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现场。乙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未遂)B、故意伤害C、故意杀人罪(既遂)D、过失致人死亡罪

题目

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现场。乙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 B、故意伤害
  • C、故意杀人罪(既遂)
  •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
更多“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和乙发生争执,乙生气离去,过了一会儿,甲看见乙气势汹汹地拿着菜刀跑来,认为乙要砍自己,就拿起砖头朝乙头上砸去,致乙死亡。甲的这种行为属于()。

    A.紧急避险

    B.自救行为

    C.正当防卫

    D.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2题:

    关于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持刀杀乙,乙与甲扭打在一起。在搏斗中,乙不慎将刀插入自己心脏部位,死亡。乙的死亡与甲的行为
    具有因果关系
    B.甲追杀乙,乙狂奔逃命,结果被乙的另一个仇人丙看到,丙在甲尚未赶到时,就一枪将乙打死。甲的行为
    与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甲试图砍杀乙,但看错了人,将长相与乙相似的丙杀死。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D.甲试图毒死乙,被乙识破。乙欲借刀杀人,即将甲送来的有毒食品转赠自己的仇人丙,丙食后死亡。甲的
    行为与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A
    解析:
    【 解析】A。A中,乙的行为是扭打时经常会发生的情况,所以“介入因素不异常”,因果关系不中断。B中,甲的行为对死亡结果没有发挥作用,所以因果关系中断。C中,丙是被甲杀死的,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当然具有因果关系。D中,由于乙已经知道食品有毒,所以后面的毒死人行为是乙的自主行为,与甲无关。故因果关系中断。

  • 第3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医生甲意欲杀害患者丙,将毒药交给不知情的护士乙,让乙给丙注射。乙接过药品后发现是致命的毒药,但仍给丙注射,致丙死亡,甲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
    B: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作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对乙的死亡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
    C:甲乙有仇,甲扬言要杀乙,乙逃往他乡后,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但是没有人杀乙,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
    D: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属于教唆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教唆犯。详解:关于A选项。教唆犯是共犯的一种,是指教唆引起他人犯意的共犯人。甲利用不知情的护士乙的行为来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与乙没有达成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是单独犯罪。护士乙在知情后仍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片面的帮助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甲并不构成教唆乙杀人的教唆犯,A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B选项。间接正犯又称为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作为工具利用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甲教唆乙杀丙,同时又告诉丙:“乙会杀你,做好防卫准备”。某日晚,乙杀丙时,丙正当防卫将乙杀死。甲的真实意图是借丙之手杀乙,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所以B选项的说法正确,不选。关于C选项。教唆犯的成立一般要求有明确具体的教唆对象,否则不成立教唆犯。甲在多处张贴悬赏广告“杀死乙者奖励3万元”,并没有具体的对象,不成立教唆犯。所以C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关于D选项。甲教唆乙盗窃丙家的财物,乙接受教唆后前往丙家行窃,被丙发现后乙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此时乙的行为已经从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甲应在盗窃罪的犯罪内承担教唆犯的刑事责任,且属于教唆犯既遂。所以D选项的说法错误,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防卫过当的情形是(  )。
    A.甲用拳头打乙,乙从腰间拿出枪向甲射击却没有击中,甲吓跑了
    B.甲拿菜刀砍乙,乙加以还击一拳将甲打成重伤
    C.甲用刀砍杀乙,乙拿起身边的锄头将甲打死
    D.甲拿擀面杖打乙,乙掏出猎枪将甲打死


    答案:D
    解析:
    【精解】防卫过当是指超出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的情形。A项中,乙的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的限度,但是没有造成重大损害,故不属于防卫过当。B项中,乙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重大损害,但是没有超出必要的限度,不是防卫过当。C项中,甲是要砍杀乙,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范畴,也不是防卫过当。D项中,乙的行为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是防卫过当。故选D项。

  • 第5题:

    甲欲杀乙,将木棒向乙头部抛去,因乙与丙站在一起(相距约一米远),结果乙歪头躲过,木棒击中丙致其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甲欲杀乙,便用刀砍乙,致乙轻伤。乙哀求甲不要杀他。甲动了恻隐之心,便未再砍乙。乙自行到医院去包扎。医院的护士把福尔马林药水当成破伤风针给乙注射,致乙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理由是:甲有杀人的犯罪故意,已经着手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在尚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由于被害人的哀求而自动放弃了犯罪,这符合犯罪中止的时空性、有效性、彻底性的条件。由于当时并无发生乙死亡的结果的可能性,故甲仅需停止犯罪实行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中止,并不需要有效地防止死亡结果的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护士的失职所致,甲对此不能预见,因而不负刑事责任。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轻伤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减轻处罚。

  • 第7题:

    甲蓄意杀乙,一日,将乙骗至郊外,用木棍击打乙的头部。甲认为乙必死无疑,便弃尸而去,后乙被人救起。甲的认识错误是()。

    • A、客体错误
    • B、对象错误
    • C、假想犯罪
    • D、因果关系的错误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与其嫂乙有仇,意图杀害乙,某日,趁乙生病之时,甲煮好一碗面条给乙后离开。乙怀疑面条有毒,而将该面条给前来玩耍的邻居小孩丙食用,丙食后2小时死亡。本案中()

    • A、甲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B、对乙而言,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 C、乙有杀丙之间接故意
    • D、对丙而言,乙构成故意杀人既遂

    正确答案:B,C,D

  • 第9题:

    甲欲杀害乙,在持刀猛砍乙头部数刀后,感到后悔,立即又将乙送到医院抢救,但乙因失血过多死亡,甲属于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错误

  • 第10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

    • A、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 B、故意杀人罪既遂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B

  • 第11题:

    问答题
    甲欲杀乙,便用刀砍乙,致乙轻伤。乙哀求甲不要杀他。甲动了恻隐之心,便未再砍乙。乙自行到医院去包扎。医院的护士把福尔马林药水当成破伤风针给乙注射,致乙死亡。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中止。理由是:甲有杀人的犯罪故意,已经着手故意杀人罪的实行行为,在尚未实行终了的情况下,由于被害人的哀求而自动放弃了犯罪,这符合犯罪中止的时空性、有效性、彻底性的条件。由于当时并无发生乙死亡的结果的可能性,故甲仅需停止犯罪实行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中止,并不需要有效地防止死亡结果的发生。乙死亡的结果是护士的失职所致,甲对此不能预见,因而不负刑事责任。甲的行为造成了乙轻伤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减轻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

    故意杀人罪既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正确答案: C
    解析: B系统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 第13题:

    甲欲杀乙,一天夜里闯进乙的房间向躺在床上的乙连砍数刀后逃走,后经查明,乙遭到甲的杀害前已经死亡。甲的行为是杀人未遂。 (  )


    答案:对
    解析:
    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甲的行为构成杀人未遂。

  • 第14题:

    甲欲杀乙,持刀寻找乙,向丙丁询问乙的下落。丙丁得知甲要杀乙,丙便说“不清楚”,丁说乙此刻在某个宾馆睡觉。甲来到宾馆找到乙后将乙杀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B.丙构成紧急避险
    C.丁构成帮助犯
    D.丁不构成帮助犯

    答案:A,C
    解析:
    A项正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甲以杀人的故意,持刀到宾馆杀死乙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观阶层要件和主观阶层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罪。 B项错误。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丙说“不清楚”,并没有造成较小的法益受到损害,不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构成紧急避险。 C项正确。本案中,丁提供目标信息最终让实行犯甲在宾馆找到了乙,并杀死了乙,应当认定为丁对甲杀死乙的帮助作用很大。因此,丁构成帮助犯。 D项错误。如C项所述,丁构成帮助犯。 本题答案:AC。

  • 第15题:

    下列选项中的甲,成立犯罪中止的有:

    A、甲侵入某仓库后发现财物过多,打算回去开车来窃取。但半路上遇到警察而被抓获
    B、妻子甲为了杀害丈夫乙,在乙睡觉时将煤气阀门打开,然后到邻居家。20分钟后,甲估计乙已经死亡,于是回到家。发现乙躺在床上表情痛苦,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抢救脱险
    C、乙托甲购买胃药,甲却将毒药交于乙。后,甲产生悔意,第二天到乙家欲取回该药,而乙谎称已经服完,甲便回家。几天后,乙服用该药死亡
    D、甲开枪向乙射击,乙受惊吓而昏厥。甲误以为乙中弹倒地,顿生悔意,将乙送往医院急救,乙最终平安无事

    答案:B,D
    解析:
    A项中的甲并未打算彻底放弃犯罪,而只是暂时中断,不成立中止,而是未遂。
    B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有效地避免的损害后果,成立犯罪的中止。
    C项中的甲虽然实施了一定的避免结果出现的努力,但最终结果仍然出现,不符合中止“有效性”的条件。
    D项中的甲基于悔意实施了抢救行为,而且结果最终没有发生,虽然结果未发生与甲的抢救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甲不救乙,乙也死不了),也不影响甲成立中止。可以这样理解:如果甲开枪打中了乙,导致乙受伤,甲积极抢救,最终乙没有死,甲可以成立中止。那么当甲未导致乙受伤的前提下,积极抢救更应该成立中止。(“举重以明轻”)

  • 第16题:

    甲欲杀乙,在砍了第一刀准备举刀再砍时,看到乙惨不忍睹的样子,再加上乙的苦苦哀求,甲扔下刀而走。甲构成()。

    • A、犯罪未遂
    • B、犯罪既遂
    • C、犯罪中止
    • D、犯罪预备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与乙因小事发生争执,甲打乙一耳光后逃走,乙追上用拳击甲的胸部一下,甲即仰面倒地头部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 A、过失致人死亡罪
    • B、故意伤害(致死)罪
    • C、正当防卫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乙发生争执,乙朝甲的右眼打了一拳后逃跑,甲追上后朝乙的胸部打了一拳,乙倒地,口吐白沫,急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因是胸部受暴力作用引起反射性心跳停止。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 B、故意杀人罪
    • C、过失致人死亡罪
    • D、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甲与乙有仇,欲杀乙,持刀猛砍其15刀后离开现场。3小时后,甲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乙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 B、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 C、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中止
    • D、犯罪未遂转化为犯罪中止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甲欲杀乙,用菜刀对乙的胸部砍击,乙倒地后,甲误认为乙已经死亡,便迅速逃离现场。乙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因护士在输液时用错药物致乙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未遂)
    • B、故意伤害罪
    • C、故意杀人罪(既遂)
    •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甲带侄子外出游玩,遇地震,甲无需为侄子在地震中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 B、甲用拳头殴打乙,乙将甲推倒后持刀将其扎死,乙无需为甲的死亡承担责任
    • C、甲、乙发生口角,对骂过程中甲欲讹诈乙而故意倒地,乙无需为甲因倒地所受损害承担责任
    • D、甲、乙因言语不和而厮打在一起,丙撞见后趁机殴打与其素来不和的甲,乙无需为丙殴打甲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甲和乙发生争执,乙生气离去,过了一会儿,甲看见乙气势汹汹地拿着菜刀跑来,认为乙要砍自己,就拿起砖头朝乙头上砸去,致乙死亡。甲的这种行为属于()。

    • A、紧急避险
    • B、自救行为
    • C、正当防卫
    • D、犯罪行为

    正确答案:D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深夜在乡村公路上超速行驶,撞死横穿公路的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

    甲喝农药企图自杀,毒性将于5分钟后发作,4分58秒时乙开枪杀害甲。无论如何甲都会死,故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C

    甲将乙打成轻伤昏迷后离开,乙的仇人丙路过时见状将乙杀害,甲的殴打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

    D

    甲持刀砍乙,以为乙已经死亡,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边,事后鉴定,乙因吸入过多沙粒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因果关系的判断需要经过两个步骤:首先依据条件说,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如是,还要运用客观归责理论筛选出具有刑法规范意义的因果关系。
    A项,依据条件说,没有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就不会出现乙的死亡结果。换言之,如果甲按照乡村公路的限速行驶,乙就不至于死。甚至,如果甲不超速,当甲到达事发地时,乙已经过完马路了。依照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超速行驶行为制造了法所不容许的风险,该风险也实现于乙的死亡结果中,且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
    B项,因果关系是行为与结果之间客观的、现实的关联性。不能根据“乙不开枪,甲也会因农药毒性发作而死”这一假定的因果进程,来否定乙的射杀行为与甲的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C项,依据条件说,当然可以认为“没有甲的殴打行为,乙就不会昏迷,也就不会被丙趁人之危而杀害”。但是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行为只是对乙制造了健康法益而非生命法益上的风险,该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没有常态关联,即甲的轻伤行为一般不会引起乙的死亡,乙的死亡结果归属于丙的独立行为所制造的风险,不可归责于甲。
    D项,依据条件说,如果甲没有将乙头朝下弃置于海滩,乙就不可能吸入过多沙粒而死。依据客观归责理论,甲的上述行为客观上对乙制造了吸入沙粒的风险,乙的死亡结果亦归属于该风险。甲对该结果应当负责

  • 第24题:

    单选题
    甲与乙有仇,一日两人在大街相遇,乙对甲进行辱骂,甲欲挥拳打乙,这时乙拿起旁边的菜摊上的菜刀将甲杀死,乙的行为属于()
    A

    正当防卫

    B

    紧急避险

    C

    防卫过当

    D

    故意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