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如何理解基督教和日耳曼蛮族之间的关系?”相关问题
  • 第1题:

    如何理解肺主宣发和肃降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肺的宣发和肃降,是相反相成的矛盾运动。在生理情况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病理情况下,则又常常相互影响。

  • 第2题:

    日耳曼法又被称为蛮族法典。()


    正确答案:正确

  • 第3题:

    由于没有行政管理经验,日耳曼蛮族建立了西欧封建制度


    正确答案:正确

  • 第4题:

    如何理解和处理存款规模、存款结构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1)对存款结构的成本选择需要正确处理以下关系:1)多吸收低息存款,降低利息成本相对数。2)利息成本刚性大,应努力降低营业成本的支出;3)活期存款的增长应以不削弱银行的信贷能力为条件;
    4)定期存款的增长不以提高自身的比重为目标,而应与银行存款的派生能力相适应。
    (2)存款总量和成本之间的4种组合关系:1)逆向组合:存款总量增长,成本却下降;2)同向组合:存款总量增长,成本也上升;3)总量单向变化:存款总量增加,成本不变;4)成本单向变化:存款总量不变,成本增加

  • 第5题:

    日耳曼蛮族摧毁了西罗马帝国后,西方进入了第二个黑暗时代。


    正确答案:正确

  • 第6题:

    应该如何理解和处理公共管理评价三个标准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公共管理的三个标准之间的关系是:政治和公共职责的履行是条件性标准,效率是手段性标准,有效性是目的性标准。在处理三个评价标准的关系时,应根据具体公共管理项目以及环境状况做出合理的选择。

  • 第7题:

    如何理解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者行为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消费者心理是一种纯粹的内部心理活动,是不可见的;消费者行为是一种外部表现,是可见的。从发生时间上看,二者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在不同时间发生。
    消费者心理与消费者行为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消费者心理支配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心理是消费者行为发生的基础,而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心理的外在表现。

  • 第8题:

    判断题
    日耳曼蛮族征服了罗马帝国,而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却征服了日耳曼蛮族。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判断题
    日耳曼法又被称为蛮族法典。()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基督教与日耳曼蛮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基督教曾遭到日耳曼蛮族的排斥

    B

    日耳曼蛮族最早接触的是基督教的阿里乌斯教派

    C

    日耳曼蛮族后来成为保护和传播基督教的主要力量

    D

    日耳曼蛮族征服了基督教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判断题
    日耳曼蛮族在公元前4世纪以前,曾经主动攻打过罗马帝国。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基督教和日耳曼蛮族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1、在日耳曼蛮族入侵罗马帝国之时,基督教与日耳曼蛮族共同摧毁了罗马帝国。基督教在内部潜移默化地侵蚀着罗马文化时,日耳曼蛮族则从外部对罗马帝国发起了猛烈的进攻,最终使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土崩瓦解。
    2、日耳曼蛮族摧毁了西罗马帝国后,他们就陷入了长期的分裂之中。这种状况为基督教会在精神上的全面控制提供了最合适的土壤,同时,帝国的权威被教会的权威所取代。
    3、基督教会对于落后的日耳曼蛮族来说,充当了“文明教师”的角色。这使得日耳曼蛮族放弃原来氏族内部的多神教的信仰,改信了基督教,大大促进了氏族与氏族之间的融合过程。
    4、信仰基督教会对于日耳曼分裂的各个政权的独立与强大起到了重要作用。法兰克王国首领皈依基督教后,得到了罗马教会和基督教们的全力支持,从而使他在对其他蛮族部落和蛮族王国的战争不断取得胜利。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罗马帝国曾遭到三次大规模侵略:日耳曼蛮族、穆斯林、北欧人。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4题:

    如何理解商品和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 (1)商品是在物的外壳掩盖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经济关系。人们交换商品,实际上是相互比较和交换各启劳动的关系,商品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结成的经济关系。
    (2)价值也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首先,价值体现同一生产部门内部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同一生产部门内部的不同商品生产者,生产同一种商品消耗的个别劳动时间各不相同,但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价值就将同一生产部门不同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平均化,体现了它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其次,价值又体现了不同生产部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同生产部门生产不同的商品,其具体劳动和劳动复杂程度是不同的。而价值却将不,同部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差别同一化,因而价值体现了不同部门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 第15题:

    如何理解货币均衡和社会总供求均衡之间关系的?


    正确答案: 1.从形式上看,货币均衡是货币领域内因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相互平衡而导致的一种货币流通状态,但从实质上说,则是社会总供求平衡的一种反映。
    2.货币均衡与总供求均衡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四边联动关系表明,社会总供给均衡与货币供求均衡密切相关:
    (1)总供给决定货币需求,总供给决定了需要多少货币来实现价值,从而引出货币需求;
    (2)货币需求是货币供给的决定依据;
    (3)货币供给形成了货币总需求,成为总需求的载体;
    (4)总需求对总供给有决定性影响。

  • 第16题:

    日耳曼蛮族征服了罗马帝国,而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却征服了日耳曼蛮族。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7题:

    日耳曼蛮族在公元前4世纪以前,曾经主动攻打过罗马帝国。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8题:

    人的身心发展的概念。如何理解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㈠人的发展是指个体的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是个体从出生到生命完结,其身心诸方面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它是个体的潜在素质变成现实特征的过程,特别是个体的身体和心理特点向积极方面变化的过程。
    ㈡关系:个体身心发展,包括机体的正常发育和体质的增强两个方面,是个体具有的生物因素本身的演化过程。个体心理发展是指认识过程和个性心理发展两个方面,是认识过程和个性心理统一的和谐的发展。人的身心发展是统一的,身体发展是心理发展的物质基础,因为脑是心理的器官,心理是脑的机能,身体的发展尤其是神经系统的发展状况制约心理的活动及其发展。心理的发展不仅寓于生理发展之中,而且随着生理的发展而发展;生理的发展也要受到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和特征的影响。总之,人的发展包括身体和心理两个方面,是身体和心统一、和谐的发展。

  • 第19题:

    单选题
    日耳曼人建立蛮族国家过程中受到的影响来自 ( )
    A

    希腊法

    B

    罗马法

    C

    楔形文字法

    D

    罗马法和基督教会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判断题
    由于没有行政管理经验,日耳曼蛮族建立了西欧封建制度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消费者心理和消费者行为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消费者心理是一种纯粹的内部心理活动,是不可见的;消费者行为是一种外部表现,是可见的。从发生时间上看,二者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在不同时间发生。
    消费者心理与消费者行为又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消费者心理支配消费者行为。消费者心理是消费者行为发生的基础,而消费者行为是消费者心理的外在表现。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肺主宣发和肃降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 肺的宣发和肃降,是相反相成的矛盾运动。在生理情况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在病理情况下,则又常常相互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正确答案:
    我国《民法总则》第2条是对民法调整对象的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一定义揭示了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和任务,从而对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界限作了明确的划分。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所有关系是指因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因财产的交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我国民法只是调整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即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特点是:①主体地位是平等的;②当事人意思表示自主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他人;③等价有偿。这是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在经济利益上的体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大部分都应贯彻等价有偿的原则。但是,当事人依法处分权利或自愿形成赠与、借用、无偿保管、无偿代理等民事关系,也是法律所允许的。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①人身关系,是指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体现的是人们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它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②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生命、身体、健康、姓名(名称)、肖像、名誉、隐私等方面的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人格关系在法律上表现为人格权。
    ③身份关系,是民事主体基于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的身份利益而产生的亲属、监护等社会关系,在法律上体现为亲权、亲属权等。知识产权中也有身份权的内容,如作者、发明者的署名权等。
    (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有着密切联系
    某些人身权(如姓名权、名誉权等)是民事主体从事正常的商品经济活动,并与他人广泛地发生经济联系的前提,某些人身权(如肖像权、名称权)的行使可以使自然人和法人获得财产利益。同样,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往往也会带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