集中,检出率是薄血膜的15~25倍,但制片过程中红细胞溶解,原虫形态有所改变,虫种鉴定较困难,因此,最好在一张玻片上同时制作厚、薄两种血膜。
    基层医院可采用溶血离心沉淀法,不需特殊仪器设备,操作简便、快速,可提高检出率。注意区别易与疟原虫混淆的其他杂物,如单个血小板附着于红细胞上,易误认为环状体或发育中的滋养体,成堆的血小板易误认为成熟裂殖体。特别是厚血膜检查时,发现疟原虫后鉴定虫种有困难,应仔细观察薄血膜。

  • 第13题:

    简述平曲线与竖曲线结合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平曲线与竖曲线应相互重合,且平曲线应稍长于竖曲线;
    2)平曲线与竖曲线大小应保持均衡;
    3)暗弯与凸形竖曲线及明弯与凹形竖曲线组合是合理、悦目的;
    4)应避免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与反向平曲线的拐点重合,小半径竖曲线不宜与缓和曲线相重叠;避免在凸形竖曲线的顶部或凹形竖曲线的底部插入小半径的平曲线。

  • 第14题:

    简述微藻生物柴油开发的技术流程。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流程:微藻的筛选和培育,获得优良的高含油量藻种,在光反应器中吸收阳光CO2等,生成微藻生物质,最后经过采集,加工,转化为微藻生物柴油。
    注意问题:筛选和培育过程:较高水平的含油量,快速生长,耐高浓度的CO2,高温以及高强度的光照等环境问题;易于基因工程改造。
    培养及光生物反应器的研究:传光、传质、传动、传热、清洁、成本低。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合同变更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1)业主或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
    (2)业主和工程师的认可权必须限制。
    (3)工程变更不能免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
    (4)工程便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
    (5)应注意工程变更的实施,价格谈判和业主批准三者之间在实践上的矛盾性。
    (6)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过合同管理人员或由他们提出、再商讨变更,签订变更协议过程中,承包商必须提出变更补偿问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检验操作注意事项,重复检验操作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正确答案: 着色检验在白光下进行,被检零件上的照度应至少达到500Lx。荧光检验在暗室中进行,暗室的白光强度吧应超过20Lx,黑光强度在工件表面上的应不低于1000μw/cm2
    检验员进入暗室开始检验前应至少等5分钟,以使眼睛适应暗室条件。
    检查显示痕迹应在显像剂施加后7-30分钟内进行。荧光渗透检验人员要避免使用光敏眼镜以及在紫外线照射下会发光的眼镜架。
    暗室检验人员工作时间不宜太长,否则会应影响灵敏度。检验时黑光不能直射或反射到检验员的眼睛,需要重复检验时,必须进行后清洗,以去掉缺陷内残余渗透液。不允许用着色法进行重复检查,着色法检查后的零件不允许重复检查。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